⒈ 将自己的田地伪报在他人名下,借以逃避赋役的一种方法。
引明 海瑞 《兴革条例·工属》:“其寿官义民并称王府官名色,及本县寄庄乡宦,本县诡寄女户奩田等项,悉行禁革,俱不准冒免。”清 顾炎武 《生员论中》:“民地愈少,则诡寄愈多;诡寄愈多,则民地愈少,而生员愈重。”
⒈ 设计进行假托付。
引《六部成语注解·户部》:「诡寄:官员贪婪,侵蚀公款,恐为查出,乃将其所侵蚀者,用诡计寄寓公用款项之中,以图朦胧蔽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