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伦常纲纪。
⒉ 条理。
⒈ 伦常纲纪。
引汉 贾谊 《新书·服疑》:“谨守伦纪,则乱无由生。”
《元史·后妃传一·仁宗后阿纳失失里》:“上以奉宗祏之重,下以敍伦纪之常。”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六》:“伦纪所关,事干天律。”
鲁迅 《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正如将‘肉麻当作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⒉ 条理。
引章炳麟 《辨诗》:“按《切韵》本考合南北正音,不失伦纪,《唐韵》因之。”
⒈ 维系人伦关系的秩序和法律。
引《元史·卷一一四·后妃传一·仁宗庄懿慈圣皇后传》:「上以奉宗祐之重,下以叙伦纪之常。」
《儒林外史·第四八回》:「通学人要请了王先生来上坐,说他生这样好女儿,为伦纪生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