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在廷前参见。
引《资治通鉴·后唐明宗长兴四年》:“癸未,中书奏节度使见元帅仪,虽带平章事,亦以军礼廷参,从之。”胡三省 注:“今望令诸道节度使以下,凡带兵权者,见元帅,阶下具军礼参见。”宋 郭彖 《睽车志》卷三:“觷 踞坐厅事,引 悦 廷参, 悦 甚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