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指顶替凶手代为承担罪责。
英be a scapegoat for a murderer;
⒈ 见“顶兇”。亦作“顶凶”。旧指受雇替凶手承担罪责。
引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五》:“而命案尤难:有顶兇者,甘为人代死;有贿和者,甘鬻其所亲,斯已猝不易詰矣。”
清 赵翼 《簷曝杂记·闽俗好勇》:“故往往非凶手而甘自认,虽刑讯无异词。凡械鬭案,顶凶率十居八、九也,其气习如此。”
⒈ 代人顶罪。
引《文明小史·第二九回》:「那龙县令接著余侍郎的回信,照样办事,谁知送了个顶凶去,又被洋人考问出来,仍是不答应。」
⒉ 凶手雇人代承他的罪名。他花了一大笔钱找人顶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