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时管理簿籍之官吏。元时亦泛指判官、吏目一类官吏。
⒈ 宋 时管理簿籍之官吏。 元 时亦泛指判官、吏目一类官吏。
引元 关汉卿 《魔合罗》第三折:“[正末扮 张鼎 上云:]自家……在这 河南府 做着个六案都孔目,掌管六房事务。”顾学颉 注:“‘都孔目’本是衙门里管理簿籍的吏。 元 剧中的‘六案都孔目’,指的是判官、吏目一类的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