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3-30 11:51:45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文字狱是指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狱事,清朝乾隆年间的文字狱极为严重,而“尹嘉铨案”便是其中之一。接下来历史资料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尹嘉铨本是乾隆年间的普通官员,不仅擅长做学问,对程朱理学极有研究,而且勤于笔耕、著作颇丰。尹嘉铨原本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已经致仕,结果就因为替父亲上书请封,结果不仅自己丢了性命,所著书籍也尽被销毁。
尹嘉铨乃直隶博野人,乃乾隆年间的吏部侍郎尹会一之子。乾隆元年(1736年)时,以举人身份入仕,先为刑部主事,后升任郎中,官至大理寺正卿。由于善做学问,后被授予稽查觉罗学主管,用以监督皇室子弟学习。
他向乾隆建议让八旗子弟读朱熹的《小学》,被乾隆皇帝批准,之后他又将《小学》加疏,增加《考证》《释文》《或问》各一卷及《后编》二卷合为《小学大全》,受到乾隆帝的嘉评。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七十岁的尹嘉铨致仕,返回老家养老。虽然尹嘉铨的三品官,在京城来说算不上什么,可回到地方之后,却绝对算是大佬级人物,因此极受地方官员和百姓的尊敬。
同年三月,乾隆帝西巡五台山,驻跸保定。按照惯例,皇帝在驾临某地之后,往往会接见一下当地官员、致仕官员和士绅名流。尹嘉铨本就是刚刚致仕,再加上善于治学和著书的他常以“当世名儒”自居,心想怎么着也该得到皇帝的召见吧,结果等来等去,却始终没有得到皇帝的召见。
对此,还没有适应退休生活,还沉浸在地方官员和百姓恭维声中的尹嘉铨自觉很没有面子。思来想去,尹嘉铨灵机一动,便拟就了两份奏折,为老爹尹会一请求“赐谥”和“从祀”孔庙,并让儿子送到皇帝行宫去。
要知道,无论是请皇帝赐予谥号,还是“从祀”都是有严格要求的。按照清朝的规定,只有一品官员去世后,皇帝才会赐予谥号,二品官员想要得到谥号,必须要有突出贡献,获得皇帝的特批才行。而“从祀”更了不得,乃是指入祭孔庙,跟着孔子一起享受后人的祭祀,纵观整个清朝,有资格“从祀”的也仅有五人。
虽然尹会一官至吏部侍郎,为从二品,且以治学和著书出名的他,在士林间颇有声誉,但也远远达不到“赐谥”和“从祀”孔庙的标准。
尹嘉铨对此当然心知肚明,不过在他看来此举简直就是稳赚不赔的生意,如果皇帝同意了,那面子肯定是大大的有了,就算皇帝不同意,应该也会召见自己吧,那面子也是找回来了。就算惹得皇帝不高兴,念在自己出于孝道的份上,也不会因此惩处自己才是。
然而,尹嘉铨怎么都没有想到,乾隆帝看了他的奏折后,直接朱批,“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随后下旨将其“拿交刑部审讯,从重治罪”,并下令查抄尹嘉铨在京师和原籍的家产、著述。
清朝的“文字狱”本就极为出名,仅乾隆帝在位60年,制造的“文字狱”便多达135起。尹嘉铨父子平生本就极善著书,在如此大背景下,其下场可想而知。
当时,乾隆命大学士英廉牵头,查抄尹嘉铨父子所有著作,从中甄别是否有悖逆之言、谋乱之语。英廉于京城搜出其家藏书大小311套、散书1539本、未装订书籍一柜、法帖册页65本,破字画58卷、书信一包计113封、书板1200块,而直隶总督袁守侗又于其原籍搜出大小四十六箱书籍,派人送往京师交英廉检阅。
为了仔细甄别,英廉特意精选了通晓文义又查办过禁书,且认真谨慎的翰林数人,对尹家藏书详加察勘。要知道,“文字狱”这种事情,如果要牵强附会的仔细深究,又岂能找不出证据,经过半个月的仔细甄别,果然从中发现了130多处悖逆文字。
尹嘉铨被押抵京城后,于三月二十八日开堂询问,前后被提审了多达十七次。尹嘉铨对于“文字狱”自然并不陌生,因此对于提到的罪名,不敢有任何抵赖,只能迂回辩解,希望能够减轻罪名。
例如,他在《尹氏家谱》中提到“宗庙”、“宗器”、“建庙”、“入庙”等字样,并称其母亲去世为“薨”,这显然是僭越。尹嘉铨便解释,自己这么写,只是因为古人的书上就是这么用的,自己没有细想就用了。
又如,英廉认为他在《近思录》中的“先生见直道难空,欲告归之南巡,不果”是公然诽谤。尹嘉铨解释“直道难容”只是指与抚台大人意见不合,不是诽谤时政。
还有,乾隆曾对鳌拜、高士奇、徐乾学、鄂尔泰、张廷玉等予以罢斥,但尹嘉铨却将这些人列入了《名臣言行录》,英廉认为这是公然与皇帝作对。尹嘉铨解释说,自己只是一时糊涂才将他们一并列入。
再如,他的《多zxzidian.com病徒传》中有“子欲为帝者师”等语句,英廉认为这是在以帝师自居,乃是狂妄之词。尹嘉铨解释说,自己用“帝者师”字样是因为《汉书·张良传》中有“学此则为帝者师矣”一句,自己只是混加援引,并非胆敢以此自居。
还有,尹嘉铨在《名臣言行录》中自称“古稀老人”,而当时乾隆在自己70大寿时,曾御制诗一首,自称“古稀老人”,还特地制章一枚,尹嘉铨这乃是公然犯禁。此外,尹嘉铨在《朋党之说起》中提到“而文师之教衰,君亦安能独尊于上哉?”这句话与雍正的《朋党论》有悖,也被认为是公然与皇帝唱对台戏。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四月十七日,大学士三宝、英廉及涉及此案的各部、司人员向皇帝上疏,报告了尹嘉铨案的审理情况,并建议将尹嘉铨凌迟处死,家产全部充公,所著书籍全部销毁,家中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皆斩,余者发给功臣之家为奴。
乾隆看过奏折后,于同日下了一道长达千余字的上谕,历数尹嘉铨罪状,认为本应“凌迟处死,家属缘坐”,但为了表示皇帝的大度,最终决定“加恩免其凌迟之罪,改为处绞立决,其家属一并加恩,免其缘坐”。
尹嘉铨恐怕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就为了争一口气,跑去替父亲请封,结果却将自己的命给搭了进去。
四月二十日,乾隆帝又下旨,“尹嘉铨悖谬书籍既多,其原籍亲族戚友必有存留之本,著传谕袁守侗明切晓谕,令将其书籍板片悉行呈出,毋任隐匿,一并解京销毁”,并饬令各省封疆大吏,尤其是尹嘉铨原籍直隶和曾任职的山东、山西、甘肃等地督抚,要详细访查,“倘查办不实,致有隐漏,别经发觉,必将原办之该督抚等治罪。”
军机处按照乾隆的谕旨,将尹嘉铨的著作书目开列清单,抄送各地,各省的督抚则按单查缴。结果,在各地督抚的严格查抄下,不仅查抄出了大量尹嘉铨的书籍,就连军机处出书单上没有的不少书籍,也被查抄了出来。最后,各省督抚将缴到的尹氏文字封送北京集中处理,尹嘉铨自著的79种书籍全部被焚毁,而由其疏解或作序的书也用抽毁的办法将其文字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