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5-14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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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文化/艺术 文学 小说
解析:
律诗是近体诗的一种。格律严密。发源于南朝齐永明时沈约等讲究声律、对偶的新体诗,至唐沈佺期、宋之问时正式定型,而成熟于盛唐时期。
律诗的格律要求首先是诗句字数要整齐划一。每首分为五言、六言和七言。其次队诗句数量有不同限制。通常为八句,六句称小律或三韵律诗,十句以上的律诗称排律或长律。第三是特定的对偶要求。通常以八句完篇的律诗,每两句成一联,计四联,其中中间两联的上下句必须是对偶句。第四是声韵格律的严密要求。律诗要求全首通压一韵,限平声韵,第二、四、六、八句压韵。声调应平仄相对。
唐代律诗在定型化过程中和定型后的创作实践中都存在变例。如崔颢《黄鹤楼》前半首古体格调,后半首才合律。也有有意不依常格,变动平仄规定,称为“拗体”。除变动第二、四、六的平仄外,还着重变动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的平仄。杜甫以创作拗体力矫圆熟,为后人仿效。
古人写律诗,是严格地依照韵书来押韵的。韵书的历史,这里用不着详细
叙述。清代一般人常常查阅的《诗韵集成》、《诗韵合璧》等韵书,不但可以
说明清代律诗的押韵,而且可以说明唐宋律诗的用韵。一般人所谓“诗韵”,
也就是指这个来说的。诗韵共有 106个韵:平声30韵,上声29韵,去声 30韵,
入韵17韵。律诗一般只用平声韵,所以我们在这里只谈平声韵;至于仄声
韵,留待下文讲古体诗时再行讨论。
在韵书里,平声分为上平声,下平声。平声字多,所以分为两卷,等于说
平声上卷,平声下卷,没有别的意思。
上平声15韵:
一东 二冬 三江 四支 五微 六鱼 七虞 八齐
九佳 十灰 十一真 十二文 十三元 十四寒 十五删
下平声15韵:
一先 二萧 三肴 四豪 五歌 六麻 七阳 八庚 九青 十蒸
十一尤 十二侵 十三覃 十四盐 十五咸
律诗是中国传统诗歌的一种体裁,属于近体诗范畴,因格律要求非常严格而得名。律诗起源于南朝齐永明时沈约等讲究声律、对仗的新体诗,至初唐沈佺期、宋之问等进一步发展定型,盛行于唐宋时期。律诗在字句、押韵、平仄、对仗各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其常见的类型有五言律诗和七言律诗。
律诗通常每首八句,超过八句的 ,则称排律或长律。以八句完篇的律诗,每二句成一联,计四联,习惯上称第一联为首联,第二联为颔联,第三联为颈联,第四联为尾联。每联的上句称为出句,下句称为对句,两句构成对句关系;前联的对句和后联的出句的关系则称为邻句关系。
律诗句子字数整齐划一,每句或五言,或七言,分别称五言律诗、七言律诗。五律规定每句五字,全首共四十字;七律规定每句七字,全首共五十六字字。还有每句六字,全首四十八字的,称六言律诗,传世作品极少。
律诗与绝句统属近体诗(亦称“今体诗”)。近体诗与古体诗对称。古体诗也叫“古诗”、“古风”,产生较早。每篇句数不拘。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杂言各种体式。后来使用五言、七言者较多,不讲究对仗,平仄和用韵也比较自由。近体诗是唐代形成的,句数、字数、平仄、用韵等都有严格规定。律诗即因其格律严密而得名。
律诗起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初。八句,四韵或五韵。中间两联必须对仗。第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声。三、五、七句规定不押韵,末一字必须是仄声。分五言、七言两体,简称五律、七律,亦偶有六律。每首至少十句以上的,称为排律。
“—”表平声,“|”表仄声,以中古音为准,那时的汉字具有平、上、去、入四声,上、去、入均属仄声。符号外加圈表示可平可仄,△表示押韵的字。律诗体现了汉字分平仄声的语音特点,如果汉字不分平仄声,是不会有律诗的。
七律的基本句型是“四——三”,如“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另有常见句型“四——二——一”,如“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特殊句型“二——五”,如“五更——鼓角更悲壮,三峡——星河影动摇”;“五——二”,如“永夜角声悲——自语,中天月色好——谁看”。
这是粗略的介绍。律诗的格式也不止此一种。有时诗人不依常格而加以变换,即该平不平,该仄不仄,称为“拗体”。前人所谓“拗”,除有时变换第二、四、六字外,着重在七言的第五字(五言的第三字)。两联都拗的叫“拗句格”,通首全拗的称为“拗律”。凡“拗”需用“救”,有拗有救,就不算误用,如上句该平的用仄,下句则该仄的用平,平拗仄救,仄拗平救,以调节音调,使共和谐,称为“拗救”。也有人拗而不救。
对仗是用字数相等、句法相似的语句表示相关或相反的意思。律诗通常要求这两联用对仗,但有时也可以变通。
律诗是中国传统诗歌的一种体裁,属于近体诗范畴,因格律要求非常严格而得名。
律诗起源于南朝齐永明时沈约等讲究声律、对仗的新体诗,至初唐沈佺期、宋之问等进一步发展定型,而盛行于唐宋时期。律诗在字句、押韵、平仄、对仗各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其常见的类型有五言律诗和七言律诗。
律诗是近体诗的基本形式之一(唐人曾以律诗为近体诗的总称,近体绝句也包括在内,后来才划分出去)。它萌芽于南朝齐永明时沈约等讲究声律、对偶的新体诗,定型于初盛唐间,成熟于中晚唐时期。
齐梁体的格律诗构成了对式律 (指全诗各联之间均不粘的格律形式)、粘式律(指全诗各联之间均粘的格律形式)和粘对混合律(指全诗各联之间既有粘又有不粘的格律形式)三种类型,但以对式律为主,距离完善的近体诗尚有很大距离。
其中从梁代中后期到陈代,阴铿、张正见、庾信、徐陵等人的一些作品,已经十分接近唐人律诗。在隋代杨素、卢思道、薛道衡等人,结合南朝靡丽词彩和北地清新刚健之气,创作出一些清健秀拔的诗歌,为过渡期诗歌的发展指出向上一路。
初唐时期,在律诗形成的链条上具有重要位置的首先是初唐四杰。自唐初以来,在诗歌律化进程中出现的半古半律的诗体现象至四杰而有所改观,其五律的对式律作品锐减,同时尚有部分近体诗未能谐协音律,留有较多的过渡阶段痕迹。
而之后的文章四友以及沈佺期、宋之问等,对于四杰在诗体方面将唐初以来的混沌状态加以分 离与规范的初建之功与实践成果,显示出进一步巩固与推进的态势。
可以说到初唐末期五律对式律作品绝迹,从而彻底告别了永明体的对式结构;粘对混合律作品亦呈锐减之势,而粘式律作品却大幅度地增加,并居于主导地位,这说明初唐诗人已经找到了声律追求上的目标, 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果:
五律的粘对规则已经确定,初唐律诗艺术的建设已经完成。
特别是沈佺期、宋之问等诗人,总结了南朝以来新体诗的成就,把已经成熟的形式肯定下来,最后完成了“回忌声病,维句准篇”的任务,在创作中使五律正式定型。《全唐诗》收宋之问诗三卷198首,沈佺期诗三卷156首,绝大部分是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