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5-14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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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军法资料最为详尽的是兵家著作《尉缭子》。该书公开宣传使用重刑来维持战场以及军队纪律,甚至说:“善之用兵者,能杀士卒之半;其次杀其什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其什三者,力加诸侯;杀其十一者,令行士卒。”也就是说,至少要能够杀掉士兵10%,才能使军队纪律严明,令行禁止。首先是要立法禁止逃亡;其次是要使士兵“什伍相联”,互相保证,有罪连坐;最后要使将领能够立威,有处罚士兵的全权,每一级军官都有处死其下级的权力。《勒卒令》篇说,军阵中以金、鼓、铎、旗为指挥信号,听到擂鼓声就应前进,重重的擂鼓声就表示要发起冲锋,与敌军交战;听到鸣金声应该停止,而重重的鸣金就表示要后退;听到铎声就要注意指挥官的口头命令;看军旗的方向前进,旗左即左,旗右即右。如果不听这些信号指挥的就要处以死刑,在阵中喧哗的要处以死刑。其他篇目说作战中每伍如果仅有伤亡而无战功的,说明作战不努力,士兵要全部处死。每一编制单位指挥官伤亡而没有毙、伤、俘对方同级军官的,全部士兵处死,并连坐家属。而如果主将战死,部下带500兵以上的军官都要处死,卫队也全部处死,士兵有战功的降级,无战功的罚戍边三年。带领千人以上的军官弃城投降或临阵脱逃的,为“国贼”,本人处死,暴尸示众,其家属没入官府为奴隶,并发掘其祖坟;带领百人以上的军官有这样行为的,是“军贼”,同样要处死、抄家。
《先秦散文·尉缭子·兵谈》原文鉴赏
量土地肥硗而立邑①,以城称地②,以地称人,以人称粟。三相称,则内可以固守,外可以战胜。战胜于外,福生于内,胜福相应,犹合符节,无异故也。
治兵者,若秘于地,若邃于天③,生于无。故开之,大不窕④,小不恢⑤。明乎禁舍开塞⑥,民流者亲之,地不任者任之⑦。夫土广而任则国富,民众而制则国治⑧。富治者,兵不发刃,甲不出圣⑨,而威制天下。故曰,兵胜于朝迁。圣甲而胜者,主胜也。陈而胜者,将胜也。
兵起,非可以忿也,见胜则兴,不见胜则止。患在百里之内,不起一日之师;患在千里之内,不起一月之师;患在四海之内,不起一岁之师。
将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宽不可激而怒,清不可事以财。夫心狂耳聋目盲,以三悖率人者⑩,难矣。
兵之所及,羊肠亦胜,锯齿亦胜,缘山亦胜,入谷亦胜,方亦胜,圆亦胜。重者如山如林,如江如河;轻者如炮如燔(11),如漏如溃,如垣压之(12),如云覆之。令之聚不得以散,散不得以聚;左不得以右,右不得以左。兵如总木(12),弩如羊角(13),人人无不腾陵张胆(15),绝乎疑虑,堂堂决而去(16)。
【注释】 ①硗(qiao音敲):瘠薄。 ②称(chen音衬)适合。 ③邃:深。 ④窕:间隙,破绽。 ⑤恢:张扬,扩充。 ⑥禁:禁止。舍,同赦:赦免。开:开辟,开发。塞:杜绝,堵塞。均指国家的政治措施。 ⑦任:利用。这里指开发土地。 ⑧制:作动词,谓实行法制。 ⑨(gao音高):古代装兵甲的袋子。 ⑩悖:违背情理,错误。 (11)炮:炮烙。燔(fan音凡):烤烧。 (12)垣:墙。 (13)总木:密集的林木。 (14)羊角:旋风。 (15)腾陵张胆:踊跃凌厉,心雄胆壮,斗志很高。 (16)堂堂:整齐盛大,形容军威雄壮。决:决战,决胜。
【今译】 根据土地的肥瘠来建立城邑,使得城邑与地域相称,土地与人口相称,人口与粮食供应相称。三者相称,那么内可以固守国土,外可以战胜敌人。在外打了胜仗,自然会给国内带来益处。胜利和利益彼此相应,犹如符节相合,不会有别的变故。
治理军队,要象藏在地下一样隐秘,象处于天上一样高深,如同生于无形之中。所以举兵之后。大的方面不暴露破绽,小的方面不显露形迹。懂得禁止什么、赦免什么、开发什么、杜绝什么这些政治措施,流离的百姓就会亲附,荒芜的土地就会得到开发。土地广阔而且利用得好。国家就富强。人民众多而有法制,国家就安定太平。国家富足而又安定太平,不用兵甲,就可威服天下。所以说,战争的胜利取决于朝廷的政治决策。藏兵甲不用而取胜,是国君决策的胜利。通过战斗而取胜,是将领指挥的胜利。
兴兵打仗不可意气用事,觉得有把握取胜就出兵,没有把握取胜就不出兵。祸患在百里之内,不能起只准备一天取胜的军队。祸患在千里之内,不能起只准备一月取胜的军队。祸患在边远地区,不能起只准备一年取胜的军队。
作为将领,上不受天时气象的制约,下不受地理条件的制约,中不受国君的制约。心胸要宽阔,不能一激就怒。品德要清廉,不能贪图钱财。狂妄自大、充耳不闻、闭塞眼晴,具有这三种毛病的人统帅军队。那就难办了。
军队所到之处,在羊肠小道上也能取胜,在犬牙交错的地形上也能取胜,攀登高山也能取胜,深入峡谷也能取胜,方阵也能取胜,圆阵也能取胜。重兵如高山密林那样稳重森严,如长江大河那样气势雄壮;轻兵如炮烙烤烧那样暴烈,如决堤争流那样势不可挡,象城墙压过去,象乌云盖下来。让他们集中便不得分散,让他们分散便不得集中,让他们向左便不得向右,让他们向右便不能向左。刀枪如森林齐密,弓弩如旋风迅疾,士卒无不腾跃胆壮,斗志昂扬,舍生忘死,毫无疑虑,威武雄壮地决战而去。
【总案】 本篇着重论述用兵的要点。作者从建城谈起,进而讲到只有富国强兵,才能“威制天下”,阐明了“兵胜于朝廷”等道理。作者还强调用兵谨慎,反对轻率出兵,要求不打无充分准备之仗,对孙武“主不可怒而兴师”的思想有所发展。作者还要求将帅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要受天象、地理和他人的制约,积极争取胜利,这种思想也是难能可贵的。
本篇语多对句、排句,明快流畅,富有气势,很能代表全书的语言风格。尤其末段运用一连串的比喻,描绘军队所向无敌的威势,既生动形象,又气势雄壮,沛然浩然,如排山倒海,不可阻挡。
尉缭对当时战争总的看法是: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战争,反对杀人越货的非正义战争,支持“诛暴乱、禁不义”的正义战争。明确指出:“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 关于进行战争的战略战术,尉缭强调对战争要有全面的认识,指出有道、威胜、力胜等三种不同而又相互联系的取胜策略。认为懂得了这三种所以取胜的办法,就全面地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他指出战争中将帅指挥的重要性。“权敌审将,而后举兵。”将帅者心也,群下者,支节也。”就是要正确分析敌情,慎重选好将领,而后出兵。将帅与士卒之间,要如心(大脑)与四肢那样协调一致,成为一个整体,方能谋略高明,机智果断地进行正确指挥。他主张治军必须先立法制,并要执法严明,才能整齐统一,高山敢越,深水敢渡,坚阵敢攻,做到“天下莫能当其战”。对违背军纪、军令者要施以重刑,严惩战败、投降、逃跑的将领和士兵,使上下畏惧,专心向敌。在具体的战术上,尉缭还实践了当时最先进的方法,如在列阵方面,他提出:士卒“有内向,有外向;有立阵,有坐镇”。这样的阵法,错落有致,便于指挥。这一点在今人能见到的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中可以得到证明。
关于军事与政治的关系,尉缭把它比喻为植物的躯干同种子的关系,所谓“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能审此二者,知胜负矣。”并指出,没有良好的政治,就不能有强大的军事力量,而军事又是解决政治问题的手段。作者反复强调发展生产对于军事的重要意义,指出治兵者要以耕、织为治国之本,“夫在耘耨,妻在机杼,民无二事则有储蓄”,民富国强,本固兵坚,方能守必固,攻必克。
尉缭以朴素的辩证观点,提出了治军的12条正反面经验。按照12条正面经验去做,就可以压倒敌人;反之,则会被敌人所压倒。正面的12条经验是:树立威信在于不轻易变更号令,给人恩惠在于奖赏及时,当机善断在于能顺应各种事态的变化,战胜敌人在于掌握了敌我双方的士气:进攻取胜在于出其不意,防守坚固在于修整防御工事,不犯错误在于守法度,不陷于困境在于有准备,谨慎在于防微杜渐,明智在于能处置大事,消除祸害在于果敢善断;能得众心在于谦恭待人。
即重视将帅的政治品德和个人模范作用,要求将帅秉公执法,恩威并施,吃苦在疥,临战忘身,为人表率;重视部队的行政建设,制定了较完备的战斗、内务、纪律条令,是研究先秦军制史的重要资料;注重军队的训练,论述了训练的目的、方法、步骤及训练中的奖惩制度,提出从最基层起逐级教练,最后合练的训练方法;重视赏罚,提出“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喜者赏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的思想,在书中记述有各种赏罚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尉缭子》作为战国时产生的兵书,它所谈的战略战术等问题,虽然不如孙、吴《兵法》深刻,但在一系列问题上也有创见。
首先,《尉缭子》提出了以经济为基础的战争观。他在《治本篇》中说,治国的根本在于耕织,非五谷无以充腹,非丝麻无以盖形。
不废耕织二事,国家才有储备。而这一储备正是战争的基础。他说:土地是养民的,城邑是防守土地的,战争是守城的。所以,耕田、守城和战争三者都是王者本务。在这三者当中,虽然以战争为最急,但战争却仰赖农耕。即使万乘之国,也要实行农 战相结合的方针。基于这一点,《尉缭子》强调王国富民,强调王者进行的战争是诛暴乱,禁不义,其最终目的在于使农不离其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而仅诛杀首恶一人。《尉缭子》的这个思想显然由继承商鞅的农战思想而来,因而是进步的。当然,《尉缭子》也注重政治在战争中的作用,说:国必有礼信亲爱之义,则可以以饥易饱; 国必有孝慈廉耻之俗, 则可以死易生,所以也重视政治教育。
其次,《尉缭子》也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战略战术思想。如主张集中优势兵力,待机而动,说:专一则胜,离散则败(《兵令上》),兵以静固,以专胜(《兵权》)。主张先机而动,突然袭击,说:兵贵先。胜于此,则胜于彼矣;弗胜于此,则弗胜彼矣。主张在战争中运用权谋,说:权先加人者,敌不力交。主张运用有者无之,无者有之(《战权》)的虚虚实实战法,迷惑敌人。他继承孙子的奇正思想,提出正兵贵先,奇兵贵后,或先或后,以克敌致胜。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他结合战国围城战的实践,提出了一整套攻、守城邑的谋略。主张攻城要有必胜把握,战不必胜,不可言战;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最后深入敌境,出敌不意,切断敌粮道,孤立敌城邑,乘虚去攻克。攻城要选择这几种目标:
(1)有城无守的:津梁没有战备设施,要塞没有修理,城防没有构筑,蒺藜没有设置;
(2)有人无人的:远方堡垒的防守者没有退回,防守的战士没有调动回来;
(3)虽有资而无资的:牲畜没有集中到城里,粮食没有收获进来,财用物资也未征集到位;
(4)城邑空虚而且资财穷尽的。对于这些城邑, 应乘虚攻击, 决不手软。
守城谋略主要有三点:其一,反对进不郭圉,退不亭障,即不防守外城和城外据点的防守办法,主张防守城郊外围要地。其二,要修筑城郭,做到池深而广,城坚而厚,准备好人力、粮食、薪材、劲弩强矢、锋利的矛戟。一丈之城,十人防守,千丈之城,守兵一万,还不计技工、任夫等后勤人员。其三,设防的城邑要有救兵。其有必救之军者,则有必守之城;无必救之军者,则无必守之城。救援之军要能打开重围,守军要敢于出击,抢占要塞。救援之军还要善于迷惑敌人,以配合守军击败围城敌军。《尉缭子》提出的攻、守城邑的谋略,是他的前辈军事家所没有谈过的,很富有新意。
第三,《尉缭子》的另一重要贡献是提出了一套极富时代特色的军中赏罚条令。《尉缭子》作为古代兵书,不但在军事理论上有所发展,而且保存了战国时期许多重要军事条令,这是为其它兵书所少见的。
他在《战威》中说:审法制,明赏罚是威胜之道。他在《制谈》中说:修号令,明赏罚,是保证士卒冲锋陷阵的必要手段。《尉缭子》主张以法治军,他所提出的赏罚原则,是赏必厚、罚必重。他说:赏禄不厚,则民不劝,要以田禄、爵秩厚赏有功者, 使民 非战无所得爵 ,做到赏功养劳。
《尉缭子》主张重罚,他在《重刑令》中说:人民只有内畏重刑,则外轻敌,所以主张将战败、投降、临阵逃脱的将士宣布为国贼、军贼,不仅处以身戮家残之刑,还要削户籍、发祖坟、变卖家属做奴隶。对于不能按时报到和开小差的士卒,以逃亡罪论处。他的《伍制令》所讲的军中什伍连坐法,他的《束伍令》所讲战场上的惩罚条令和战诛之法等,都体现了重罚的原则。他说: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认为只有这样,军队才能做到令如斧钺,制如干将,士卒不用命者,未之有也。《尉缭子》的重刑思想显然与商鞅的刑赏思想如出一辙,而且比商鞅的更为严酷。它反映了古代军队组织中的官兵关系是严重的阶级对立关系。《尉缭子》的以法治军思想已与春秋以前大不相同。前文我们说过,由于《尉缭子》提出杀之贵大,赏之贵小这套赏罚原则,取消了旧贵族所享有的厚赏轻罚的特权,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的进取精神,因而极富时代精神,标明它与旧的赏功酬劳原则有了质的不同。
第四,《尉缭子》一书所保存的其它重要军事条令,有《分塞令》,是营区划分条令,规定各军分塞防守区域及往来通行原则;有《经卒令》,是战斗编队条令,规定各军特有的军旗标志、士卒的行列单位及不同的行队单位佩戴不同徽章等;有《勒卒令》,是统一军中指挥号令金鼓旗铃的条令,规定了金、鼓、旗、铃等指挥工具的作用和用法;有《将令》,规定将军统兵受命于国君,只对国君负责,将军在军中具有无上权威,统一指挥全军;有《踵军令》,是后续部队行动条令。规定后续部队作为接应部队,与大军保持的距离、前进的方向、所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安全、警戒、处置逃兵的原则;有《兵教》(上、下),是军事教练条令,规定了军中分营居阵的训练方式及训练中的奖惩制度。在兵教方法上,明显地继承了《吴子兵法》的一些原则。《兵教》还提出十二条必胜之道,要人君掌握。对于将士则要求:为将忘家,逾限忘亲,指敌忘身,必死则生,急胜为下。百人被刃,陷行乱陈;千人被刃,擒敌杀将;万人被刃,横行天下,希图把军队训练成为无往而不胜的铁军。
《尉缭子》所记载的这些军事条令是我们研究先秦军事制度的宝贵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