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光浓烂是什么意思,花光浓烂是什么意思啊

日期:2023-05-14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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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滁》(欧阳修)原文及翻译

别滁

欧阳修

系列:古诗三百首

别滁

花光浓烂柳轻明,酌酒花前送我行。

我亦且如常日醉,莫教弦管作离声。

译文

鲜花盛开柳树明媚的时节,

(百姓)为我酌酒饯行,

我希望像平日一样开怀畅饮

不愿弦管演奏离别的曲调。

创作背景

欧阳修于1045年(宋仁宗庆历五年)八月贬为滁州(州治在今安徽滁县)知州,在滁州做了两年多的地方官,他的著名散文《醉翁亭记》就是在滁州作的。1048年(庆历八年),改任扬州知州,这首《别滁》诗就是当时所作。

赏析

首句

欧阳修胸襟旷达,虽处逆境之中,仍能处处自得其乐。他的《醉翁亭记》,末二段就表现了他与民同乐的情景。此诗和《醉翁亭记》同样用了一个「醉」字,但并不过多地渲染那些离情别绪。《醉翁亭记》是写游宴之乐、山水之美,这诗所表现的父老亲故送别饯宴的情景,别是一番情味。首句写景,点明别滁的时间是在光景融和的春天。欧阳修由滁州徙知扬州,朝廷的公文是在那一年闰正月下达的,抵达扬州为二月。滁州地处南方,气候较暖,这里与作者在夷陵(今湖北宜昌)所写的另一首《戏答元珍》诗「春风疑不到天涯,二月山城未见花」不同,而是花光浓烂,柳丝轻明。这样,此诗首句不仅写出了别滁的节候特征,也为全诗定下了舒坦开朗的基调。

次句

次句叙事,写当地吏民特意为欧阳修饯行。「酌酒花前」,是众宾客宴送知州,与《醉翁亭记》的知州宴众宾正好相反;这天还有丝竹助兴,气氛显得热烈隆重。它虽不同于以往投壶下棋、觥筹交错的游宴之乐,但同样写出了官民同乐和滁州民众对这位贤知州离任的一片深情。

两句

后两句是抒情,诗人把自己矛盾、激动的心情以坦然自若的语言含蓄地表达了出来。欧阳修在滁州任职期间,颇有惠政。饯行时当地父老向他所表示的真挚友好的感情,使诗人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两年多的贬谪生活即将过去,这里地僻事简,民俗淳厚,作者特别对以前在滁州琅琊山与众宾客的游宴情景怀念不已;而此时却是离别在即,滁州的山山水水,吏民的热情叙别,使他百感交集。这里「我亦且如常日醉」的「且」字,用得极好,写出了诗人与众宾客一起开怀畅饮时的神情意态和他的内心活动。结句用的是反衬手法,在这种饯别宴上作为助兴而奏的音乐,是欧阳修平时爱听的曲调。但因离忧婴心,所以越是悦耳的曲调,内心就越感到难受。唐朝张谓写过一首题为《送卢举使河源》的赠别诗:「故人行役向边州,匹马今朝不少留。长路关山何日尽,满堂丝竹为君愁。」这里结句所表达的意思,为欧阳修所化用。「莫教弦管作离声」,发人思索,使诗意余韵不尽。后来黄庭坚《夜发分宁寄杜涧叟》诗「我自只如当日醉,满川风月替人愁」,也是从此脱出。

整首诗

欧阳修这首诗与一般叙写离愁别绪之作所渲染的凄恻之情,有明显的不同,它落笔轻快自然,平易流畅,非常感人。这与宋初盛行的刻意追求辞藻华丽,内容却显得空虚的「西昆体」诗风形成鲜明对照。由于欧阳修在诗歌创作中以明快朴实的诗风力矫时弊,因而就成了北宋诗坛的一大名家。

花光浓烂柳轻明,酌酒花前送我行。我亦且如常日醉,莫教弦管作离声。此诗请高人指点一动物

动物是鸽子。

出处。宋.欧阳修《别滁》。

酌酒花前送我行,意思是友人在花前安排酒宴,为我送行。会意:聚会送别。

合同:会同。会同:聚会,会见。聚会意为合同。

36字花:合同一一鸽子。

《别滁·欧阳修》原文与赏析

欧阳修

花光浓烂柳轻明,酌酒花前送我行。

我亦且如常日醉,莫教弦管作离声。

这是一首洋溢着轻快开朗气氛的离别诗。

诗的前两句用写景的手法点明别滁的时间。作者于仁宗庆历五年(1045)八月贬为滁州(州治在今安徽省滁县)知州,在滁州做了二年多的地方官,庆历八年(1048)闰正月乙卯朝廷下达徙知扬州的公文,于是作者离开了滁州,于二月二十二日抵达扬州。所以作者别滁的时间,也即写这首诗的时间,大约在清明前后,同诗中所写的时间大致吻合: “花光浓烂柳轻明”,恰是春意最浓的日子。当然对诗中的写景,不能胶柱鼓瑟,理解得过实。滁州尽管是气候较暖和的南方,二月里,“花光”虽然有,但未必就到了“浓烂”的程度。作者如此说,和他的心境、情绪有一定的关联。与《戏答元珍》中“春风疑不到天涯,二月山城未见花”(作于湖北宜昌)的手法差不多。同是二月,同在长江流域,前者反映作者舒坦开朗的心境,于是“花光浓烂”,后者反映受贬后的失意情绪,于是“未见花”。“酌酒花前送我行”,点明题意。滁州吏民为作者饯行,反映出作者在滁州的二年多时间,政绩卓著,受到当地吏民的拥戴,因而对他离去有种依依不舍之情。

前两句是滁州吏民对作者即将离别时的反映:花前弦管,酌酒送别。后两句则是作者本人在即将告别时的情怀。“我亦且如常日醉”,看来作者同吏民经常在一起欢饮(著名的《醉翁亭记》就记录了一次饮酒盛况),这一次临别的酒宴,他也希望象平时一样,丝竹管弦不要吹奏告别的曲调,以免离忧婴心,无法痛饮。作者用这种反衬的手法表达出对滁州的留恋之情,也反映出作者同初遭贬谪时完全不同的胸襟。

作者在滁州,日游山水,夜写诗文。他在致梅尧臣书简中写道: “某此(指滁州)愈久愈乐,不独为学之外有山水琴酒之适而已,小邦为政期年,粗若有成,固知古人不忽小官,有以也。”作者对滁州确有感情,故他的《别滁》诗也避开一般离别诗的凄恻之情,而写得轻快自然,舒坦开朗,平易流畅。作者写的也是他的真情实感,没有半点矫揉造作之情,所以读来倍感亲切。

末二语直是乐天。(陈衍《宋诗精华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