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5-14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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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认为,少年天才变得碌碌无为是因为他没有继续学习。
父亲从邻居家借了一些文具给他,他拿到文具就写了四句诗,还题上了自己的名字。从此以后,只要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都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还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后来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觉得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仲永十二三岁的时候,写的诗已经不能与他小时候的名称相符,再后来,他变得和普通人没什么差别了。
扩展资料:
家长摆正心态、调整好期望值,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神童”由于在童年时就表现出超常的智力,很容易使父母的期望值急剧“膨胀”,在这个时候父母保持正常的心态就显得尤为重要。很可惜的是,很多家长对于自己的孩子缺少一种常人的心态,对孩子除了学习没有别的要求,其他事情都是包办代替。
社会也应少一些喧嚣的“炒作”,尽量避免发生“逼子成龙”、“逼女成凤”的悲剧,多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宽松的氛围。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伤仲永”式思维该改改了
1.没有继续学习,不学无以知。
2.过于炫耀,导致自大。自大不屑于学。
3.父母眼光过于短浅,不让其学。
4.乡邻吹捧,不利于其学。
随着时间的流逝,方仲永的才能就逐渐消失了。
启示:1.学无止尽,要活到老学到老
2.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不要固守自己已有的,要不断进取。
3.为人要谦虚谨慎,不要过于炫耀和自大。
4.眼光要从长远看,不要只看到眼前。
只有一个原因: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父亲认为有利可图,每天让仲永四处拜访村民,不让他学习.
从文章内容来看,阻碍方仲永成才的一个主要人物,我认为要推他父亲,他的贪财短视造成仲永错过成才的机会.从“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方仲永才能初现,暗示其前途无量,在他的父亲眼里,儿子是棵摇钱树,儿子写诗,其邑人“宾客其父,钱币乞之.”这足以说明,仲永的父亲完全忘记了做父亲的责任.“不使学”毁灭了方仲永的前途,使这位神童无形中夭折在自己父亲的手里.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不足诗,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文言文《伤仲永》翻译如下:金溪县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从没见到过读书写字的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就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写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仲永感到奇怪,渐渐以宾客的礼节来款待他的父亲,有人用钱财和礼物讨取仲永的诗。他的父亲贪图这样,每天强要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十二三岁了。让作诗,不能与从前的传闻相称了。又过了七年,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特殊之处已经消失净尽了,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文言文《伤仲永》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赡养”的表现,“收族”,是“团结”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伤’是叹惜,哀伤的意思。至于“伤”仲永什么呢?
就是一位‘神童’变成庸人的故事,其中:(伤)仲永的通达聪慧、先天的得到天赋都比一般人高的多,是因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他父亲和乡邻的影响)。
为什么伤?‘父利其然也’也就是他父亲看到他的这个儿子有着丰富的才能,因为邑人‘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所以‘父利其然也’。
附赠:(书的最后一题)如此有才能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苟且成为平凡的人,而那些没有天赋的人,本来又是平凡的人,有没有接受到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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