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5-14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大家好,今天本篇文章就来给大家分享为什么子猷久不闻,以及子猷先是了不悲对应的知识和见解,内容偏长,大家要耐心看完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教学《人琴俱亡》一文(苏教版八年级上第三单元),遇到这样的问题:王子猷在推断他的弟弟子敬死去时为什么“了不悲”、“都不哭”?《教师教学用书》上解释说:“子猷之所以不悲痛,是因为他自知自己也不久于人世,到那时就将和弟弟在九泉之下相见了。”那么,王子猷在推知弟弟死去时,真的不悲吗?那他为什么悼亡时又“恸绝良久”?这不是矛盾吗?果如《教师教学用书》所说,那是不是兄弟俩的关系不好呢?《晋书·王羲之传》对子猷、子敬二人(王子猷名徽之,王子敬名献之,分别是东晋著名书法家王羲之的第五、第七子)有所介绍:兄弟俩脾味相投,感情甚笃。二人平时都恃才傲达,率性放纵,行为怪诞,其“名士”作派为“一时之冠”。可见他们俩既是手足情深的兄弟,也是情感真挚的知音。文中子猷在子敬死后“月余亦卒”,固然有疾病的原因,子敬的死让他极度悲痛也应该是重要的因素。既然这样,“了不悲”、“都不哭”理解为完全不悲痛,当属不妥。要弄清这个问题,有必要来看一看王子猷这个人。《世说新语》里记载了有关他的许多故事,以今天的眼光看来,王子猷绝对是个怪人。比如,他偶然到别人的空宅里暂住一段时间,也要令家人种竹子。有人不解地问:“只是暂时住住,何必这么麻烦呢?”王子猷打着口哨歌吟了好久,才指着竹子说:“何可一日无此君!”又有,他去拜访雍州刺史郗恢,郗恢在卧室里还未出来,他就四处乱看,发现客厅里有一种名贵的毛毯,立马叫随从将毛毯送回家去。郗恢出来找不到毛毯,王却笑着说:“刚才有个大力士背起毛毯跑掉了!”还有一个“梅花三弄”的故事,说王子猷应召赴都城建康,所乘之船停泊在青溪码头,恰巧桓伊从岸上过,王与之并不相识,船上一位客人道:“此人就是桓野王(桓伊字野王)。”王子猷便命人对桓伊说:“闻君善吹笛,试为我一奏。”桓伊彼时已是高官显宦,但他素知子猷之名,对如此唐突的邀请也不在意,当即下车上船,坐在胡床上,拿出笛子吹奏了一曲“梅花三弄”。著名的还有“雪夜访戴”的故事。王子猷住在山阴(今属浙江),夜半醒来,百无聊赖,于是打开房门,命下人酌酒,环顾四周,一片皎然。因起彷徨,咏诵左思的《招隐诗》,忽然想起了戴安道。戴安道就是当时著名的画家和隐士戴逵,其时隐居在浙东剡县,王子猷当即连夜乘小舟去拜访他。小舟在风雪中走了一夜,终于赶到戴逵的家门口时,他却忽然改变了主意,转身又按原路打道回府。有人问他怎么不见戴,他说:“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通过以上的几个故事,王子猷标新立异的行为可见一斑。再来联系文章的时代背景探究。《人琴俱亡》是《世说新语·伤逝》第十六篇,同《世说新语》其他篇章一样,也集中地体现了魏晋文人的思想性格特点及其文化特征——在任由性情、不拘矩度、注重情感的个性表达的同时,还故作旷达,追求一种超脱的风度。按儒家礼教,居丧期间不得有欢娱表现,而子猷在探丧时直入灵堂准备弹琴悼念,显然也是一种不拘礼法、任性而为的表现。与之相类似的还有张季鹰吊唁顾彦先,同时不顾礼数,径登灵床鼓琴,走时不与孝子握手。这些人物的独特表现恰恰体现了魏晋士人独特的思想情感追求——“越名教而任自然”,不随于俗,重自我、重个性、重才学、重感情的个性的自由飞扬。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了:子猷与子敬有着深厚的手足之情,两人都患了重病。子猷在久不闻子敬的消息时,推断他已死,心里定然非常悲痛。之所以表现出“了不悲”、“都不哭”的看似无情的举动,一方面是因为兄弟情深,以至于悲痛到“忘我”的程度,忘记了自己肉身的存在,当然也就不存在自我感情的困扰,包括喜怒哀惧,所谓“长歌可以当哭”。一方面也是时风使然,在认为人生苦短的基础上,将个人放逐在社会之外,从而轻减了苦痛,增多了自持。最后一方面,也是王子猷本人个性的原因,所作所为常常超出常理,“不了悲”、“都不哭”并不能依常理看为他不悲痛。等到他想以弹琴的独特方式悼念子敬时,“名士”的外表和玄学理念的影响都退到背后,被他们看淡的人情获得优势地位,内心积蓄已久的沉厚悲情再也无法抑制,如江河般喷薄而出——“恸绝良久”。这样理解,深化了兄弟情深的主题,也使得魏晋“人”的风格得到再次强调。(江苏东海县实验中学;2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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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人琴俱亡》五问
《世说新语》的语言精练含蓄,隽永传神,苏教版语文实验教材八年级上册的《人琴俱亡》无疑是一篇体现该书语言特点的代表作品。而正因为作品言简意丰,给我们准确理解文句含义、正确认识人物形象、正确把握文章主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对该篇作品的理解和分析,配套教参上的一些观点实在不敢苟同,我校师生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纷纷发表了不同意见。现将我校部分师生对该作品的一些与《教参》观点相左的理解和思考整理如下,以就正于各位专家、同行。
一、子猷为何开始时“语时了不悲”、“都不哭”,后来又“恸绝良久”?
《教参》说,“子猷前面之所以不悲痛,是因为他自知自己也不久于人世,到那时就将和弟弟又在九泉之下相见了。”译句时,也将“语时了不悲”译为“说话时完全不悲伤”。
我们认为,亲人先走一步,活着的家人亲友,即使第二天即将命赴黄泉者,也定将为之而哀痛无比。王子猷根本不可能有《教参》所述的想法。如果王子猷果真有此想法,那么后来他为何又“恸绝良久”?显然不能自圆其说。
其实,“语时了不悲”应该理解为“说话时脸上看不出一点悲哀的样子”,而不应理解为“说话时完全不悲伤”。估计到弟弟已经先他而去了,王子猷的心里肯定是十分悲痛的,“完全不悲伤”是不可能的,只是当时并没有在脸上显露出来而已,这说明了王子猷性格坚毅、刚强的一面。
推测弟弟已死,但并没有亲眼见到证实,按照常理,也是不该哭的,特别是对于一个刚强的男人来说。所以一路上“都不哭”,也是十分正常的。到亲眼见到子敬真的死了,“恸绝良久”——子猷终于抑制不住心中的悲伤,痛哭失声,悲恸欲绝。
前段的“了不悲”、“都不哭”与后段的“恸绝良久”构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刚强的男人悲伤至此,兄弟之间的感情该有何等之深,不言自明。
我们认为,这样的理解,才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前后一致、不自相矛盾的。也只有这样理解,我们才能领略到作者在区区几十字之内,将文章作得如此对比鲜明、抑扬有致、波澜起伏的精妙笔法。
二、王子猷为何“径入坐灵床上,取子敬琴弹”?
王子猷弹琴的目的,并非为试琴的好坏。兄弟俩相知相亲,王子猷深知琴为弟最爱,所以在以琴祭弟之前,用弟之爱琴为弟弹上最后一曲,为弟送行,以慰亡灵。兄以这种特殊的方式与弟作最后的告别,《教参》无只字点及。
如何送别、悼念子敬,子猷在“索舆奔丧”之前就主意已定,所以“径入坐灵床上,取子敬琴弹”,没有丝毫犹豫和考虑,没有其它的过渡与枝节,一进门便直奔主题。
三、为何“弦既不调”?
我们罗列出了“弦既不调”的几种可能:
1、琴已破,不能弹了。
2、琴弦未校好,弹不成了。
3、琴是好的,子猷因过度悲痛,弹到后来弹不去了。
我们大多数人都认为,琴是子敬心爱之物,陪伴他的不可能是一张破琴;即使琴弦未校好,弹之前调校一下就无问题。讨论之后大家一致认为:人如过度悲痛,便话不成句,歌不成曲,如《最后一课》中的韩麦尔先生。子猷欲弹琴一曲以送弟,可是因自己病重,更因心情十分悲痛,弹到后来,曲不入调,琴不成声——“弦既不调”。非琴不调也,实人不调也。兄为弟痛,兄弟情深,“不调”两字是最好的注脚。
《教参》将“弦既不调”译为“几根弦的声音已经不协调了”,将琴弦“不调”的原因归诸琴,而非人,可以说是对人物形象把握不准,对此句对全篇主题的重要作用认识不清。其实此句应译为“弹到后来,子猷的琴声渐渐不协调了。”
四、子猷为何将琴掷地?
琴是子敬的心爱之物。人已亡,琴犹在。子猷弹完送别之曲,将琴掷地的意图,就是让琴随亡人而去,继续追随陪伴已故主人。弹琴、掷琴,都是子猷悼念子敬的独特方式。因为兄深知,只有这样的方式,才最合弟意;这两件事只有为兄的来办,才能尽兄对弟的一片情意。这也是子猷不顾重病在身,立即“索舆奔丧”的目的。
基于此,“子敬子敬,人琴俱亡”一句,应该译为“子敬啊子敬,你人既然已经死了,那么就让你心爱的琴也追随你而去吧。”《教参》将此句译为“子敬啊,子敬啊,你人和琴都死了。”完全照字面直译,且无一句对此句的评析说明。这样的处理,一是没有点明子猷掷琴祭弟之意,二是没有表现子猷对弟的至真至诚之情。作为作品题目的一个关键句,就这么简单粗浅的处理了,我们都有不同想法。
五、课后“探究与练习”第一题该如何答?
原题为:课文中哪些语句最能表达子猷与子敬的兄弟之情?“取子敬琴弹,弦既不调”,你认为“不调”说明了什么?
对第一问,《教参》说,“何以都不闻消息?此已丧矣。”“了不悲”“都不哭”“径入坐灵床上,取子敬琴弹”“子敬子敬,人琴俱亡”和“恸绝良久”“月余亦卒”,都表现了子猷对弟弟的兄弟之情。
我们认为:第一,既然曰“最”,就不应这么滥。第二,“了不悲”、“都不哭”只起到与“恸绝良久”作鲜明对比的作用,其本身并不能表现兄弟情深,应该剔除。而“弦既不调”、“掷地”两语,前者表现了子猷痛失胞弟的十分哀痛之情,后者道明了子猷掷琴祭弟的悼念方式,皆应纳入。
对第二问,《教参》说,“不调”既是写实际情况,也包含了“人琴俱亡”的凄凉。
这个答案包含以下两个基本观点:
第一,“不调”只是指琴,与子猷无关。人已亡,琴已破,所以琴声不协调。这样的理解,未能正确把握子猷弹琴送别胞弟的目的,未能理解“不调”两字之中所蕴蓄的子猷当时十分悲痛的心情。
第二,“人琴俱亡”,是指人已死了,琴已破了,故而十分凄凉。既然琴已破了,子猷再将它摔在地上也就无妨了。这种想当然的浅薄的理解,没有认识到子猷“弹琴送弟”、“掷琴祭弟”这两个悼念胞弟的独特方式,以及其中所蕴含的兄弟之间的至深情意,文句含义由此而曲解,人物形象因此而模糊,作品主题因此而受影响,作品的品位也因此而降低。甚至可以说,如果我们按《教参》的观点去解读这篇文章——子猷去奔丧,发现子敬的琴已坏了,于是把琴摔到地上,说“人和琴都死了”——的话,这篇作品就根本没有入选教材的资格
王子猷、王子敬都病重,子敬先去世了。王子猷问手下的人:“为什么总听不到(子敬的)消息?这(一定)是他已经死了。”他说话时完全不悲伤。就要坐轿子来去看望丧事,一路上竟没有哭。 子敬一向喜欢弹琴,(子猷)一直走进去坐在停放尸体的床铺上,拿过子敬的琴来弹,弦的声音已经不协调了,(子猷)把琴扔在地上说:“子敬啊子敬,你人和琴都死了!”于是痛哭了很久,几乎要昏死过去。过了一个多月,(子猷)也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