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李逵是宋江的最忠实仆从,可以说是把命都彻底交给了宋江。但李逵对宋江却有一次翻脸,令宋江极度难堪,即是因有人假冒宋江抢劫民女而起。从表面上看,此事是因李逵性情直率、爱打抱不平而产生的误会。但其实不然,李逵可以说是全书中最滥杀的人。
为救宋江,江州闹法场,李逵出力最多,抡起斧头遇人便砍,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为了赚朱仝上梁山,李逵奉宋江、吴用之命,能戗杀三四岁的孩童。三打祝家庄时,李逵杀得性起,把已投降梁山的扈家庄,杀得干干净净。四柳村,狄太公请李逵替其女儿“驱鬼”,最后,李逵连狄小姐并其情夫一并杀了。等等诸如此类,举不胜举。
梁山聚“义”,的确是存在某方面的“义”,不过这种“义”只是针对其内部少数团伙而言,对待外人就没那般客气了。尤其是像李逵这样滥杀之人,更不会把他人生命放在心上,其又怎么会因一位无辜女子而与宋江翻脸呢?
再细读李逵与宋江争吵翻脸的话:..“我闲常把你做好汉,你原来却是畜生!你做得这等好事(抢劫民女)!”...我当初敬你是个不贪色欲的好汉,你原来是酒色之徒:杀了阎婆惜,便是小样;去东京养李师师,便是大样...
李逵在与宋江争吵的时候,居然提到了阎婆惜与李师师。由此可见,在李逵的心里早就种上了对宋江不满的种子,而“抢劫民女”只是李逵对宋江不满的激化而已。让李逵心中不安的,并不是宋江“抢劫民女”,而是宋江那份“色欲”。
食与色,乃是人之本欲。但聚义最忌谈“色”,梁山聚义,但谈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以秤分金银,唯独忌谈“色”。梁山上的两位好色之徒,矮脚虎王英与小霸王周通,遭到其他好汉们的集体鄙视。我们常说某人“重色轻友”,但实际上绝大多数人都是“重色轻友”的,没有几个人会真觉得朋友比老婆(女朋友)还重要。
李逵是宋江的最忠实的仆从,一旦宋江有了“女友”,而李逵定然会“失宠”。再联系李逵杀扈三娘全家后,对宋江说道:...你又不曾和他妹子(扈三娘)成亲,便又思量阿舅、丈人。” 李逵是围绕着宋江而转的,其没有自己的生活。所以,李逵特别害怕其与宋江的那种亲密关系,会因“某位女子”而变得生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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