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赌博风气在中国古代是非常风声的,所以各朝各代都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最严厉的还要数宋朝,累犯者可以直接砍头!
追溯人类赌博史,早在旧石器后期便有“碰运气”习惯,中国史前文明中大量运用“抓签”筮卜方式来判断凶吉,包括重大战事均透过卜卦来决定。东汉许慎《说文》载“古者乌曹作博”,乌曹是夏桀的臣子,由此看来,赌博在中国的夏朝就有出现。
古今中外最流行的赌博,大都是“撞数”运气类,如单双、骰子、 如今主要是麻将、扑克、牌九等。这种听天由命式的赌博能够大众化原因很简单,它体现了一种“天意”公允和权威,与人类原始意识与宗教观念具有同性关系。其次,这类赌博在程序上简单易懂,不易作弊,适合各种社会人群。 围棋与象棋这类纯智力游戏则不宜赌博,因为赌博在于验证“天意”和“运气”,这是它永远充满魅力之处。
春秋战国时期:太子赌博屡教不改就要下岗
战国时的法律规定,凡“赌博戏财”者,要处以“罚金三币”。如果是太子赌博,则处以笞刑(用鞭、杖或竹板打屁股)。如果再犯,加重刑罚。屡教不改者,便更立太子。
秦朝:私下设赌“刺黥”
大臣李斯为秦始皇制订法律,其中对私下设赌的官民“刺黥,也就是在脸上刺上记号或文字并涂上墨,重者“挞其股”。
汉朝: 主要打击统治阶级上层官员
汉初,高祖刘邦将禁赌的重点放在上层,凡官吏“博戏”财物者,罢黜官职,“籍其财”——不但没收赃款赃物,还要罚得他倾家荡产。汉武帝时,翮侯黄遂因赌博而被判处仅次于死刑的带刑具服苦役。
唐朝 :设赌被抓处以充军
唐代对赌博也禁得很严,发现赌者,“杖一百”,并没收家籍“浮财”。如是设赌抽头渔利者,律定“计赃准盗论” 。而如在京城设赌被抓获处以极刑,民间设赌抓获则处以充军。
抓赌最严厉的朝代,应该是北宋时期了,眼中的可以砍头。
北宋 :重者处斩!
五代十国后期天下大乱,盗贼四起,赌风日盛。宋太祖赵匡胤立国之初制定的法典《宋刑统》对禁赌有明确的律文。在实际的处罚中,甚至超过了律文限制,处罚之重可谓空前绝后。故北宋开国后,宋太祖制定律条:
处斩:凡在京城赌博者一律处斩。(《宋史.太宗纪》载:太宗“淳化二年闰二月己丑,诏京城蒲博者,开封府捕之,犯者斩”);
同罪:凡隐匿赌徒不报者与之同罪。(《宋会要辑稿.刑法志》:“开柜坊(赌场)者,并其同罪”);
充军:京城以外犯赌博罪的一律发配充军。
可以说,北宋时期对于赌博的打击是最严厉的。
元朝:从赌严重者流放
元朝法律对赌博严加禁止,除了杖刑之处,严重者还要流放。
明朝:犯赌博者一律砍手
明朱元璋用尽办法禁赌,明代法律规定凡犯赌博者一律砍手。
清代:官吏赌博 革职不再录用
清代基本上沿袭明制,同时增加律条,官吏赌博要革职,而且不准花钱减罪,从此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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