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们最痛恨的罪行 犯罪的人根本无一人同情 最痛恨的人被称为

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相信大家在看一些古装影视作品时,在官员判案时都能听到“十恶不赦”这个词语。不仅是古代,即使是现今,“十恶不赦”这个词语通常形容一个人罪大恶极,犯了不可饶恕之罪。如今“十恶不赦”更多是当做一个词语来使用,其实在古代“十恶不赦”却是真正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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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恶不赦”最早出现在北齐的法律《齐律》中,当时称其“重罪十条”,分别是: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当到了隋朝之后,“十恶不赦”进一步完善,“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不知大家发现一个问题没有,这“十恶不赦”里面的“十恶”绝大多数都是统治阶级所痛恨的,那么问题来了,古代人最痛恨的罪行是什么?笔者查阅了大量资料后发现,古代人最痛恨的罪行是“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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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通”在如今有一个新词,“通奸”。古代等级制度严重,如果一名官员出现通奸,那么可能下场比普通老百姓还悲惨。古代当官的可以三妻四妾,但是就是不可以随便勾搭良家妇女,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等于就犯了通奸罪。

  这可是一个碰不得罪行,不仅要被官府严办,而且即使在通奸现场被抓住动用死刑,官府也是不追究的,也就是说被打死了也活该。

  举个例子,宋仁宗嘉祐三年,当时都察院有个御史叫陈诲。这个人可能平时也没啥事,经常往老师家溜达,时间久了此人竟然和老师的女儿勾搭上了,一次两人在幽会时被老师捉奸在床。这下子老师发怒了,命令家丁棒打陈诲,谁知道陈诲不禁打,最后被活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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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死人了,出了人命这是一件大案。很快陈诲的老师被官府捉拿,审判官一调查之后,当天就将陈诲老师释放,原因很简单,陈诲活该。试想对官员通奸的惩罚都如此严厉,更别说普通老百姓了。对于通奸这个罪名,最严厉的是秦朝,可能是当年秦始皇母亲与吕不韦、假太监嫪毐等人通奸的行为有关,秦始皇对通奸者极其痛恨。

  在西汉,如果出现了通奸情况,男的可能被处以宫刑,而女子极有可能被发配到北方修长城,当然更多女子是被残忍的侵猪笼。如今的社会“私通”已经不再是“十恶不赦”的罪名,更多的是被归于生活作风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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