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在电视荧屏的清宫辫子戏中,经常会出现“把犯人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的台词。
要知道,古代的中国交通并不方便,发配犯人费时又费钱,直接该关的关,该杀的杀岂不是更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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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流配是古代仅次于死刑的重刑,这种刑秦汉时就有了,宋朝时开始正式纳入法律,宋代的相当一部分兵员就是由流放的罪犯组成的,宋江、林冲、武松等都有被流放的经历。
到了清代更是形成了完备的制度,流放人员的起因、种类,流放人员的刑期,流放人员的生活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流放地分为极边、烟瘴(四千里)、边远(三千里)、边卫(两千五百里)、沿海附近(一千里)等不同的等级,按罪行决定远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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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边疆开发程度很低,缺乏基本的生活条件,比如清代的流放地宁古塔,据《研堂见闻杂记》记载,清代的宁古塔,非常险恶,流放者在去的路上,往往半路被虎狼恶兽吃掉,甚至被饿昏了的当地人分而食之,能活下来就很好了。
除了路途险恶,对于安土重迁的国人来说,被迫离开家乡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惩罚。
当然,虽然流放路途遥远,九死一生。到了之后,还要面临繁重的劳动,给军人当牛做马,沦为家奴。但好死比不上赖活着。
清朝的皇帝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但为什么还要费劲把他们送到自己的老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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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东北在清朝一向是禁区,普通人是不允许去的。反而犯人可以去东北。
原因无非是这么几点:
一是补充劳动力和兵员。清代东北不允许汉人过去,但当地也需要种地的、干活的、当奴仆的,犯人正好是一个很好的来源。
二是展示仁慈。古代人口是重要的资源,皇帝也讲究以仁慈治天下,清代的几个皇帝也以仁君自居,自然不愿意轻易杀人。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金圣叹的家属,吕留良的家属,都是发配到了宁古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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