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了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词语—初夜权。初夜权,顾名思义,就是指一地的领主具有和当地所有中下阶层女性第一次性交的权利。在法语里,则直接理解为“领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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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传统习俗,初夜权的出现在欧洲较为普遍,无论是在宗教信仰上,还是在封建制度中,抑或是在乡野传奇里,总能看到初夜权使用的滥觞。在这种背景下,女性一般将自己的第一次奉献给神物(古埃及一般是“金牛”);或者奉献给僧侣、祭司,更多的时候是一地的酋长、地主、君主;或者是来自己做客的客人等等。
无论哪种形式,初夜权都是贵族掌控平民生杀大权的一种象征,这种掌控多半会引起人民的反抗。
历史上曾经有两个王朝因为霸占女性的初夜权,而遭覆灭。
一个是元帝国。当时蒙元统治者把人分为四个等级,在这个等级体系里,处于一等的蒙古人是有权利拥有三四等百姓新婚的初夜权。而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蒙古人的观念里,他们坚信,女性只要破了处,生出的孩子就会流淌着破处者的血液。这无疑是先父遗传理论的一种超前体现。在这个逻辑下,统治者一旦发现结婚的女子不是处时,成亲的男女双方都会被处死。而汉人为了保持自身的纯正血统,往往会把第一胎出生的小孩摔死,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了摔头胎的风俗。至此,蒙古的民族融合政策也就难以推行。同时,随着摔头胎的持续进行,人民的积怨逐步加深,到了后来,各地农民纷纷起义,直至将蒙人驱出中原。一个统治不足百年的蒙古帝国,瞬间分崩离析,最终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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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法国。作为中世纪的欧洲国家,法国也曾经出台一系列法律,规定贵族或封建领主、庄园主享有新婚女子的初夜权。这项旧制度自实施以来,就饱受非议,也在潜移默化了积累了民怨。法国大革命时期,人们用推翻“领主的特权”作为宣传口号,对此进行批判。当然,批判并不是单纯的口诛笔伐,而是发动更广泛的人民力量,最终法国王权在片片声讨中化为乌有。
与欧洲不同,我国历史上并不存在普遍的初夜权制度,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却伴随着家奴制度长期存在。在古代,家奴毫无权利可言,他们不仅人身依附于有权势的主人,而且对自己的性权力毫无制支配能力。主人不仅可以行使初夜权,还可以随便玩弄。不仅如此,如果赶到乱世,有权势的人家往往通过强取豪夺,将性权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在这一过程中,大批的平民很有可能沦为大户人家的奴仆,从而丧失了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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