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清代的选秀是一种挑选后宫粉黛的制度,凡是满、蒙、汉八旗官员、另户军士、闲散壮丁家中年满14岁至16岁的女子,都必须参加三年一度的备选秀女。
每到选秀年度,户部都会在奏报得到允许后,发文给八旗都统衙门的各级长官,命其呈报适龄女子花名册,先由八旗都统衙门汇总,再由户部上报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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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决定选阅日期后,各旗选送的秀女会被骡车提前送到京城。应选前一天,秀女们要按照满、蒙、汉的顺序和年龄排列先后次序:宫中后妃的亲戚;以前被选中留牌子的、本次复选的女子;本次新选送的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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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好顺序的秀女,要在入夜时乘坐骡车进入地安门,等到神武门宫门开启后下车,在太监的引导下,按顺序进入顺贞门。秀女们乘坐的骡车则要离开一段时间,从神武门夹道东行,出东华门,由崇文门大街北行,经北街市,然后再经地安门到神武门外。骡车再次来到神武门外时,已是次日中午了。
被太监引入宫中的秀女,或五六人一排,或三四人一排,或一人一排,供皇帝或太后选阅。被选中者,就留下牌子,再定期复选。没被选中的,就撂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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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选再度被选中的,才有机会成为后妃的候选人,或被赐予皇室王宫或宗室之家。
后妃候选人,还要屡屡“复看”,还会有留牌子的,有“记名”的,也有“上记名”的,“上记名”是指皇帝亲自选中留牌子的。
不管是“记名”的,还是“上记名”,都要经过“留宫住宿”进行考察。最后一关中会选定数人,其余的又都是撂牌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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