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是如何反腐?有三个办法治理贪官 中国古代是如何认识一年四季的

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贪官起源于何时?这种说法不一,有的说起于汉朝,有的说开始于西周,更有的说早在殷商出现私有制时就存在了,治理贪官,古人一般采用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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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选拔时监控

  先秦时期,为了选到“有德”官员,出现了“察举”制度,面相社会公开推荐官员,在民间称为“举贤”。汉朝时期,察举已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但是也更加规范,如果推荐的官员“不善”,推荐人也要受牵连。随后曹魏时期出现了九品中正制,以及隋唐开始的科举取士制,都是为了更好的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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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设立监察机构

  历朝都设置了类似于反贪局这样的监察机构,秦朝时叫做“御史台”,一把手叫“御史大夫”,相当于副宰相级别,汉朝时提升为了宰相级别,御史大夫下面还有御史中丞、侍御史、监郡御史,地方郡县都配备了监察官员。

  汉武帝时期,还正式设立“刺史”,成为古代一种新型的“反腐办”,以后各朝代都有借鉴。除了官方机构外,还动员民间参与“举报”,鼓励越级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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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3.惩治手段

  秦朝对于经济犯罪的官员惩治很严,有“通一钱,黥城旦罪”之说,就是行贿一个钱,就要被惩罚在脸上刺字,再去修城。汉代的标准也是很苛刻,“赃二百五十钱以上即免职”,250钱在当时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长衫也买不到。隋唐时是“坐赃论加二等”,如果是重臣,则加重处罚。

  宋元时期规定“赃满五贯文者处死”,五贯钱还不到县令半月工资明朝时期的惩罚是最严重,流放、杀头、剥皮、灭族等重刑都被用于贪官,贪污银子60两就被“枭首示众,剥皮实草”。

  其实在古代惩罚贪官最严重的手段就是:自发现后,其子女后辈都受牵连,失去了做官机会。但尽管如此,法律总有漏洞,不论古代还是如今,还是不断涌现出许多巨贪,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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