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证:古代小说中未婚公主竟也可自称"哀家" 考古言情小说

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水浒传》的鲁智深往往自称“洒家”;民国以降,许多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大凡会武功的和尚,都跟着自称“洒家”,好像粗豪的出家人必得自称“洒家”才能符合自家身分。从民初通俗小说老前辈顾明道的《荒江女侠》到梁羽生的“新派武侠小说”,都是如此。千千万万的读者看了,就以为“洒家”应是武僧的自称,这误会可谓深而且远了。

  《水浒传》第二回,史进初遇鲁提辖,鲁就自我介绍:“洒家是经略府提辖,姓鲁,讳个达字。”那时,他还未出家,就自称“洒家”了。

  再看第十一回,杨志出场,王伦道:“你莫是绰号‘青面兽的?”杨志道:“洒家便是。”书中交代杨志是“流落在此关西”的“杨令公之孙”,他也是开口闭口自称“洒家”。看来,“洒家”应该是关西大汉的自称,而绝对与和尚无涉,我们再不必费神去查考佛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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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二十回本的《水浒全传》第五十九回,鲁智深假扮平民,要去营救史进,来到州衙前,被贺太守赚入府里捉住。鲁智深道:“洒家又不曾杀你,你如何拿住洒家,妄指平人?”太守喝骂:“几曾见出家人自称洒家?这秃驴必是个关西五路打家劫舍的强贼,来与史进那厮报仇。”

  原来,鲁智深之所以露出破绽,正是因为一般的出家人都不会自称洒家。

  综上可见,武侠小说中相因沿袭,不管是西域头陀,还是南方福建少林一脉的武僧,一概让他们自称“洒家”,真是天大的误会。

  根据杨慎和章太炎的考证,确认“洒家”之“洒”实即“余”之中古审母读音方言变异的实际记录。

  陆澹安著《小说词语汇释》说:“关西人自称为‘洒家。‘洒即‘咱之转音。”《辞海》修订本和《辞源》修订本都作出相类似的解说。这个说法不确。

  其实,关于“洒家”之“洒”的语源,明朝杨慎在《古音猎要》中曾有考释,指出“余”字《说文》“舍省声”,“舍”与“蛇”音近。五代宋初人自称“沙家”即“余家”之近声。

  章太炎在《撰新方言》的《释言》篇中也说:“明朝北方人自称洒家,洒即余也。余从舍声,古音如舒,舍转书野切,故余亦转为书野切。”从词汇学角度看,“洒家”正是“洒”(余)附加一个词尾“家”而构成的。

  现在有些地方的方言,还保留着在称呼中附加一个词尾“家”,比如自称“吾家”,称对方“你家”(即“你”)。在古代白话文学中就更常见:皇帝自称“孤家”、藩王自称“某家”、青年女子自称“奴家”或“儿家”、皇室女子自称“哀家”、平头百姓自称“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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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宫廷戏泛滥,特别是《甄嬛传》的火爆,有不少女士在网上发言时学着自称“哀家”,觉得好玩;随后有人责难:“你死了老公啦?”其理由是,“哀家”只能是丈夫去世后太后、皇后的自称,就是说,哀家只是先帝留下来的“未亡人”,是日夜“哀”悼先帝的苦人儿。

  看到这个指责,我大吃一惊,因为自己从来没有这样的语感。于是赶快查考,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种说法还真是有根有据的。

  《汉语大辞典》解释“哀家”说:戏曲中孀居的太后的自称。评剧《秦香莲》第十场:“忽听皇儿禀一声,不由哀家怒满胸。”

  台湾《国语辞典》(修订本)把“太后”扩展到“后妃”:戏曲中孀居后妃的自称。

  网上的《中华线上词典》则把适用范围从单纯的“戏曲”推广到“旧小说”:旧小说、戏曲中太后或皇后在丈夫死后的自称。

  查考了这些目前通用的权威辞书后,感觉不对劲。盖因为五十多年前的古代演义小说,以狄青为主角的《五虎平西》中,那位看中狄青欲求下嫁的青年公主就是自称“哀家”的,人家还未婚配呢!

  李雨堂,号西湖居士,清代人,编著了狄青演义三部曲:《万花楼》、《五虎平西》、《五虎平南》。在后面两部中,各有多处单单国八宝公主自称“哀家”的例证,如《五虎平西》第十四回:“且说公主回到宫中,坐下想道:‘想哀家二九之年,姻缘注就,犹恐配着本国之人,不称哀家之意。常常想起,烦闷不过,情愿终身孤独,再不想到与天南地北的狄青夙有良缘之份!哀家一见这英雄,是心中所愿,奈非父母媒灼作合,哀家实是打算不来,难以明言,喜得师父前来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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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如《五虎平南》第三十九回:“公主看罢,说:‘书上虽言他父子无灾无咎了,但今又来此妖道,如何是好?……想来朝中未知差哪人前往除妖道。倘若无人,哀家必要领旨的。”

  清代宣统二年,上海人华琴珊著有《续镜花缘》,书中亦多处有公主自称“哀家”的。如第十六回:“公主道:‘哀家自幼喜欢这一道,故而学会的。近悉驸马调兵出征,哀家也在此温习一番,也好与父王出力。”

  香港著名粤剧编剧家唐涤生1957年6月撰写的粤剧《帝女花》,至今为人传颂。故事讲述明末思宗长女长平公主年方十五,因奉帝命选婿,下嫁太仆之子周世显的悲剧故事。该剧第一场《树盟》,即有多处公主自称“哀家”的台词,例如:“(长平羞介口古)老卿家,世显正话提起棵含樟树,哀家忽然有感于心,我想在含樟树下吟诗一首哩。”

  综合上述例证,我认为,“哀家”是明、清通俗小说和现代戏曲中皇室女子(太后、太妃、后、妃、公主等)的自称,与婚姻状况特别是“孀居”与否并无关系。“哀家”中的“哀”字,其实并非只表示“悲哀”,它也有“爱怜、眷顾”的义项,不可望文生义,随意推断。

  和尚不得自称洒家;做着公主梦的女孩儿,在网络这等虚拟世界里玩闹,倒是无妨自称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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