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向往三妻四妾的生活,可却不知随便纳妾要坐牢 男人三妻四妾女人三从四德

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三妻四妾,是我国古代特有的一种婚姻制度。这种制度不知羡煞了多少男人,无数男人幻想着穿越回古代,过一把莺环燕绕、左拥右抱的美妙生活。不过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先不说能不能穿越回古代,就是真穿越过去也不一定能过上三妻四妾的生活,很可能会悔的连肠子都青了。因为在古代纳妾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电视剧里其实都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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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古代男尊女卑,女人地位低下,因此出现了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不过纵观我国古代历史,我国婚姻的基本原则一直是“一夫一妻”。三妻四妾只是王公贵族、达官贵人等上层人士的特权,普通人就是有钱也不能随意纳妾。

  我国古代礼教森严,娶妻纳妾都有严格的规定,谁也不能乱了礼法。哪怕皇上虽然贵为天子,后宫有佳丽三千,但有名分的只有所谓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其他的女人都不算数。

  王公贵族和达官显贵比不了皇上,但也有纳妾的权利,不过纳妾数量有严格的限制。汉朝规定卿大夫一妻二妾,庶人一夫一妇,意思就是说士大夫可以纳两名侍妾,普通老百姓不允许纳妾。你要想拥有更多的女人就要为国效力,建功立业,封了王侯最多可以纳八个妾室,也是一种极高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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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对纳妾数量有了一定的放宽,唐朝规定亲王可纳妾十二个,郡王以及一品官十个,依次递减,当然老百姓还是不允许纳妾。

  明朝时期,礼法更加森严,纳妾也变得越来越难。大明的郡王只能纳妾两名,除非没有子嗣才能再纳。王公子弟尚且如此,平民百姓可想而知这是礼法,也是律法。你要真敢和律法对抗,那就等着受处罚吧。唐朝律法规定,“有妻再娶者徒一年,若欺妄再娶者徒一年半”;明清律法则规定,“有妻再娶者仗九十,离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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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元代,为增加人口数量,促进人口繁衍和百姓传宗接代,才允许普通百姓纳妾,不过只有四十以上没有子嗣的才允许纳一名妾室。当然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虽然不能随意纳妾,但富人和士绅却以娶“外宅”,收“通房丫头”等形式来规避礼法和律法,类似于现在的养小三和养小蜜,所以说古人的智慧不可小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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