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赐自尽的情况,是因为这个人很有地位,所谓“刑不上大夫”,不是说高官犯了法就没罪了。他们只是死得比较体面而已,赐毒酒、赐白绢等,都是“体面的死法”。普通人甚至普通官员,连被赐死的资格都没有,都是直接从监狱里押赴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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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被赐自尽的是重臣,那么情况就很简单了。要治重臣的罪,朝廷必然提前布局、监视。对于重臣,没有不调查就突发奇想“要不我赐死他玩玩”这种情况。除非这个皇帝脑子有病,忽然宣布“我看你不顺眼你赶紧去死吧”。
不过历史上还真有人这么搞过,这家伙就是梁太祖朱温。朱温在李振的鼓动下,杀死约三十余朝廷重臣,后投尸于河,史称“白马驿之祸”。杀人的原因,居然是“这群清官居然自命不凡”,既然清高,那就投进黄河“永为浊流”。你看这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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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都是在监控情况下赐自尽。你想想,既然是“赐”,那证明你是受人管控的。有能力赐你东西的人,也有能力赐你死。况且,毕竟这时候是“调查”阶段,朝廷也不怕你跑。你跑了,你全家和整个家族也跑不掉,治个看管不严之罪,夷其三族,就更惨了。赐自尽时,都有使者(钦差)专门负责你的死,必须等咽气了才能回去复命。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被赐毒酒而死的大臣,喝了毒酒以后不会死那么快,一般都要等一段时间,几分钟到一小时不等。即便是现在,世界上也还没什么毒剂能瞬间(几秒内)致死。等死时的绝望,可参考金正男。
这也解释了“我跑得远远的不就行了么”为啥行不通了。皇帝一心想搞死你,天涯海角也能把你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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