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300年。
科举考试本来是一项非常公平的选拔人才的形式,特别是对于寒门学子来说是改变命运的最有效途径,但随着科举考试的实行,作弊行为也应运而生,纵观历代科举考试,有三大作弊形式:贿赂考官、夹带、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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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考、代考一般适用于有钱人家,夹带则是一种普遍通行作弊形式。
针对考生的作弊行为,历代统治者都有相应的防范与惩罚措施,今天,我们着重谈对考生夹带行为的防范与惩罚!
夹带的形式
夹带常见的方法有将经文藏在衣服鞋袜里,或索性密写在衣物、身体上。其他各式随身物品,包括文具、食品、蜡烛等等都曾被用作夹带。
对于夹带的防范
唐代科举考试时,除了监考官,另外设有兵卫,以期起到一种震慑作用,来阻止夹带作弊。
自宋朝起,规定考试在贡院内进行,贡院内考生之间是以墙壁隔开的,称为号舍。考生不可以喧哗、离场,以防止传卷或传话。但是夹带经文这作弊方法始终是屡禁不止,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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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增加了专门的科举保安,制度十分严格,要求达到“片纸只字皆不得带入试场”的程度。除了在进场前由兵卫仔细搜查外,乾隆时更曾下诏详细限定考生带入场各式物品的规格。
例如:砚台、木炭、糕点的大小厚度;水壶、烛台的用料;以至毛笔、篮子的款式都有明限。
因为过度的检查让读书人觉得有辱斯文,于是朝廷想出另一种绝妙的方法来:开考前,让考生脱去自己的衣服进入沐池沐浴,浴毕则让考生换上统一的考生礼服,然后有贡院差役带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此一来,考生预先打好的小抄或作过暗记的微型小书也就不能被夹带进考场作弊了。
对于作弊行为的惩罚
被发现有作弊行为者按刑律,除了取消资格外,更要带枷示众,发配充军,还可能累及父师,此外对检举夹带者有赏格。
无论防范有多严格,总有心存侥幸的铤而走险者,因此科举制从实行到终止,科场舞弊始终未曾彻底有效地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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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在天津发现了一套完整的清朝考试作弊工具,仅火柴盒大小,共9卷本,均长4.5厘米,宽3.8厘米,厚0.5厘米。每卷本内约有10余篇文章,共10多万字。让人称奇的是卷本内文字约有1毫米见方,通过牛角刻版印刷而成,可见当时作弊手段的高超,并形成了规模。
在河南洛阳发现的一本《五经全注》,被誉为世界之最的微型书。这本小书有342页,共30万字,书长6.5厘米,宽4.8厘米,厚1.5厘米,宣纸印刷,细丝线装订,书中刊载着《易经》、《书经》、《诗经》、《礼经》、《春秋》五经,并附有注释和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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