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反腐究竟狠到什么程度?贪官个个胆颤心惊 雍正犯的错误

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雍正在位时诛杀贪官不计其数,在追查贪官时,就是死也不放过他,让他的子孙做穷人。雍正说:这些人自知罪大恶极自身难保,就想一死抵赖,借死保住财产,让子孙后代享用,这万万不行!

  在历史上雍正的政声并不好,刻薄寡恩,对待亲兄弟心狠手辣,而且野史中有篡改诏书以阴谋登基的传说。但雍正的勤政,雍正对腐败的毫不留情,却是没人否认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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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招:雍正的对策是派钦差大臣清理亏空

  雍正知道,如果不派钦差大臣,靠贪污犯去查自己的贪污,那是永远也查不出来的;靠贪污犯的上司也同样不可行,因为没有一个贪污犯不巴结上司,不给上司行贿送礼。

  即使贪污犯的上司是清廉的,也不可靠。因为地方上的亏空如此严重,贪官如此猖獗,他们居然毫无动作,那就只能是两种情况:要么是昏官,要么是庸官,靠这些人去清查亏空,那是不可能成功的。

  只有派出钦差大臣才能彻底查清贪官污吏,钦差大臣直属朝廷,与地方没有任何瓜葛,这些人,既无前车之鉴,又无后顾之忧,直接归皇帝领导,一定会尽心尽力,何况他们还想靠查除贪官污吏来邀功请赏呢。

  第二招:针对借钱粮充账,雍正下令所借钱粮全部充公

  贪官们应对检查的第二招是借钱粮来填补亏空。上面要来查账时,就从当地富户那里借些钱粮来放在库里。上面的来人一看,分文不少。检查的人一走,这些钱粮又还回去。因为是官借,不但利息高,还不怕不还,再说富户们也不想得罪地方官,因此这个办法也屡屡为贪官所用。

  贪官们的这些伎俩逃不过雍正的法-眼。雍正在派出钦差大臣的同时,也给这个地方下令,谁也不能借钱粮给官府。要借也可以,这些钱粮就是官府的,为国家所有,所借钱粮别想收回去。这一来,谁都再不肯借钱、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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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招:针对所花小费报销,雍正成立了“会考府”

  会考府是一个独立的核查审计机关,成立于雍正元年正月十四日。它的任务,是稽查核实中央各部院的钱粮奏销。从此,各地方上缴税银或报销开支,各部院动用钱粮和报销经费,都要通过会考府会考(稽查核实),谁也做不了手脚。

  这样一来,部院长官无法贪污。既然部院长官无法贪污,地方官员想通过花一点好处费,就把自己上面的亏空全部赖掉,也就不可能了。

  贪官们应付检查的三种方法都被雍正堵死,他们也只好认账、认罪。

  第四招:“关门打狗”

  将贪官们所有的退路都堵死之后,雍正便开始算账处理。办法有三种:一罢官,二索赔,三抄家。

  罢官:是针对所谓“留任补亏”的,即查出亏空后,勒令该官员在限期内补齐。但是,有哪个贪官会从自己身上挖肉下来填补亏空呢?必然是加紧盘剥百姓。正所谓“不取于民,将从何出?”结果,国库是充盈了,百姓却大吃苦头。雍正要改革,既要国富,也要民强,因此,他的对策是先罢官,后索赔。一个被罢免的官员当然无法再鱼肉百姓了,他们只能自己掏腰包填补亏空。

  索赔:也不含糊。杀人偿命,借债还钱,亏了国库,岂有不赔之理?就是皇亲国戚也要赔。雍正自己的十二弟履郡王曾主管过内务府,在追索亏空时,还不出钱,只好将家中器物当街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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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还规定,严禁任何人垫付或代赔。过去追赃时,常有下属和百姓代为清偿,而朝廷往往只要能收回银两,也就不管钱从何来。然而雍正不以为然。他说,即使下属州官、县官有富裕,也只能用来造福地方,怎么可以替贪官退赃?

  抄家:这样一来,就有些还不起钱的官员,对此,雍正的办法是抄家。元年八月,雍正下令:亏空官员一经查出,一面严格搜查衙门,一面让贪官所在老家的官员,将其老家的家产查封,家人监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匿赃银的可能。赃官们的罪一经核实,就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雍正下令:“丝毫看不得碍于情面,务必严加查处。把贪官追得水尽山穷,叫他子孙后代也做个穷人,方符合朕的本意。”此令一下,全国一片抄家声,雍正也得了个“抄家皇帝”的封号,甚至连牌桌上都有了一种新打法:抄家和(亲胡)。

  遇到了这种皇帝,贪官们真只有“死路一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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