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节牌坊滚粗 汉末离婚女子才吃香!

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孔雀东南飞》,咱跟很多人一样,是在语文书里头学的。那时需要总结中心思想,鞭挞了封建礼教的罪恶与赞扬了焦仲卿刘兰芝爱情的忠贞。

  今再读。这是一个古代离婚的故事。虽然它是诗,虽然,未必有焦刘这些人,但诗反映的正是当时社会的状况——那些事,是一定在生活中发生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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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刘为何要离婚——是被焦仲卿的母亲逼的——理由何在?

  按说,古代的婚,也不是想离就离的,虽说是男尊女卑,但女方娘家也有男人不是?你说不要我家女儿就不要吗?

  虽然“七出之条”到唐朝才列入律法,但它是西周便开始的习惯性规定。结了婚,没那么容易离。

  因此,焦母总要找点理由——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你这媳妇,不懂礼节,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说白了,就是不听娘老子我的话。

  那么,她是否触犯了七出之条呢——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若按焦母的讲法,不听她话,便是不顺父母了——符合啊。

  其实,诗中有几句,隐含了另一条——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你在外当差,我独守空房,但我的身与心,可从来都只属于你——七出之条的淫,是万万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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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多说无益,只有离了。

  离了之后,他们相约自杀,那是后话,在这中间还发生了很多故事。

  刘兰芝回家之后,才十多天,便有人来说媒了,还是县令的第三子,才十八九岁,长得很帅又有才——被刘兰芝以与焦仲卿有约而拒绝了。

  县令家被拒,不知是如何反应?说不定大骂,丫的一被弃女子,跟你结亲是看得起你,你竟敢不同意!

  其实县令算什么?没多久,太守又派人来说媒了,说他第五子,长得又俊朗又没结过婚,娶你过去做正房呢——刘母知道女儿必不愿,代她回绝人家——孰料哥哥不高兴了,一翻辩白——刘兰芝为免哥哥为难,只得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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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故事说到这,差不多了。我们可以看到,刘兰芝作为一个被婆婆赶出门的女子,回家之后,却先有县令继有太守来说亲,当然,这跟她长得很漂亮有关——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却也显示了那个时代,束缚尚少,思想没那么多负担——比之后世守寡一辈子,只为立个贞节牌坊对女性人性的扼杀,宽容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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