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唐朝的女人为何喜欢坦胸露乳 唐朝时女性

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看多了反映唐朝的电影和电视剧,发现唐朝宫廷女子大多“袒胸露乳”!可是中国其他朝代都是不许女子“袒胸露乳”的,甚至连脖子的‘锁骨’都不许露,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呢?

  查阅到一些资料,证明东亚历史上只有朝鲜女子可以露乳,说明唐朝女子露乳服装有可能源于东北‘胡人’的,并不是汉族女人的传统。朝鲜北部农村农妇喜好露乳,在生儿子以后穿(生女儿不穿),有炫耀的成分。据说李世民属于汉化的鲜卑族,鲜卑属于东北民族,北魏时期汉化170年,东北鲜卑族与朝鲜族有什么历史渊源?中国鲜卑不同于西北胡人,李世民的爹李渊是汉族,不知道是否是汉化的鲜卑 但是李世民的母亲确定无疑是胡人,当然现在所谓“胡人”现在已经成为汉族了,民族团结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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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考证,历史证据如下:1900年的朝鲜妇女夏天“露乳装”,鲜卑族源于东北,不知道与露乳服装在唐朝流行有什么渊源?

  唐朝更流行的是袒胸装,没听过有露乳头的。比较落后的文化才多出现露乳头的。而且最流行的时代恰好是武周时代。在女儿也能当皇帝的朝代,唐朝的女子于是采取了一系列挑战传统和男权的女权行动。她们穿男装,打马球,崇尚和追逐各种外来的风尚。在传统裙襦装基础上改造形成的袒露装,不但将脖颈彻底暴露,而且连胸部也处于半掩半露的状态。

  在唐代,这是自然的,美的,时尚的,高贵的。那时的文人也比较崇尚女子把美态表露出来,初唐欧阳询《南乡子》中就有“胸前如雪脸如花”的句子。还有其他文人“长留白雪占胸前”,“粉胸半掩疑晴雪”等诗句,都是对这种袒露的真实描写。从那些唐代的仕女画中我们还可以看出,女性日常穿着的低胸装和抹胸装都是非常飘逸宽松的,追求的是吴带当风的飘逸感,崇尚身体的自由发展,充满活力。

  当然,那样的穿着只限于贵族妇女,普通女子的穿着还是保守的。

  唐朝曾出过一批传奇小说,不少是男欢女爱的“八卦”故事。令人饶有兴趣的是,唐代文人居然将“牛郎织女”也娱乐八卦过一回:让织女丢下牛郎,跑到人间与情郎幽会。那情郎问织女:牛郎知道你独自下凡吗?织女却说:管他何事?这则八卦,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时唐人的性开放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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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受李唐北人血统的影响,唐朝应该是中国古代性观念最开放的朝代,所谓的“脏唐”之说亦寓意唐朝不拘纲常礼法、无视人伦道德的空前“性自由”。纵观唐朝的“性开放”,可归纳成“四大特征”:

  特征之一:皇室乱伦失德。

  李唐皇室始终秽事不绝。唐太宗李世民登上皇位后,便将亡弟李元吉之妻霸为己有,让弟媳妇成为自己的杨妃。之后,李渊从父兄子、卢江王李瑗谋反,李世民将其诛杀后,又将其妻纳入后宫陪侍左右。唐高中李治则在当太子时便与李世民的才人“武媚”(即武则天)关系暧昧,继大位后便让自己的庶母出任“第一夫人”。唐玄宗李隆基则夺儿媳妇杨玉环为自己的贵妃,宫中礼数实同皇后,可谓“公媳恩爱”。更有武则天、太平公主,韦后、安乐公主,两对母女公然包养男宠、淫乱宫闱;

  高阳公主则与辩机和尚私通,并赠侍女二人给丈夫,似乎像是一种“性”交换。

  特征之二:狎妓淫乐成风。

  皇室如此丑态百出,就难免上行下效,致使唐代朝野上下狎妓淫乐之风盛行,“犹自笙歌彻晓闻”。唐代是古代妓业的繁荣期,并形成教坊妓制度,宫妓盛行不衰。

  史载唐太宗之初宫女是三千人,至唐玄宗时却有“先帝侍女八千人”、“后宫佳丽三千人”之说。玄宗时长安内外共容纳在册教坊妓11409人。其中以宜春院的宫妓级别最高,因为她们常为皇帝表演,被称作“内人”。

  官僚贵族们还普遍蓄养家妓。白居易的“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三四枝”,便是对唐代这一世风的真实写照。

  朝廷还依据官员品级对蓄养家妓规模作过规定。中宗曾令:“三品已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已上,女乐不过三人。”唐玄宗则下诏:“五品已上正员清官、诸道节度使及太守等。并听当家畜丝竹,以展欢娱。”

  如此荒唐之诏,便使官吏们可以堂而皇之地蓄妓取乐。唐代的市妓也不甘落后,规模十分可观。当年长安的平康坊,曾有“风流薮泽”的艳称。唐代的官吏、文人、学子大都不拘泥于礼法,经常出没于妓馆青楼,还常用艳诗新词来描绘自己狎妓的风流韵事。连许多大名鼎鼎文人墨客也是那烟花柳巷之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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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之三:性自由度空前。

  唐人对女子婚前贞操并不看重,失身而又另嫁也视为常事。婚前性行为、婚外恋较为普遍。当时的才女晁采与邻生文茂时常以诗通情,并乘机欢合,晁母得知后并不过分谴责,而是叹曰:“才子佳人,自应有此。”于是便为他们完婚。

  女子与情人私奔之事也时有发生。台州女子肖惟香与进士王玄宴相恋,私奔琅琊,同住在旅舍中。唐人对婚外性行为并不认为是奇耻大辱,反而当作风流韵事。维扬大商人之妻孟氏在家中吟诗,一少年入门而言:浮生如寄,年少几何,岂如偷顷刻之欢。于是孟氏就和他私通寻顷刻之欢。

  长山赵玉之女一日独游林中,看见一锦衣军官十分英武,便问:哥哥喜欢我吗?若能得一次宠爱,小女子死了也无怨。军官答道:做一回“露水夫妻”如何?赵氏说:暂为“露水夫妻”也会记住哥哥的。于是二人在林中欢合而别。这很像是当今的“一夜情”。据文献记载,唐代男女在结婚前还可以试婚,试婚时要签一份试婚协议书。

  特征之四:女性不重贞节。

  唐代女性可不守贞操,不重贞节。女子离婚或丧夫后再嫁,是一种普遍现象,不会受社会舆论谴责。据《新唐书·公主传》载,唐代公主再嫁的达23人:计有高祖女四,太宗女六,中宗女二,睿宗女二,元宗女八,肃宗女一。其中三次嫁人的有四人。

  官僚贵族女儿改嫁的也很多,庶民的妻子,夫死后亦可改嫁。有的甚至提出离婚,还有夫妻不合协议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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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第显赫的仕宦之家也不忌讳娶寡妇。宰相宋璟之子娶了寡妇薛氏。严挺之的妻子离婚后嫁给刺史王琰,后来王犯罪,严还救了他。韦济之妻李氏夫死以后,主动投奔王缙,王纳为妻室。韩愈的女儿先嫁其门人李汉,离婚后又嫁樊仲懿,可见读书人家也不禁止女儿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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