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所未闻:被称为"立皇帝"的刘瑾竟被“凌迟” 闻所未闻是啥意思

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凌迟是古代非常残酷的一种刑法,只有对犯了十恶不赦或者欺君大罪的犯人才会被凌迟。但是在历史上居然也有一位“皇帝”被凌迟处死,这样的死法真的是太过于惊人了,那么他究竟是谁呢?

  他就是被称为"立皇帝"的刘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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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瑾在明孝宗在位时侍奉太子朱厚照,他对这个难得的机会很知道珍惜,因为他知道太子将来登基即位后他这个日夜服侍的太监就是功臣了,权势与富贵唾手可得。于是,刘瑾便千方百计地讨好太子,侍奉当时只有十多岁的太子。

  在公元1505年,即弘治十八年,明孝宗因病去世,太子顺利即位,这就是明武宗。刘瑾和马永成、高凤等七名太监得到了新皇帝的宠爱,被称为"八虎",刘瑾则是"八虎"之王。在刘瑾的领导下,这些宦官想方设法地鼓动武宗游玩享乐,他们则专权跋扈,隐瞒着皇帝为非作歹。刘瑾最受武宗的信任,在内宫监任职,而且掌管着京城的精锐守卫部队。

  第二年,为国忧虑的大臣们见武宗被宦官们搞得不理朝政,便纷纷劝谏。开始武宗听不进去,直到被告知天象有变,是上天在警示他,武宗这才有所表示。武宗打算将刘瑾先贬到南京。刘瑾并非无能之辈,也未曾将国事当作儿戏。史载,刘瑾将奏章带回私第后,都与他的妹婿礼部司务孙聪及华亭人张文冕商量参决,再由大学士焦芳润色,内阁李东阳审核之后颁发,还是颇为慎重的。用事期间,他针对时弊,对政治制度作了不少改动,推行过一些新法。即所谓"刘瑾变法"。

  一些相关的记载里面,粗略了解刘瑾的一些改革措施,其中有建立内厂钳制东西厂的权力,"时东厂、西厂缉事人四出,道路惶惧。瑾复立内行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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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谨用事期间,组织编纂了《通鉴纂要》,此外,调整过各省的科举录取名额,增加西部地区陕西、河南、山西等地录取人数,降低了江西录取人数。还有一些不拘礼法,在当时看来很奇怪的举措,如"令寡妇尽嫁,丧不葬者焚之"等,为时人所侧目。

  刘瑾的专权使朝政混乱,他的索贿受贿也直接导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穷灾难。官员们向他行贿后,必然要加重剥削百姓,逼得百姓走投无路,只好反抗。安化王朱寘鐇趁机于正德五年(1510年)四月发动叛乱,由于不得人心,叛乱很快被平定。在刘瑾被处死后仅仅几个月,京城地区便发生了刘六刘七起义。

  1510年四月,武宗派都御史杨一清和八虎之一太监张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乱。杨一清平定叛乱后与前来监军的张永商讨除刘大计。叛乱平定之后,太监张永利用献俘之机,向武宗揭露了刘瑾的罪状,揭发了刘瑾的十七条大罪。武宗不禁大吃一惊,命令将刘瑾抓捕审问。在李东阳的帮助下,明武宗最终动了杀心。第二天,武宗亲自出马,去抄刘瑾的家。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在刘瑾经常拿着的扇子中也发现了两把匕首,武宗见了大怒,终于相信了刘瑾谋反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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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会审,刘瑾被判以凌迟。同年八月,刘瑾伏诛,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恶贯满盈明朝太监刘瑾,被判凌迟3357刀,分三天割完:刽子手先从其胸脯割10刀,然后对着他大声吆喝,怕他昏过去,等醒过来,再割10刀,如此反复.第二天,刘瑾熬不住气绝身亡.第三天继续割尸,直到割足3357刀。在封建社会,除非谋反、杀父母亲等属于"十恶"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后,在冬至以前才能处死。

  这是顺应天时,而春天万物生长的时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杀幼小的鸟禽和走兽。但刘瑾属于谋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来就行刑了。行刑完毕,割下的小肉块被受过其害的人家抢着买下吃掉,一文钱一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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