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晒古代高官“年终奖”:高官奖金超过一年工资 古代的高官

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古代的“公务员”和今天一样,是读书人挤破头也要挤进去的“阳关道”。而“公务员”的年终奖,根据官职大小也分三六九等

  东汉时,大将军、三公,每人发钱20万枚、牛肉200斤、大米200斛;九卿每人发钱10万枚;校尉每人发钱5万枚;尚书每人发钱3万枚;侍中每人发钱2万枚。

  大将军和三公每人能领到的年终奖,根据购买力折合人民币大概有10万元左右,而当时大将军和三公的月薪折合人民币不过7000元。领一回年终奖超过一年工资,所以,大官小官都盼快快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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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是中国古代的“高薪时代”,工资高年终奖少。皇帝发给宰相等高级干部的年终奖只有5只羊、5石面、两石米、两坛子黄酒而已。这些过年福利对于他们的工资而言简直不值一提,像开封府尹包拯的工资加上各种补贴,每年折合人民币高达600多万元,而美国总统的年薪也不过40万美元。

  对于年终奖羡慕嫉妒恨的情绪,自古就有。南宋大诗人陆游说过一句顺口溜:“吏勋封考,笔头不倒;户度金仓,日夜穷忙;礼祠主膳,不识判砚;兵职驾库,典了祓裤。”意思是,吏部和户部一个管官员升迁,一个管工资发放,多得收不完;而礼部主管文教,兵部在太平时期用处不大,都没人理会,所以这两个衙门的官吏就没有多少红包,穷得要去当裤子。

  为筹红包,放贷卖废品

  朝廷高官的年终奖由中央财政出,对于一些地方小官来说,指望不上皇帝给他们发年终奖,只能另辟蹊径。他们自寻年终奖的方法很多,目前为我们所知的有三种:卖废品、放高利贷、拿公款做生意。

  秦汉魏晋时期,公文写在竹简上,在传送过程中用袋子密封盖上公章装运。那时口袋有皮质的、有丝织的,攒到年底卖掉,一个部门就有年终奖了。

  南北朝以后,公文主要用纸张,鉴于传真机尚未问世,公文往来靠驿马运送。装公文的封套主要是布做的,史称“书囊”。有些穷衙门,旧书囊攒得多了,让裁缝改成衣服或者被单,过年时发给诸位同僚,虽然微薄寒酸,也算一项“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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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写公文用的纸张,每过一年半载,一定能攒下一大批,等过了保密期限就能卖废品,卖得的钱也能发年终奖。

  唐肃宗时期和宋神宗时期,朝廷允许放高利贷,主要对象是各衙门辖区内的商人。放贷期限短则几天长则一年,月息最低3%,而且是“驴打滚”的利滚利。获得的利润,国家财政抽小头,大头进了衙门的“小金库”,供“一把手”调剂使用,一些用来吃喝玩乐,一些用来在岁尾发年货、发红包。

  还有的拿公款做生意。酒、醋、盐和现在的石油、电力一样,在大多数朝代都是朝廷专卖品,垄断经营,利润惊人。这些利润都进了当地官吏的腰包,他们再发给下面人红包,这也算抵充年终奖了。

  还有古代的房地产,就是在繁华地段买一块地皮(或者动用职权霸占一块地皮),然后在上面盖门面房,对外出售或出租。像宋朝名将岳飞在江西九江和浙江杭州都经营过房地产,只是经营所得主要拿来补贴军用和兴办教育。但是别的文官武将可不像他这样高风亮节,赔了,用公款冲账;赚了,自个儿笑纳,再给同僚和下属发点儿红包。

  民间年终奖,老板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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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时期,商店的伙计、作坊的工匠、公司的职员、当铺的朝奉,一般都能拿到年终奖。他们的奖金是和“单位”效益及个人表现挂钩的。

  民国时期的作坊或商铺有许多学徒,这些学徒没有工资,但到了岁末年终奖是少不了的,多则二三十块大洋,少则老板会请他们吃一顿。这种以浮动奖金和红包为主的形式类似于今天。

  至于公司的员工,要看受奖人的级别和发奖人的器量,更要看当年单位的效益和大伙的工作表现。同在一个工厂,经理能拿上千块大洋的年终奖,小职员和普通工人则只能拿到几十块或几块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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