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阎婆惜是不喜女色的宋江保养的二奶 阎婆惜是怎么样的人

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梁山好汉大多都是些“不喜女色”之人,他们为的是打熬筋骨,练就一身好武艺,以便在江湖上有个响亮的名号。但是,不近女色不是没有女人,只不过是这些“好汉”们“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罢了。就像那个“男一号”宋江,他在郓城县城里,“讨了一所楼房”,养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子阎婆惜。这个阎婆惜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主儿,她和宋江的同事,同为郓城县押司的张文远还有一腿,而宋江知道这个情况,以“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自我安慰,事情也就放过一边去了。后来因为梁山晁盖等人的书信问题,宋江把阎婆惜给杀了,不得已只好逃亡江湖。途中,宋江经过清风山,被山上的强盗捉起来,心内叫苦,寻思道:“我的造物,只如此偃蹇,只为杀了一个烟花女人,变出得如此之苦”。有人据此认为,阎婆惜是宋江的包二奶。类似的情况还有赵员外之于金翠莲、宋徽宗之于李师师、安道全之于李巧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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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阎婆惜和李师师等人真的是被包养的“二奶”吗?

  先说说包二奶。这是一个现代的概念,意思是有妻子有钱的男人付给女方钱财,使女方和自己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或者是固定的性关系。这是由现代婚姻关系决定的,因为现代婚姻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要想和妻子之外的女人保持较为“长期稳定的性关系”,就只能包养,这就是“包二奶”。这和古代婚姻有很大不同,古代婚姻,是一夫多妻(妾)制,就是在正室妻子之外,还可以有妾。妾可以按照嫁给男人的先后次序,分别称之为二房、三房……等等。一般情况下,这些女子只能做妾,很少能够成为正妻。不过,她们虽然身份低贱,但却是男人合法的从妻,虽然不是“娶”,却可以公开的“纳”进家门,或者是把侍女等“收房”收进来。例外的情况就是,正妻不能容忍这个女子,不允许进家门,这个男人只好让她另居一处,称之为外室,这仍然不是包养,也是婚姻的一种形式。只不过,封建社会实行的是嫡长继承制,假如这个男人死了,正妻以及嫡子不承认这个人的地位,这样的女子很可能就会“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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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书中看看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

  阎婆惜本来是东京一个卖唱的女子,跟随父亲来山东投亲不着,流落在郓城县。家主阎公死了,剩下母女俩没有一个着落。阎婆央及做媒的王婆,却好碰着宋江,王婆就让宋江看顾她们一下。宋江本来就是一个“乐善好施”之人,不但给阎婆赊了一口棺材,还送给她十两银子。有一天,阎婆来答谢宋江,“见他下处,没有一个妇人家”,就央告王婆做媒,要把女儿情愿“把与他”,“做个亲眷来往”。“宋江依允了”,就在县城西巷内,讨了一所楼房,安顿下母女俩。由于宋江“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阎婆惜就和宋江同为押司的“后司贴书”张文远好上了,好的是一个“如胶似漆”。满大街上的人都知道了,风声甚至都吹到了宋江的耳朵里,“宋江半信不信,自肚里寻思道:‘又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就借故不上阎婆惜这儿来。

  晁盖在梁山上站稳了脚跟,派刘唐带着一百两金子答谢宋江,顺便还带了一封书信。宋江只留下十两金子,其它的退了回去。宋江带着这封书信,准备回到自己的住处,却不想被阎婆强拉硬扯带到了阎婆惜这儿。两个人背靠着背,和衣而睡,好不容易挨到了五更天。宋江急着离开这儿要到县衙上去,却不想把“招文袋”落在了阎婆惜住处,要命的是里面有梁山上给他的书信。有了这个东西,阎婆惜的气势就壮了起来。宋江想要回来,阎婆惜提出来三件事情让宋江答应。第一件事情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再写一纸,任从我改嫁张三,并不敢再来争执的文书”,宋江答应了。后来由于手头边并没有书信上说的一百两金子,这个女人又以“公厅上”见想要挟,宋江大怒之下杀了阎婆惜。

  从这个前后过程来看,阎婆惜是宋江买来的。这是与阎婆惜的身份地位有关系。阎婆惜这种女艺人,在那个社会是低人一等的,她们所从事的职业同时被称之为贱业,有钱人把她们买来并给予一定的身份,这对她们来说叫做“从良”。不过,既然是可以用来买卖的“人”,即便是“从良”,她仍然属于购买她的那个人。这就是阎婆惜要宋江还典她的文书的原因。宋江买阎婆惜来家干什么?当然不是作为使唤丫头,因为这个女子已经十八岁了,他买阎婆惜来是给他做妾的。当初,阎婆是央告媒人王婆说合的,这个王婆的指向非常清楚,就是“做媒的”,而阎婆的说法也很清楚,就是给宋江“做个亲眷来往”。阎婆惜更是知道自己的处境,她不但要典她的文书,还要宋江另写“一纸”,任从她“改嫁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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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足以证明,阎婆惜是宋江的一个妾,并不是包养的“二奶”。假如她是一个包养的“二奶”,宋江不会说“又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街坊邻居也不会私下里“有些风声”传到宋江耳朵里。假如仅仅是一种买卖关系,“仗义疏财”的宋江完全可以主人的身份将阎婆惜嫁出去,就像潘金莲原来的那个大户一样。而阎婆惜在拿到“典她的”文书以后,就不会让宋江再给她写一纸解约婚姻的文书。

  和宋江与阎婆惜情况差不多的是金翠莲。金翠莲也是一个唱曲的,同样自东京来到关西寻找亲戚不着,母亲死了,父女二人在关西流落。渭州“有个财主,叫做镇关西郑大官人,因见奴家,便使强媒硬保,要奴做妾。谁想写了三千贯文书,虚钱实契,要了奴家身体。未及三个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厉害,将奴家赶打出来,不容完聚。着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钱三千贯”。所不同的是,镇关西是“强媒硬保”,而宋江是媒人说合同意了;镇关西是“虚钱实契”,而宋江是实实在在花了钱。还有一点儿不同就是,镇关西郑屠的正室老婆(大娘子)不允许这桩婚姻,把金翠莲打了出来,而宋江没有正室夫人,婚姻成立。

  金翠莲被镇关西赶了出来,因为是大娘子“不容完聚”,等于是没有进行婚姻,所以,镇关西追要的是并不存在的“原典身钱”。鲁智深放了金氏父女,对店主人说的也是,“郑屠的钱,洒家自还他”。可见,这桩买卖如果属实,社会是认可的。并不用像“包二奶”一样藏着掖着。

  后来,这个金翠莲嫁给了五台山下的赵员外,成了赵员外的“外室”,一家人都非常感谢鲁智深。鲁智深还因为赵员外的关系到五台山文殊院当了和尚,免除了官司的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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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浒传》里还有两个人,西门庆和裴如海,他们分别与潘金莲和潘巧云勾搭成奸,不过,他们是属于古今通例的通奸范畴,既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包二奶”,也不是古代意义上的二房、三房。

  还有两个人,李师师和李巧奴是包二奶吗?也不是。她们是娼妓,干得就是这份子营生。只不过,她们是被人包下来“使用”的,也就是只接这一个“嫖客”,不能再接其它人。虽然说,这在一定的时间内两个人的关系比较稳定,但他们双方的身份并没有改变,男的还是嫖客,女的仍然是妓女。这就是宋江花了钱就可以来到李师师身边,因为对老鸨来说,开妓院做的就是这种买卖,任何时候都不能得罪嫖客。还有那个李巧奴,安道全是有意思要娶她回去的,但既然还没有形成事实,就挡不住李巧奴和张旺背地里来往。这种情况,在妓院来说是常事,时间稍长一点,有的嫖客就会将妓女赎身。但这种事情和现代的包二奶仍然不是一码事,因为在给妓女赎身之前,他们是嫖与妓的关系,赎身后是纳二房的问题。

  有一个人倒是最接近于现在所说的包二奶,她就是白秀英。这个人的故事发生在郓城县那个好官知县时文彬的后任身上,白秀英还在东京时就和他有来往。不用说,就是冲着这层关系,白秀英到了郓城县来“开勾栏”。雷横出差在外,不知道县城里来了这样一位尊神,去看戏没有带钱,争执起来,雷横把白氏的父亲打了。就这样,雷横被这个知县枷起来示众。表面看起来,白秀英是个唱戏的,知县为了她竟然把一个都头拿下,书中也说知县为了他的“婊子”,这就是一个“二奶”无疑了。但是,这种艺妓大多是暗中卖淫的,所谓“卖艺不卖身”者非常少,否则,人们也不会把娼妓和卖淫联系到一起。更何况,这种艺人要想在一个地方演出,拜码头是必须的。只不过,他们所“拜”之人都是些霸主权贵,她们的“身”只能是“卖”给一个人而已。像这个白秀英,本身就是冲着知县来的,在知县还没有另觅新欢时,她就是想卖,有人敢当这个嫖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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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夫多妻制的时代,法律、道德都允许有钱有势的男人拥有多个女人,这些人还要“包二奶”干什么?嫖娼虽然是为道德所谴责,但妓院里从来就不缺乏买卖,为什么?就是有人觉得,能进去那个门,是有钱人!还有青楼狎妓,更被文人看作是一种“雅趣”,否则,到哪里去听新词喝陈酿去!既然法律不限制,道德限制的也只是一些“小民”,这二奶一说也就很是牵强了。所以说,古代的二奶不是包的。既然如此,“包二奶”一说在古代并不存在。当今为什么会有“包二奶”出现呢?根本的原因,就是这一夫多妻(妾)制的封建观念在某些人意识里的残留。在这个方面,有些人还真的没有进入现代的文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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