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目前比较通用的说法是《中国和尚受戒·香疤考证》所述,相传始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沙门志德住持金陵天禧寺时,与七众授戒,燃香于顶,指为终身之誓。此事逐渐演变成惯例。后世中国佛教徒往往以此表示自己的信心,出家众之烧戒疤更成为是否受戒的辨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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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说法,说烧戒疤是起自于舍身供养的佛家思想,也被视为断除我执。旧时出家人受戒时,所燃香疤之数目一般有一、二、三、六、九、十二几种。十二点表示是受的戒律中最高的“菩萨戒”。在家众多于受菩萨戒日的前腋、烧戒疤于手腕;出家众的戒疤多烧于头顶,成为世俗人眼中和尚的标识之一。
佛门除了剃度(凡是出家当和尚或尼姑的人都要剃光头发,这在佛教中叫做剃度)仪式外,还有“清心”仪式。即入寺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成绩优秀者,老和尚会用线香为他们点上僧侣生涯的第一颗戒疤,称之为“清心”。然后在接下来的一两年内,如果表现良好,则有资格得到第二个戒疤,名为“乐福”。一般而言,如果顺利的话,寺里一些年长的老和尚大多可以拥有五六个戒疤;而像少林寺等重要寺院的住持,则有八、九乃至十二个戒疤。
广东省属例外。在广东的鼎湖山及其他寺院,燃疤处是在左前臂内侧,不是头上。和尚依自己的热忱和勇气,可以燃三个、九个、或十二个疤。在宝华山却没有选择的余地,受比丘戒者一律燃十二个疤,不多不少。受优婆塞戒者,九个。沙弥,三个。疤数在江苏全境内据说相似,但到了他地寺院,数目的确有异。如果某年传戒师父规定至少要燃九个疤,戒子可以多燃三个疤,以示虔诚。
普利普·摩勒(Prip-Moler)在他所着《中国佛教寺院》书中对于如何烧戒疤有这样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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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弥将祈祷毯紧紧裹在颈项上,手拿着在前项典礼领得的小红袋。袋里装着十二到十四颗用艾草作成的黑色小粒艾绒,每颗约一公分高。沙弥面前站着主事和尚中的一位,他把用龙眼干作成的腊,涂在左手拇指上。从递来的小红袋中取出易燃的艾绒后,这位和尚将腊涂在艾绒底部,再一个个放置在沙弥头皮上点有小圈的部位。接着,他拿起纸捻迅速点燃十二粒艾绒。
他一个人,或者再加上一位站在沙弥(现在跪着)身后的助手,用手紧按着沙弥的头,使头部固定不动。由于灼痛,沙弥必定会发出不由自主的动作,这时艾绒可能翻滚,烙疤在错处,因此这道程序以及在颈上裹毯都是必要的。在准备阶段,以及艾绒点着、燃烧时,沙弥及助理和尚不停念着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或阿弥陀佛。当十二个炽燃的小点逐渐接近头皮时,我们几乎可以根据念佛的节奏,衡量痛楚的程度。佛号在沙弥口中越来越快的重覆,音调也逐渐上扬,最后──通常是火烧着头皮的刹那──在痛喊声中停止,艾绒大约燃烧一分钟左右。
一时的痛楚,并不是烙疤唯一的不良后果。如果不采取预防措施,并且必然会损及视力与视觉系统。烙疤后睡觉,会引起短暂的血液中毒,然而睡眠几乎是难以抗拒的。如果沙弥抵挡不了沉沉的睡意,躺下来睡着了,无可挽救的后患将是无法避免的。如视力减弱或失明、头肿胀等。
为帮助沙弥对抗睡意,院方宣布允许他们随心所欲漫游全寺各个角落,见见男人与女人,到客堂、方丈室等等,利用天生的好奇心,帮助他们保持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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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戒疤习俗因为存在很多不良后果,所以中国佛教协会在1983年便废止了。
小编在一本佛教书籍中,看过对戒疤的起源有另外一种解释。我个人认为这种解释似乎更符合当时的历史情况。宋末,蒙古军队一路南征,所到之处青壮年男子要么被屠杀,要么被强征服劳役,但是蒙古军队对出家的僧人却从不为难,盖因当时蒙古上层推崇佛教。因此汉地青壮年纷纷剃发穿起袈裟,扮作出家人以躲避刀兵劫。出家人陡然增加,令蒙古军队无法分辨真伪,因此蒙古统治者以烧戒疤来区分是否是出家人,而且烧了戒疤以后是不允许还俗的。
无论戒疤的起源如何,烧戒疤都不是佛教制度,只为中国所独有,并未见于其他国家。戒疤,作为汉传佛教的一个特色,如今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是出家人以这样的方式表达自己断绝尘缘、皈依佛门的勇气,是值得我们叹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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