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从西周开始就有了土地买卖市场,但是并没有形成一定的条令规定,直到西汉时期,吕雉当政在《二年律令·户律》中规定:“欲益买宅,不比其宅,勿许。”也就是说,你想要买房必须紧挨着你现有的房子,其实就是限制房屋数量的购买。
《户律》中还说:“受田宅,予人若卖宅,不得更受。”也就是国家分给你的房子或宅基,你可以卖掉,但是卖掉之后就不能再申请分配了。西汉时候的房屋买卖已经有了很多的限制,而当时的最低的官府人员的年收入也有96斛米,折合成人民币也就是现在的9600块钱,而当时城市最低的房产也有一万块,对于那些大多数靠着低下农耕换取微薄口粮的老百姓来说,至少要奋斗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买到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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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汉时期就不难发现,一个普通的低级官员的收入和普通老百姓的购买力在房产上的差别已经非常明显。到了南北朝时期,房子已经成了奢侈品,虽然官府没有发布特别的法律条例,但是社会贫富差距极为悬殊,普通老百姓的年收入只有几千,而房价则高至几百万。想买房,做梦吧!
唐朝《唐会要》卷85中有记载:“天下诸郡,应有田宅产业,先已亲邻买卖。”也是说,全国不管哪个城市,包括土地和房产,想出售,先问你亲戚和邻居买不买。没有了漫天要价,官府的这些规矩条例都只是客观的限制条件。
咱们先看看在唐朝时期的官员年收入。就拿白居易来说,29岁考取进士,32岁正式任校书郎一职,月薪18000文,折合人民币8000元,年收入也是小十来万了,这薪资待遇也算是不错的。然而,白居易就能在京城买了房?按照唐朝拍卖的国有房产中记录:一套占地2.9亩的别墅需要34万。但是,唐朝买房需付全款。所以白居易从入职上班就开始了漫长的租房史,直到他50岁,才在长安买了套房子,这距离他参加工作整整十八年!
宋朝,买卖房屋更是有明文规定:“凡典卖物业,先问房亲;不买,次问四邻居。其邻以东、南为上,西、北次之,递问次邻。四邻俱不买,乃外召钱主。”也就是说,卖房的时候,先问四邻和族人是否想买,如果他们不愿,或者出的价太低,你才能卖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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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宋朝的房子不是你想你就能买的,刚刚咱们也说了南北朝的不动产已经是漫天要价,到了这宋朝的房价更是中国古代最高的,一栋普通的住宅是9400贯,相当于今天的150多万。一位宋朝低层官员的月收入是3贯多一点。而当时在宋朝首都开封的一栋普通住宅是唐朝时期的68倍,也就是2312万。就算普通老百姓不吃不喝的攒钱,也要长达300年以上才能买得起房子。是不是有点同病相怜的感觉!
元朝在卖房方面明文规定:光口头上征求亲邻同意无效,还得立一张字据,让族人和邻居在上面挨个签字,大伙都同意你卖房了,你才能出售。明朝的条例与元朝相同。事实上,一直到清朝 “求田问舍,先问亲邻”的规矩还在局部地区持续。
满清刚刚入关,便各种限制旗人卖房,真要卖,只能卖给旗人,不能卖给汉人。乾隆、嘉庆两朝以后,这个禁令形同废纸,政府的限制没了,亲族和四邻的限制仍然存在。卖房,还得给本旗都统、本甲佐领送礼,给堂哥堂弟堂伯堂叔送礼,给周边的街坊邻居送礼,换来他们的书面同意后,才能把房卖出去。在当时,北京市中心一套房价钱是80多两银子,一个九品官的年收入是31两多,3年的工资就能在北京买房了。
民国时期,卖房子还在延续前清的规矩,毕竟因为亲邻找麻烦而不得不取消交易、退换房产的案例屡见不鲜。但是,咱们看看那时的房子,虽然卖不让人省心,但买还是很让人很舒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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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作为那个时期的代表,就任北京大学的教授一职。一个月的工资是300块大洋。1933年的北京市中心的一套十间的四合院瓦房只要2950块大洋,相当于每平米是约600块大洋,也就是说鲁迅一年的薪资就能买得起!
放眼望去,如今的中国没了封建统治的压迫没了民国的动荡,普通的老百姓却一直为“生老病死”而忧,生要有房住,死要有一地长眠,属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始终是萦绕中国人的一件大事。如今买卖房屋只需双方同意,便可省去了太多的中间环境,只要你出得起价儿就能快速的办理房产过户。
然而,面对这奔跑的房价,看着这熙来攘往的大都市,一栋栋拔地而起高耸大厦,冷冷的树立在那里。一座城,一个人,霓虹灯闪烁的夜晚,不禁让人想起白居易有诗云:“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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