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话说有一个叫做范致虚的官员,向宋徽宗提出一个立法建议:“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即提请朝廷取缔京师的肉狗屠宰业,其实就是禁止民间食用狗肉。范致虚为什么要提这个建议呢?原因比较奇葩,“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意思是,宋徽宗生肖属狗,所以狗不宜被宰杀、食用。幸亏徽宗皇帝不是属鼠,要不然宋朝的猫都要失业了。
但宋徽宗觉得范致虚的提议非常有道理,“因降指挥,禁天下杀狗”,下了一道诏书,禁止天下人屠狗。并赏赐了范致虚,“赏钱至两万”,范爱卿能想出这么有创意的建议,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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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食狗禁令”发下来,朝野哗然。因为宋人虽然并非以食狗为乐事,但食狗毕竟不是华夏的饮食禁忌,市井间也不乏吃狗肉之人,屠狗还是一门正当的营生。现在朝廷突然禁止食狗,不但妨碍了市民的口腹之欲,也侵犯了经营狗肉的饮食店的利益。所以当时的舆论都反对“食狗禁令”。
京师的太学生带头抗议,在众人面前发表宣言:“朝廷事事绍述熙丰,神宗生戊子年,而当年未闻禁畜猫也。”这段话翻译过来,是说宋徽宗事事以继承父皇宋神宗的志业相标榜,神宗皇帝生于戊子年,属鼠,但从未听说当年禁止民间养猫。当今天子,为什么不学习神宗的宽容大度?
坊间也议论纷纷。有人说,狗在五行中,自有其位置,守夜、打猎,或者被食用,都是狗的“本分”,“今以忌器谀言,使之贵重若此”,恐怕要带来说不尽的麻烦啊,“其忧有不可胜言者矣”。——我们现在未必赞同宋人的看法,但放在当时的历史情景中,宋人也有他们的道理,毕竟对于宋代的多数人来说,狗并不是宠物,还不是伴侣型动物。另一种动物,猫,在宋代倒是普遍被当成宠物饲养,所以我们极少听说宋人吃猫肉,猫肉成了饮食禁忌。
总之,由于禁止屠狗的禁令不得人心,所以实行不到几年,便不了了之。南宋未闻再有禁止屠狗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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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宋朝人反对立法禁食狗肉,不过在宋代的上流社会,并不流行食用狗肉——这一点跟先秦与两汉时期完全不同。在宋人笔下,汴京与临安的饮食店与肉铺子非常之繁多,但基本上卖的都是猪肉、羊肉,狗肉店不能说没有,却难得一见。有人统计过《东京梦华录》提到的所有肉类食品,发现羊肉的比例为36%,猪肉的比例是12%,鸡肉等禽类肉食为11%,鱼贝类为15%,完全没有出现狗肉。
许多宋朝士大夫甚至以食狗肉为耻。苏东坡是北宋出了名的美食家,他被贬谪黄州时,看到“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便发明了红烧肉这道美食。但苏东坡尽管嗜肉,却不吃狗肉。
宋神宗熙宁年间,苏轼在徐州任太守,看到地方政府的公宴上常有狗肉这道菜,觉得不可理解,质问为什么要屠狗设宴。司法官员告诉他:法律并不禁止杀狗。苏轼又问道,公宴用狗肉,合乎礼制吗?司法官员说,合乎礼制。并引述《礼记?乡饮酒》的一句话来说明:“烹狗于东方,乃不禁。”
苏轼反驳道:“荒谬!《礼记》也说:‘宾客之牛角尺。’(意为,接待宾客所用的牛角尺把长)难道就不应该禁止屠牛?”我们知道,中原农耕王朝,一直都有严禁屠杀耕牛的禁令。这在农耕时代是非常合理的。
苏轼又引用孔子埋狗的典故:“仲尼之畜狗死,使子贡埋之,曰:‘吾闻之也,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孔夫子养的狗死了,叫子贡去埋葬,说道:“我听闻,旧的车帷子不要丢弃,可用来埋掩死去的马;旧的车盖也不要丢掉,可用来埋掩死去的狗。”苏轼体会到孔子的仁爱精神,认为家养的狗死了,“犹当埋,不忍食其肉,况可得而杀乎?”可见苏轼是反对杀狗的,因为他觉得狗与人类关系亲密,杀之心有不忍。
不过没有材料显示苏轼在徐州发过“屠狗禁令”,想来苏轼只是反对在举行公宴乡饮时宰杀家犬,并不干涉民间是否食用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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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在宋代士大夫家庭的正式宴席上,是不允许摆上狗肉的,若以狗肉宴请宾客,将被视为不合礼节,不懂礼貌。“狗肉不上席”的说法,便是从宋代开始流行开来的。这里的席,是指正席,接待宾客的正式宴席,非指私人餐桌。私人餐桌可以不讲究,正式宴席则需要注意礼仪。宋人认为,狗肉属于贱品,不可登大雅之堂。如宋人记载说,宣城县境内,“十里间有聚落,皆亡赖恶子及不逞宗室啸集,屠牛杀狗,酿私酒,铸毛钱,造楮币,凡违禁害人之事,靡所不有。”
在宋朝人眼中,那些屠狗食狗肉的习惯跟黑社会的生活是联系在一起的,宋朝用这些不法之徒啸聚在一处,屠牛杀狗,酿造私酒,伪造假钞,干的都是违禁的事情。宰杀牛狗吃其肉,成了黑社会生活方式的标志之一。仿佛不宰条狗来吃,不足以彰显他们的叛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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