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时期的一次血腥杀人比赛 武则天时期的一品大员

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武则天是一个强人,也是一个女人。唐高宗死后,中宗李显、睿宗李旦先后在位,武则天连续临朝称制,自专朝政,掌握着大唐帝国的实际最高权力。后来,武则天索性废掉李旦,从幕后走到台前,光明正大地当起了大周女皇。

  为政初期,武则天主张“以道德化天下”,政治气氛还算缓和。光宅元年(684年)九月,徐敬业叛乱,对武则天的统治形成很大威胁。叛乱平息后,武则天改年号为垂拱,表示继续“励精为政,克己化人”。然而,“将相阴谋”“人多逆节”的严酷现实,几乎把武则天掀翻在地。作为一个女人,为了巩固自身统治,武则天不得不起用大批酷吏,豢养鹰犬,以此打击、清除异己势力。

  武则天统治时期,比较知名的酷吏有二十七人,其中名气最大的莫过于来俊臣和周兴。在新旧《唐书》的《酷吏传》中,也是来俊臣排第一,周兴排第二。这些酷吏,受命女皇,有恃无恐,用刑严酷,杀气腾腾,令人闻之色变,望风自诬。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总结,“太后自垂拱以来,任用酷吏,先诛唐宗室贵戚数百人,次及大臣数百家,其刺史、郎将以下不可胜数”。

  《旧唐书》记载,来俊臣、周兴等酷吏频繁罗织罪名,制造冤案,死在他们手中的人不计其数,如来俊臣“前后坐族千余家”,估计不下三五千人;周兴“自垂拱已来,屡受制狱,被其陷害者数千人”。其他的酷吏,诸如索元礼、丘神勣等人也是恶迹斑斑,在此不详述。酷吏,是特殊时期的产物,不过是武则天“欲以威制天下”打击政敌的工具,一旦政局安定了,统治稳固了,酷吏的使命也就结束了。神功元年(697年)六月,来俊臣被杀后,酷吏消失殆尽。

  神龙元年(705年)正月,武则天病重,宰相张柬之等五臣乘机发动兵变,逼迫武则天禅位给中宗李显,李唐帝国在中断了十五年后重新恢复颜色。即位之初,李显顺应民意,拨乱反正,惩恶扬善,对曾荼毒天下十余年的武则天时期的酷吏开始进行拉网式清算。

  神龙元年(705年)三月,李显下了一道诏书,名为《追夺刘光业等官爵诏》,见于《全唐文》。《旧唐书》也有相关记载,“其酷吏刘光业、王德寿、王处贞、屈贞筠、(《全唐文》此处有鲍思恭)、刘景阳等五人(按:应为六人),虽已身死,官爵并宜追夺;景阳见在,贬禄州乐单尉。丘神勣、来子珣、万国俊、周兴、来俊臣、鱼承晔、王景昭、索元礼、傅游艺、王弘义、张知默、裴籍、焦仁亶、侯思立、郭霸、李敬仁、皇甫文备、陈嘉言等虽已身死,并宜除名。唐奉一配流,李秦授、曹仁哲并改与岭南远恶处”。

  仔细数数,诏书中罗列的武则天时期的知名酷吏,恰好二十七人,可谓一网囊括。查看二十七人的生平事迹,得知并非按时间先后排序的。不过,这其中有个问题,罪大恶极臭名昭著的周兴排第十位,来俊臣排第十一位,排在第一位的是并不怎么出名的刘光业,且诏书名也唯独提到了此人。这是为什么呢?带着这个问题,笔者查阅了很多史料。原来,刘光业是个屠杀岭南流人的魔鬼。

  岭南,即中国南方的五岭之南的地区。唐朝时,岭南“瘴疠险远”,是流沛罪犯的重要地区。从唐太宗到女皇,被发配到岭南的罪犯不胜枚举。这些人犯,多为政治犯及其家人,对朝廷颇有怨言。长寿二年(693年)二月,有人告发岭南的流放人员谋反,武则天派万国俊前往处理此事。万国俊到了广州后,假传圣旨,逼流人自尽,流人不服,万国俊便“尽斩之,一朝杀三百馀人”。

  万国俊回京复命,称“诸道流人,亦必有怨望谋反者,不可不早诛”。武则天听后,对万国俊加官进爵,随即又派刘光业、王德寿、鲍思恭、王处贞(一作王大贞)、屈贞筠等人任代理监察御史,分赴剑南、黔中、安南等地审查流放人员。万国俊“一朝杀三百馀人”而得到武则天提拔,刘光业等人很眼红,无不纷纷效仿,不甘落后。据《旧唐书》记载,在这次杀人比赛中,“光业诛九百人,德寿诛七百人(《资治通鉴》载“光业杀七百人,德寿杀五百人”),其余少者不减数百人”。

  一天或者一早晨的时间,刘光业就杀掉了九百人。相比于来俊臣、周兴,刘光业等人更残酷,更冷血。为了邀功,为了升迁,他们丧心病狂,滥杀无辜,天理难容。回过头来,再看看《追夺刘光业等官爵诏》,排在前几位的刘光业、王德寿、王处贞、屈贞筠、鲍思恭等人,无不是在岭南一天杀掉少则数百人,多则七百人,甚至九百人的恶魔。拨乱反正、清算罪恶时,刘光业等人虽早已死了,但李显仍对其恨之入骨,称其为“庸流贱职,奸吏险夫”,“虽其人已殂,而其迹可贬”,并将刘光业列为武则天时期的头号酷吏,以彰其恶,以警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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