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所谓“冥婚”,就是将已经去世的男女结为婚姻。这里说的是曹操与他孙子魏明帝曹叡的事。
那一年是建安十三年(即公元208年),曹操在赤壁大败而回,征召贤者田畴又不能让田畴屈服,曹操心情很糟糕。就在这一年,曹操的幼子曹仓舒死了;尽管曹操的子孙众多,但这毕竟是自己很喜欢的小儿子。(据相关史料记载,魏文帝曹丕黄初二年就将十个弟弟由列侯进爵为公,然后次年三月又由公进爵为王;由此可以看出曹操的儿子还是比较多的。)曹操非常伤心痛惜,当时担任司空掾邴原的女儿去世的较早,曹操便“欲求与仓舒合葬”。而邴原推辞拒绝了,他说:“将死去的女儿嫁给一个夭折的人,是不符合礼仪的。我能被您所包容,就是因为我能坚定地遵守礼仪道德。如果听从了您的请求,那我就是一个凡庸的人。”曹操毕竟是个明事理守礼仪的人,也就不再强求了。
在评论东汉风俗教化之美的时候,司马光认为曹操“有大功于天下,其蓄无君之心久矣,乃至没身不敢废汉而自立,岂其志之不欲哉?犹畏名义而自抑也。”其意思是,曹操早就有废汉之心,但畏惧名义而自我抑制罢了。在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即曹操驾崩的前一年,侍中陈群等人都纷纷劝谏曹操应该代汉而立,但曹操依然坚持“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所谓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仍然敬事商朝。因此终其一生,其最高爵位也只是魏王,曹操做了三年魏公,四年魏王。
因此,在为儿子曹仓舒求取冥婚时,他畏惧名义而没有采取强制的措施让邴原屈服,而且他也不愿意让自己背负起一个破坏礼仪道德的坏名声。司马光很巧妙地用了“欲求”二字,写出了一个在名义面前谨慎畏惧的曹操。
而到了魏明帝曹叡,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曹叡容貌俊秀出众,站立时长发垂地,有些口吃而话语不多,但性格沉着刚毅而很果断。他记忆力超强,虽然只是左右的小官吏,但档案中所记有的有关性格爱好、主要事迹与重要经历,甚至家中父兄子弟的情况,一经过目便终身不忘。他在东宫的时候,由于不结交朝臣,不过问政事,一心只读各种典籍,因此即位以后,几乎所有的臣子都迫切地想一睹他的风采,在他独见侍中刘晔的时候,谈了整天话,而其他人侧耳倾听,等到刘晔出来后便纷纷追问明帝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刘晔评价为“秦始皇、汉孝武之俦,才具微不及耳”。尤其是他的仁慈心肠更为人所称道,当年他与其父亲曹丕打猎的时候,曹丕射杀了那只母鹿后让他射杀子鹿,他说出了让所有人都很感动的话:“陛下已杀其母,臣不忍复杀其子。”当然这其中应该包含有对自己已被赐死的母亲的思念。
就是这样一个仁慈之君,在太和六年即公元232年,却做了一件与其祖父完全不同的事。那一年,曹叡的爱女曹淑去世,他非常伤痛,于是便下诏谥其女为平原懿公主,在洛阳建庙,在南陵安葬,并且直接取其母甄后的侄孙甄黄与之合葬,又追封甄黄为列侯,为他选立后裔承袭爵位,又要亲自送葬。当时的司空陈群直言劝谏:“八岁以下的孩子死亡,是没有丧葬的礼仪,更何况公主还未满月,就以成人的礼仪送葬,而且满朝文武穿上白色丧服,在其棺前日夜哀哭,这是自古以来所没有的事。希望陛下抑制割舍这种有损无益的事情。”少府杨阜也极力劝谏;“当年文皇帝(指曹丕)、武宣太后(指卞太后)驾崩,陛下都不去送葬,那是以国家利益为重而以防不测,现在为什么要为一个尚在襁褓中就死去的婴儿送葬呢?”但魏明帝曹叡都没有听从,坚持按自己的主意去行事。
司马光在记载此事时,用了一个“取”字,即直接将其母甄后的侄孙挖出来而后与曹淑合葬,就没有像其祖父曹操“欲求”那一说,他也不管甄家人是否同意,他更不管是否合乎礼仪道德,就那样想到而后做到。
当然,司马光也很巧妙地在如此庞杂的历史叙事中,草蛇灰线地并简单地记述了曹叡的两个儿子。一个是曹冏,公元226年八月立皇子曹冏为清河王,但很可惜,同年十月曹冏便去世了;一个是曹穆,公元228年九月立皇子曹穆为繁阳王,但同样很可惜的是,次年六月曹穆也去世了。
如此记述给人的印象就是曹叡的亲生孩子都长不大,都很小就夭折了;这就难怪,当其爱女曹淑去世之时,他便那么不顾情面不顾礼仪地直接“取甄后从孙(甄)黄与之合葬”了。以致于最后,曹叡病重之时,也只能立齐王曹芳为太子了;而据《资治》记载,“帝无子,养二王(指齐王曹芳与秦王曹询)为子,宫省事秘,莫有知其所由来者。或云:(曹)芳,任城王(曹)楷之子也。”司马光对待这样的历史谜案也只能是小心谨慎地加以记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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