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法正(176年-220年),字孝直,扶风郡(今陕西省眉县小法仪镇)人,原为刘璋部下,刘备围成都时劝说刘璋投降,而后又与刘备进取汉中,献计将曹操大将夏侯渊斩首,法正善奇谋,深受刘备信任和敬重。
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刘备进位汉中王后,封法正为尚书令、护军将军,次年,法正去世,终年四十五岁,法正之死令刘备十分感伤,连哭数日,被追谥为翼侯,是刘备时代唯一一位有谥号的大臣,法正善于奇谋,被陈寿称赞为可比魏国的程昱和郭嘉。
建安十九年,即公元214年,刘备攻占益州后,以法正为蜀郡太守、扬武将军,外统都畿,内为谋主,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擅杀毁伤己者数人,或谓诸葛亮曰:“法正於蜀郡太纵横,将军宜启主公,抑其威福。”亮答曰:“主公之在公安也,北畏曹公之强,东惮孙权之逼,近则惧孙夫人生变於肘腋之下;当斯之时,进退狼跋,法孝直为之辅翼,令翻然翱翔,不可复制,如何禁止法正使不得行其意邪!”
按照诸葛亮的说法,那就是法正的功劳大,对于功劳大的人,是可以让他随心所欲的犯法杀人的,在这个时候,所谓无恶不惩,不过是一句空话,更何况法正还是制定蜀国法律的人呢?
公元214年,法正与诸葛亮、伊籍、刘巴、李严等五个人共同制订了《蜀科》,之所以法正敢于以身试法,诸葛亮之所以百般庇护,只不过在他们看来,法律仅仅是为他们服务的工具而已,怎么可能去制裁自己人呢?
对于这件事情,孙盛曾经这样评价说:“夫威福自下,亡家害国之道,刑纵于宠,毁政乱理之源,安可以功臣而极其陵肆,嬖幸而籍其国柄者哉?故颠吉页虽勤,不免违命之刑,杨干虽亲,犹加乱刑之戮,夫岂不爱,王宪故也。诸葛氏之言,于是乎失政刑矣。”可以说孙盛对于诸葛亮的批评是一针见血毫不留情,也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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