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如何对待退役后留京的宦官:强行遣送原籍 清朝如何对待退休人员

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古代的宦官大多出身贫贱,是为生活所迫而走上断绝子嗣之路的。他们在年轻力壮时执役于宫廷,温饱当然不成问题,然而一到年老力衰,失掉服役能力之后,就要被驱逐出宫。这些人除了服侍人之外,并不具备其他的谋生能力,他们也没有一安身立命之所。因为宦官在社会上是低贱的,家族中出了一个不男不女的“公公”,是整个家族的耻辱,宦官死后甚至没有资格入祖坟。有的宦官则是从小被人拐卖出来的,连自己家在何处也无从知晓。有鉴于此,有些宦官们大多在年轻时便积蓄钱财,购房置地,或捐钱给寺观,以备晚年勉强有个栖身之所。

  与此同时,寺观也是希望年老的宦官将其作为退养之所的。一方面是因为宫里宦官基本上都有积蓄,另一方面则因宦官与皇亲国戚、高官显贵都有关系,寺观里收容几个过去稍有权势的宦官对于寺观自身而言有百益而无一害。而且有权势的宦官出宫后,还可以用僧道的身份与显要人物接近。如此一来,寺观的发财之道就会更多了。当然,这也与多数宦官原本就信佛有关。历史上也有一些王朝为了避免泄露后宫隐私,明确规定年老的宦官不许回家,而是将其一概迁至寺庙,每天烧香度日,由宫中供给其衣物柴米,终其残生。明代的北安门里还设有安乐堂,专门安置有病的宦官,并为病殁的宦官料理后事。在此入殓后出北安门,到西直门关外的净乐堂焚化。一些没有亲属的宦官、宫女,在净乐堂焚化以后,就将骨灰存放在塔下。

  清代除了极少数立有特殊功勋的宦官可以在宫中荣养外,按规定年老或生病者必须离开皇宫。对于退役后滞留在京城的宦官,清代统治者大多采取强行遣送原籍的办法。“为民太监不回原籍而潜留京师者,由步军统领出示晓谕,速令回籍。”一些上层宦官通过贪污受贿敲诈勒索以及赏赐等各种渠道聚敛了大量的钱财,出宫之后自是衣食无忧。清末著名权阉李莲英在家乡置地三十六顷,珠宝金银不可胜计,并在北京购置房产七八处。在他死后,四个继子除每人都分得白银四十万两外,又各分得珠宝一大口袋,其他各房侄子分得二十万两,两个女儿也各分得现银十七万两。统算起来,仅分掉的白银一项,就达三百四十多万两。李莲英的墓地在京城德胜门外,修建极为讲究,据说安葬后封顶时,用的是沙土、白灰、黄土和以蛋白、糯米汤灌浆,以至于当年德胜门外方圆十多里之内鸡蛋都被买个精光,而蛋黄则随地丢弃。时值阳春季节,满地的蛋黄很快就变质了,臭气熏天,弄得当地百姓几年内看到鸡蛋就想吐。

  继李莲英任总管太监的小德张,财富更是远超李莲英。他不仅在其原籍及天津、北京购置大量田产、修建楼房府第,而且还以巨额的银两开设当铺、绸缎店、洋货店,并兼任致中银行的常务董事。小德张凭借这些钱财,出宫后在天津过了几十年颐指气使的阔佬生活。据说,他在天津盖新房时,曾对施工的工人们说:“你们要把地基打牢,打一寸厚我给一寸厚的洋钱。”每天下午二点,小德张准时前去查看,随身携带银元若干,觉得满意便把银元撒到地基的坑中,任由工人们自己来分。这所楼房于1924年建成,楼内地板都是软硬实木镶嵌,花纹图案相当精美,室内陈设更是富丽堂皇。小德张家中除雇有管事、账房、门房、厨师、杂役、女仆之外,还有四五名小太监,专门负责替他烧烟、倒茶、招待来客等事。

  像李莲英、小德张之类,能在出宫后过上如此阔佬的生活当然是极少数,而在宫里一辈子贫寒的普通宦官,寺观也不愿意收留。为了解决晚年贫苦无依的问题,清朝乾隆年间,乾清宫督领侍刘钮、副领侍萧云鹏等91人曾成立万寿兴隆寺养老义会,由入会宦官捐募了一部分银子,在北京南郊置地200多亩,并规定入会的宦官先交上白银百两,三年后便可到养老义会所属的寺观养老,吃住不用再付钱。清末的太监养老义会也规定,入会太监须缴纳会费180元。

  近年来,在南京雨花台附近发现一块古碑。该碑以青石雕成,体型高大,高米、宽米。碑首有浮雕双凤等云纹,碑座下部镂刻海水、江牙、山峰和四合云纹,上部饰云雁祥云图,工艺精湛,碑身正面四周镌缠枝花纹,碑首额书竖题阴刻篆书“皇明”二字。碑文中有“南京司礼监等衙门宦官等官义会碑”字样,上列了27名宦官名号、出生地。明代南京作为永乐以后地位仅次于北京的“南都”所在,宦官势力相当强大。此碑属宦官等人的“义会”所立,表明了当时在南京的宦官出于某种需求,或许就是互助,已经有集体的“联谊”会了。

  这类自养、自助组织部分地改变了宦官晚年孤苦无依的窘境生活,但毕竟是以宦官身有余钱为前提的。清代宦官的俸禄,主要为月银、月米、公费银三种。月银最高八两,最低二两;月米最高八斛,最低为一斛半;据光绪朝《钦定大清会典》中记载:每月宫殿监督领侍给银八两,米八斛,公费制钱一串三百。宫殿监正侍、宫殿监副侍,均给银七两,米七斛,公费制钱一串二百。宫殿监执守侍,均给银五两,米五斛,公费制钱一串。侍监给银四两,米四斛,公费制钱七百。笔帖式侍监给银三两,米三斛,公费制钱七百。其余太监,给银三两者,米三斛;给银二两五钱者,米二斛半;给银二两者,米一斛半;上述三者公费制钱均为六百文。除了正式俸禄,宫廷宦官的收入还包括各式各样的赏赐。赏赐的名目有年节例赏、喜庆特赏、加赏盘银等。赏赐不仅是银两,还有珠宝玉器、绫罗绸缎、古玩字画等实物。由于宦官的身份和地位的差异,所得赏赐往往有天壤之别。宦官每年所得的赏赐,往往超过俸禄。尤其是上层宦官,每年的赏赐更是远远超过正式俸禄。下层宦官,一年之中的赏赐常常极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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