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古代女人偷情为何都喜欢带上枕头 古代时候的女人

日期:2023-08-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古代女人们与情郎偷情幽会通奸时,是一定要带上枕头的。作者理由十足、言之凿凿,似乎不容置疑。那么,历史事实果真如此吗?

  我们先且看看作者在文章里是怎么说的。

  他先是提到了《西厢记》中崔莺莺夜里幽会张生的场景。崔莺莺当时就带着一个叫“鸳鸯枕”的枕头,每到天黑就让红娘掌灯陪着她去西厢张生的住处。还有一首曲词:“鸳鸯枕,翡翠衾,羞搭搭不肯把头抬,弓鞋凤头窄,云鬓坠金钗。”作者进而总结道,类似的古代小说、诗词中,也总是出现这样的描写,女子与情郎偷情,都要带上自己的枕头。即便是大家闺秀,甚至是皇室公主,与情人幽会偷情时自带枕头的描写,也常常见诸史料。

  此外还有曹植与甄氏。作者写道,曹植七步成诗,可谓独步天下,但是他与自己嫂嫂甄氏互相爱慕,情投意合,恨不能日夜相守。然而甄氏乃其兄长曹丕妃子,这种感情既悖伦违理也碍于魏文帝权势,因此二人终未敢越雷池半步。其结果,甄氏相思成疾,抑郁而终,死后化为洛水之神。活着不能相依,死后也要相会,于是这两个多情的男女便在梦中相会了。明眸善睐,凌波微步,罗袜生尘,若飞若扬。两人曲尽缠绵之欢后,甄氏把自己带来的“玲珑枕”留给了曹植。没有人的时候,曹植就拿出玉镂金带枕抚摩着,见枕如见人,那精致的鸳鸯刺绣可是甄氏一针一线呕心沥血之作!虽然人神殊途,但是枕上留香,可算是古代爱情史中最浪漫的千古佳话了。香港作家董千里的历史小说《金带玉缕枕》说的就是这段故事。

  还有高阳与辩机。作者认为,要说最倒霉的,则是与大唐王朝高阳公主偷情的玄奘高徒辩机和尚。高阳为唐太宗最宠爱的女儿,嫁与当朝宰相房玄龄之子、散骑常侍房遗爱为妻,却与曾因撰写《大唐西域记》而享有盛名的玄奘高徒、人称神童的辩机相爱,交往了8年,生下一儿一女。在他们互相交往期间,高阳赠给辩机的定情信物无数,其中就包括一只皇室专用的“金宝神枕”。他们在偷情约会后,万万没想到这只神枕竟被一个无名小偷盗了去,后来在销赃时被官府抓获。恰恰是这只神枕,使得高阳与辩机的不伦之恋大白于天下。辩机被叛于西市场大柳树下处以腰斩极刑,侍奉高阳的十余名侍女也以知情不报罪悉被赐死。这只神枕给辩机招来了杀身之祸。辩机的所有遗物,都被玄奘收藏于大慈恩寺特辟的僧房中,以便他的灵魂可以继续参予译经工作。同门为僧的和尚们说,月明星稀时,常常会听到辩机的哭声。但不知,那是他在叹悔自己与高阳旷世绝伦的恋情,还是在抱憾未完待译的经书?

  一只小小的枕头,演绎出无数风流轶事,不禁令人感慨万千。作者还分析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形?可能有以下几种主要原因。

  首先鸳鸯枕也许是古代男女寻欢作乐的实用之物。由孔子所说的“屈肱而枕”可以看出,古人睡觉一般是不用枕头的。可是,当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在做爱的时候,当采用双方侧卧或平卧十字交叉法时,发现随意取一块石头或木头枕着脑袋,彼此会更适意更能得到快乐和满足。于是枕头便成了快乐的工具,甚至于把枕头等同于快乐了。于是人们在不做爱时也用枕头睡觉了。久而久之用枕头睡觉就成了一种习惯,连刚生来的婴儿也要给他枕上一个枕头;如果说不给他一个枕头,他就不会快乐,似乎被虐待了。可见枕头对于偷情者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比如张生与崔莺莺。

  也可能是玲珑枕上留体香,古代风流才子佳人的互送浪漫。如果古人习惯了枕着枕头睡觉,上边势必留有自己的体香。双方送手帕,在公开场合使用会被发现;送内衣,在封建社会显得过于猥琐。而枕头这种东西在房间使用就比较私密,且日日枕上头,夜夜闻体香,岂不是天下最浪漫的事?比如曹植与甄氏。

  亦或是金宝神枕赠神童,古代女子馈送如意郎君的情爱信物。古代女子因爱之深切,便会将自己的心爱之物馈送给如意郎君,作为情爱信物。但是,这种见之于形的情爱信物,有时也容易给偷情的男女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甚至惨遭杀身之祸。因而,枕上春秋记载的不仅是你侬我侬、卿卿我我,更还有恩怨情仇、血腥杀戮。比如高阳与辩机。

  第四,不论是鸳鸯枕上易得好梦也好,还是枕上留香、留下爱情见证亦罢,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古代男女幽会偷情都必须要有芙蓉帐、鸳鸯枕、桃花等等必备的用品,而枕头是其中最便于携带的。

  该作者所举的三个古代名人例子是正确的,后面的四点分析也很不错,但在我看来,古代女人偷情携带枕头只是部分现象,并非普遍规律。一则,我们在历代典籍、野史和文艺作品中见到的类似记载并不多;二则,去偷情还带枕头,难道不是种累赘?难道情郎房里就没有枕头?难道送情郎礼物一定要送枕头?

相关实例

高阳公主偷情带枕头

  很小的时候就知道高阳公主和辩机的故事,一个唐朝公主与和尚的爱情故事。这样的感情自然不能被世俗接受,因为他俩犯了两重罪——婚内女近男色,佛门人近女色。所以事发后,辩机毫无例外地被腰斩,高阳因着贵族的身份虽然免于受刑,但心灰意冷,而后谋反,被处死,这是后话。

  我是个“明白混账人”,晓得这样的“奸情”很危险,做不得,但仍想着总有办法做得“天衣无缝”,遮住世人眼。

  新近阅读,看到了高阳和辩机事发的原因,真是阴沟里翻船。原来当时的公安局抓了一个贼,发现其赃物里有皇宫用品,一个金镶玉的枕头,为高阳公主所有。贼供出,此物从辩机处偷得。顺藤摸瓜,真相很快大白。这一个枕头不但让皇室颜面扫尽,还损了辩机的命,断了高阳的情。(之所以把皇室颜面放在第一位说,是因为我相信,在当时,它比后两者重要得多)

  看到这里,我不禁要怪高阳不懂事了,她拥有那么多天时地利的偷情条件,怎么就断送在一个枕头上?要知道,高阳的确具备了很多女子无法企及的偷情条件。

  首先,她出身高贵。身为当朝最受宠爱的公主,高阳从小在思想和行为上少受礼教约束,这才能培养自由的思想,萌发偷情的愿望,才让她敢把爱交给一个和尚。

  其次,她有个“贤惠”的丈夫。房遗爱不但不管她偷情,还处处帮助她,偷情最大的障碍变成了最好的“同盟”。

  再次,同样因为出身高贵,却没有寻常女子的种种义务,不需生养,不用洗手做羹汤,这才有偷情的时间和精力。

  另外,高阳具有相当的才情和容貌。辩机的情,不是人人都偷得的。身为当时最有才华的男子之一,辩机不但容貌清秀、气质脱俗,而且因了和尚的身份,更是不入尘世,不同于一般的纨绔子弟。如果男人也可以是尤物,我相信辩机是当得起“尤物”一词的。由此可以推理,让辩机爱上,不是,或者说不仅仅是因为高阳公主这个身份,她本人,也是有才有色的可人儿。

  还有,高阳的特殊身份让她可以调动更多的“资源”,做好“偷情”保密工作。

  但是,还是败露了。因为一个枕头,一个公主的枕头,一个透露身份的枕头。高阳把辩机当成一个男人来爱,不记得他是个和尚;辩机把高阳当做一个女人来爱,忘记她是公主。但是,高阳没有忘了自己是公主,或者说,她不习惯自己不是公主。有的时候,身份像皮肤一样,紧紧贴着自己,不撕去的时候,感觉不到它的存在。身份是一种习惯,如同她习惯枕着自己的金镶玉枕头睡觉。这让我想起《西厢记》里的崔莺莺,她“送货上门”到张生房里的时候,仿佛也是带着自己的枕头被子的。

  我真想走进历史,问问两位美女,难道如意郎君的被窝还是不如你们原有的,偷?的乐趣还不能让你们忽略这些“小资”的细节?我猜想,女人就是这样,不管西瓜多么大,芝麻也是不能不捡的。

  我还有一个疑问,辩机如此聪慧之人,且与高阳相处多时,怎么就不提醒她,不要带着那个昂贵的枕头来偷情?好像张生也没有告诉崔莺莺,偷情来人就好,不用带被枕。所以我又猜想,这两个男人爱这两个女人时,并没有忘却她们高贵的身份,更有可能,这身份是一种特殊的春药,让感情发挥得更加浓烈。


崔莺莺偷情带枕头

  《西厢记》里,红娘抱着枕头送崔莺莺相就张生,鸳鸯枕,翡翠衾,羞搭搭不肯把头抬,弓鞋凤头窄,云鬓坠金钗。是不是很让人想往?

  只是,「鸳鸯枕」是什么样的枕头呢?是不是说枕套上绣着一对鸳鸯,还是绣着鸳鸯的一对枕头,或者,是那种很长的双人枕?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鸳鸯枕"就是给鸳鸯枕着的,要两个人同时用。一个人枕,那叫作孤枕难眠。

  不过,看古代的小说角本,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小姐闺秀们,甚至神仙妃子,偷情时都喜欢带着自己的枕头前往,莫不是有洁癖,嫌人家的枕头不干净?又或者像是新近港片《恋上你的床》那样,离了熟悉的枕头,便睡不着觉?

  崔莺莺是这样,传说里的洛神甄妃也是这样。

  七步成诗的曹子建,爱上了自己的嫂嫂──汉献帝曹丕之妃甄氏,情投意和,然而悖伦违理。甄氏因此相思成疾,抑郁而终,死后化为洛水之神,于梦中意会曹植,「明眸善睐,凌波微步,罗袜生尘,若飞若扬」,曲尽缠绵之欢,并且留下玲珑枕一具,虽人神殊途,而枕上留香。可算文史中最浪漫的留枕了。

  而最残酷的留枕,则要属唐高阳公主。高阳为唐太宗最宠爱的女儿,嫁与当朝宰相房玄龄之子、散骑常侍房遗爱为妻,却与曾因撰写《大唐西域记》而享有盛名的玄奘高徒辩机相爱。一个是九五之尊的大唐公主,一个是学富五车的佛门子弟,他们的爱情注定要遭天谴的,然而两人瞒天过海,硬是在礼教和禁规之间寻找缝隙,整整交往八年,还生下了一儿一女。这其间,高阳赠送辩机定情信物无数,其中便包括一只皇室专用的金宝神枕。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有小偷潜进弘福寺,盗走了玉枕,却在销赃时被官府逮获,公主与沙门的不伦之恋也就此大白于天下。辩机被叛于西市场大柳树下处以腰斩极刑,侍奉公主的十余名奴婢也以知情不报罪悉被勒死。

  那只枕,给辩机招来了杀身之祸。再香艳的物事染了血,也难免腥气。枕上的春秋,记载的不仅是你侬我侬,更还有恩怨情仇。

  辩机的所有遗物,都被唐僧玄奘收藏于大慈恩寺特辟的僧房中,以便他的灵魂可以继续参予译经工作。同门为僧的和尚们说,月明星稀时,常常会听到辩机的哭声,但不知,那是在叹悔自己与高阳旷世绝伦的恋情,还是在抱憾未完待译的经书?

  每次经过大雁塔,想起这段艳史,都不禁怅憾于高阳的有缘无份,辩机的有才无命。常常想,如果不是那只枕,如果那枕没有被小偷盗走,如果销赃时没被官府拿获,如果拿获的玉枕不是皇家御物,或许辩机便不会惨死了。

  偷情不是罪,罪过的是不该留下证据。高阳的金宝神枕就和莱温斯基的蓝裙子一样,是恩爱的痕迹,却是灾难的因由。后宫的风云,左右着前廷的战事,而多少玄机,都是在枕边进行。

  都说人生如一枕黄梁,米已熟,梦醒否?

枕头引发的洛神赋

  故事出于唐代李善在《昭明文选》后的注解讲的这么一个故事:最初想娶甄妃的是曹植,结果却是曹丕抢了先,曹植却一直念念不忘。在甄妃死后,曹植入朝去见曹丕,曹丕拿出甄妃曾用过的金缕玉带枕给他看,曹植睹物思人,大哭一场。到了晚上,甄后之子曹睿摆宴请自己叔叔,干脆把这个枕头送给他。曹植揣着枕头返回封城,途经洛水时梦见甄妃前来与之幽会,有感而发,写成了千古名赋《洛神赋》。

  《昭明文选》卷十九《洛神赋》之《纪》:“魏东阿王,汉末求甄逸女,既不遂,太祖回与五官中郎将,植殊不平,昼思夜想废寝忘食。黄初中入朝,帝示植甄后玉镂金带枕,植见之,不觉泣。时甄后已为郭后谗死,帝意亦寻悟。因令太子留饮,仍以枕赍植。植还,少许时,将息洛水上,思甄后,忽见女来。自云:我本托心君王,其心不遂,此枕是我在家时从嫁,前与五官中郎将,今与君王。遂用荐枕席,欢情交集,岂常情能具。为郭后以糠塞口,今被发,羞将此形貌重睹君王尔!言迄,遂不复见所在。遣人献珠于王,王答以玉佩,悲喜不能自胜,遂作《感甄赋》,后明帝见之,改为《洛神赋》。”

  《洛神赋》是三国时期魏国文学名家曹植(曹子建)的浪漫主义名篇。

  洛神赋图

  《洛神赋》原名《感甄赋》,一般认为是因曹植被封鄄城所作;亦作《感甄赋》,“甄”通“鄄”(juàn)。唐代李善则认为其为甄皇后所作,此说亦博得后世多人的认同。

  附:《洛神赋并序》

  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感宋玉对楚王神女之事,遂作斯赋。其辞曰:

  余从京域,言归东藩。背伊阙,越轘辕,经通谷,陵景山。日既西倾,车殆马烦。尔乃税驾乎蘅皋,秣驷乎芝田,容与乎阳林,流眄乎洛川。于是精移神骇,忽焉思散。俯则末察,仰以殊观,睹一丽人,于岩之畔。乃援御者而告之曰:“尔有觌于彼者乎? 彼何人斯?若此之艳也!”御者对曰:“臣闻河洛之神,名曰宓妃。然则君王所见,无乃日乎?其状若何?臣愿闻之。”

  余告之曰:“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 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 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

  于是忽焉纵体,以遨以嬉。左倚采旄,右荫桂旗。壤皓腕于神浒兮,采湍濑之玄芝。余情悦其淑美兮,心振荡而不怡。无良媒以接欢兮,托微波而通辞。愿诚素之先达兮,解玉佩以要之。嗟佳人之信修,羌习礼而明诗。抗琼珶以和予兮,指潜渊而为期。执眷眷之款实兮,惧斯灵之我欺。感交甫之弃言兮,怅犹豫而狐疑。收和颜而静志兮,申礼防以自持。

  于是洛灵感焉,徙倚彷徨,神光离合,乍阴乍阳。竦轻躯以鹤立, 若将飞而未翔。践椒涂之郁烈,步蘅薄而流芳。超长吟以永慕兮,声哀厉而弥长。

  尔乃众灵杂遢,命俦啸侣,或戏清流,或翔神渚,或采明珠,或拾翠羽。从南湘之二妃,携汉滨之游女。叹匏瓜之无匹兮,咏牵牛之独处。扬轻袿之猗靡兮,翳修袖以延伫。休迅飞凫,飘忽若神,陵波微步,罗袜生尘。动无常则,若危若安。进止难期,若往若还。转眄流精,光润玉颜。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

  于是屏翳收风,川后静波。冯夷鸣鼓,女娲清歌。腾文鱼以警乘,鸣玉鸾以偕逝。六龙俨其齐首,载云车之容裔,鲸鲵踊而夹毂,水禽翔而为卫。

  于是越北沚。过南冈,纡素领,回清阳,动朱唇以徐言,陈交接之大纲。恨人神之道殊兮,怨盛年之莫当。抗罗袂以掩涕兮,泪流襟之浪浪。悼良会之永绝兮。哀一逝而异乡。无微情以效爱兮,献江南之明。虽潜处于太阳,长寄心于君王。忽不悟其所舍,怅神宵而蔽光。

  于是背下陵高,足往神留,遗情想像,顾望怀愁。冀灵体之复形,御轻舟而上溯。浮长川而忘返,思绵绵督。夜耿耿而不寐,沾繁霜而至曙。命仆夫而就驾,吾将归乎东路。揽騑辔以抗策,怅盘桓而不能去。


  相关评论

  《宓妃留枕》是发生在甄妃与曹植之间的事情,本就是现实中的梦,追逐的结果定然是被撕裂,只有在神界才能达到自由,圆满,极致,华丽的爱情如愿迸发,也让观众欣赏到艺术世界的巅峰之美。

  发生在嫂子与小叔子之间的这点事,莫管历史上有还是无,则被炒作得十分文艺唯美,最可靠的凭证就是《洛神赋》了。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一千多字的娓娓描述,字字珠玑,暗香飘渺。历史记载,《洛神赋》的原型宓妃即甄妃。甄妃父亲甄逸是上蔡县令,她虽然三岁丧父,但家境优裕。及笄后嫁与袁绍之子,袁绍也是一方诸侯。

  甄妃为三国时期倾国美女,通文能诗,曹操父子三人皆为历史上之盖世雄才、诗人,随便哪个都可与她匹配唱和,况三人对她均爱慕有加,还有人说曹操打袁绍的那场战役就是为了甄妃。当儿子曹丕向他请示,想带走袁绍儿媳甄氏时,写出“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拥有帝王胸襟的曹操,唯有慷慨允诺,但也心怀缱绻。

  曹丕与父亲曹操一样,鞍马间为文,横槊赋诗,是位具有文韬武略的帝王。虽说甄妃是作为战利品掳掠而来,可面对这样一个人杰,甄妃也会为之心动吧,何况曹丕对她是真心爱恋。但曹丕终究不是案前书生,为了他的统一大业,经常出外征战,只能将爱妃留在后方。小曹丕五岁的曹植便有机会陪伴这位风华绝代的嫂嫂。生性自由浪漫,厌恶战争的曹植,与同样痛恨血腥战乱,有切身之痛的甄妃渐渐心有灵犀,声息相通,李商隐曾写下“宓妃留枕魏王才”,是真是假,已入了义山诗人的诗句。

  爱情从来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当曹植在曹丕的剑锋下用血泪咏出那首句句如同惊雷的《七步诗》,兄弟之情战胜了杀戮之心,但也开始了曹植被贬流放的命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