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士绅当差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个政策是怎么兴起的

日期:2023-10-15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对士绅当差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关于乾隆皇帝为何要取消士绅当差的愿用,这主要还要从当时的具体形势以及乾隆皇帝本身的性格特点等主观因素说起了。在说到这个原因之前,我先来了解一下“士绅当差”,看看这个“士绅当差”到底是个什么意思?这个政策又是怎么兴起的。

  按丁征税的弊端浅析

  士绅当差,全称为“官(士)绅一体当差纳粮”或“一体当差一体纳粮”,是雍正三大革新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收回官绅阶层的一部分特权从而扩大国家财政收入,而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改良,不得不先谈及隋唐以来税收制度的发展及演变。

  众所周知,隋唐时期采用的税收制度是以均田制为基准,采用按丁(男丁)收税的方式,虽然在起初确实给财政收入带来了很大的改观,但由于其不论贫富的方式,导致土地兼并现象日益严重,直接使壮丁们纷纷因得不到土地而被迫采取外逃的方式来躲避赋税带来的重压,由此也令朝廷的收入呈断崖式下降。

  随着弊端的越发显现,不乏聪慧之人绞尽脑汁纷纷献策。明代名臣张居正曾经创新性地提出了“一条鞭法”,利用将赋税和徭役整合折现的办法,消除胥吏在赋役制度上的一家独大地位,确实在试行期间使财政颓势得到了明显的改观,但可惜的是,此制度并未同均田制一般形成稳固的制度,并且随着1582年(明万历十年)六月二十张居正的去世,一条鞭法在明代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按丁收税的方式依旧占据主导地位,且弊端更甚于前。

  由杂乱无序到逐成定制

  清朝初期,在赋税制度上初仿明制,但由于每个地区的具体情况不同,又有着不一样的具体政策。有的是严格按照一条鞭法来实施,有的则按照按丁收税的老法子,故在这段时期的税收制度是杂乱无序不能形成统一制度,这也直接导致了清初的财政收入未能形成一个良心循环。

  作为入主中原后的第二位君主,康熙帝秉承“以仁治天下”的宗旨,于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颁布了“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即以1711年(康熙五十年)的人口总数作为基数,无论以后数量是否变化,都会以这个基数来征收赋税。

  但这里面却存在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此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丁的负担,但由于一方面增加的人口无需再缴纳赋税,另一方面已去世的人口又无法征收。鉴于此困境,康熙又提出以人头税摊分到田亩当中,即“地丁合一”,如此一来,没有土地的佃农即无需承担原先按丁赋税而带来的高压。此举于1716年(康熙五十五年)于广东开始试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到1723年(雍正元年)雍正继位后,正式确定为一项制度,逐步推广到全国各省当中。

  “士绅一体当差纳粮”之前因后果

  但历朝历代,总会有一类特殊人群得到了朝廷的特别照顾,他们就是士绅阶层。所谓的士绅,即有功名者或官员致仕(退休)者,这些人在乡里是连接官府与百姓的一个重要桥梁,正因此,为了更好地加以利用和稳固其心,朝廷对这类人会给予一定的扶持,而赋税便是最好的体现,而且根据等级不同,士绅们的优免差役的福利不光自己可以享有,甚至会惠及家人,以一品大员为例,除却他自身之外,还可另外免除其家人多达24名。

  虽然一方面对于士绅们联结官府与百姓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因此特权也使有些士绅们变得更加变本加厉。士绅们不仅利用优免特权,将大量土地划归到名下据为己有,而且按照“地丁合一”的制度,处于优免范围的士绅们却占据了大量土地,进一步导致朝廷税收大幅度减少,看似稳定士绅的表面,实际却得不偿失

  1723年(雍正元年),因黄河急情,河南巩县知县张可标要求士绅与百姓一同当差服役,但却遭到以杨倬生为首的士绅们的强烈抗议;次年,封丘县令唐绥祖亦要求士绅一体,竟然还直接引起了生员撕考卷罢考扰乱考场秩序之事,经河南巡抚田文镜陈情上奏,雍正帝很干脆地批复了同意“士绅一体当差”的政策。

  并且在此期间,雍正还专门规定了士绅作为纽带桥梁而该有的权限:禁止包揽粮差以及欠抗钱粮,禁止包揽诉讼武断乡曲,禁止诡寄田地,违者严惩不贷。在雍正的果决干练之下,这一项政策被广泛全面地推行全国,对于百姓的差役负担有着明显的改善效果。

  乾隆时期取消士绅当差的必要性

  经过雍正帝的朝乾夕惕,清朝的国库越发充盈,一改康熙去世之前所遗留下的入不敷出窘境,对于康乾盛世的缔造确实有不可磨灭的作用。也正因如此,在1735年(雍正十三年)乾隆继位之后,开始逐渐废止“一体当差”制度,这不仅仅在于国库充盈的现实状况,还在于乾隆初政时所面临的朝中局势。

  1735年(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操劳了13年的雍正帝驾崩,享寿58岁。根据他早于1723年便订立的密建皇储名单,四子弘历得以承继大统,但却有四位辅政大臣赞襄政务,他们分别是:庄亲王允禄、果亲王允礼、鄂尔泰、张廷玉,四人无一例外都是雍正所器重之人。时年方25岁的乾隆在朝中尚无根基可言,故继位之初只能任命四位为“总理王事务大臣”,且事无巨细均会向四位先帝重臣请教。

  而前文咱们也说到,对“一体当差”颇有贡献的田文镜已于1733年(雍正十一年)去世,而现今的四位重臣虽然当年也秉承父亲之意顺应制度的发展无异议,但这并不代表长期下去会不会有所改变,毕竟四人中有两人便是官绅当中的佼佼者,况且还是面对他这位尚无甚根基的少年天子。

  所以,根据以上两方面的现实状况,乾隆需要逐渐将士绅一体废除,是必须也是必然。

  当然,除了客观因素之外,也有乾隆本身的主观性格所影响。乾隆一生对祖父康熙尤为推崇,不仅是对他的千秋万业,也是对祖父“仁治”所产生的格外好感。故在这样的环境下,以仁治天下的他,又怎会似父亲雍正那般,做出如此严苛之举呢。

  史海君说:

  均田制的土地兼并严重,唐中晚期两税法的换汤不换药,明中后期一条鞭法的戛然而止,清初的地丁合一,古代赋税制度的变迁,仿佛永远都会存在有士绅这样的特殊人群,在享有优免福利的同时明目寄占田地,致使朝廷赋税无法保证良性循环的同时又令百姓苦不堪言

  好在雍正继位之后,以铁腕的决策方式有效遏制了不法士绅的恶劣行径,大大均衡了士绅与百姓之间因土地赋税的激烈矛盾,经过他的整改,已成颓势的财政又焕然新生,到乾隆继位之初,国库充盈百姓富足。

  因现实状况与乾隆本人的主观心理,成效显著的士绅一体最终被废止,是必须亦为必然。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即使雍正的一体政策一直实施下去,也并未能实现百分百的惠利于民,毕竟在他政策当中所言及到的士绅,只是因有违规行为的不法士绅,在当时的环境之下,并没有普及到全部士绅层面。论及此,不禁也为释然,毕竟在当时那个大环境下,还是以森严等级与阶级性差异为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