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0-16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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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年关,广大的适龄以及过龄的未婚男女又即将卷进被逼婚的高潮中,每到此时,就很想回到古代,觉得古代的男女毫无被逼婚的恐怖,到了年龄,自然有人安排好门当户对的,该嫁人的嫁人,该娶妻的娶妻;甚至该纳妾的纳妾,该作小的作小;然而,读一读古代的历史、文章,发现那时的父母也逼婚,而且比现在还可怕!
我国自古以来青年男女讲什么“宁羡鸳鸯不羡仙”还有“有情人终成眷属”之类的话。然而,终归白头偕老只是一个美好向往,成功的婚姻其实没有几个。他们不是被逼着和不爱的人结婚,就是被逼着和深爱的人离婚。《水浒传》中宋江是义兄,为了表示自己的兄弟义气,就逼自己的义妹扈三娘嫁给矮矬黑丑的矮脚虎王英。这是逼着和不爱的人结婚,而相爱的人被逼离婚的又最惨。
曾经学过的初中课文里有一篇《孔雀东南飞》,便是最有代表性的男女被逼婚的案例,甚至被逼死。一对深爱的夫妇,深情意浓,然而妻子得不到婆婆的喜欢,导致婆媳矛盾极其激烈;而媳妇虽然贤惠,长得好看,女红出色,性情温良,也终于受不了婆婆的挤兑,而回了娘家。回娘家还没完,立刻被逼着和一位权贵的儿子结婚;同时丈夫也被逼和富商的女儿结婚,两下一逼婚,好了,双双殉情而死。
古代被逼婚的恐怖就在于将青年们放在了一个复杂的社会和人际环境中,一方面是有养育之恩的父母之情,一方面是朝夕相濡以沫的夫妻之情;而古代的“忠孝”观念又极其深刻,遂让青年们毫无选择。这样就产生了千古悲情的陆游和唐琬之恋,同样是夫妻情深,禁不住婆婆的讨厌,棒打鸳鸯,遗恨终身。
然而,古代逼婚的恐怖之处还不仅仅在于父母的逼,甚至往死里逼,此外,还有政府帮着逼婚,这是让人意想不到的,然而,这就是社会现实;因为古代国家的人口是国力强盛的一个标志,为了增加人口,必然鼓励生育,根源就在青年男女,当然就要逼婚了。
我国西周时期法律规定“男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这是礼,一种社会约束,直到现在对我们还有着深远的影响,而更严重的是法:《宋书·周朗传》记载:“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晋书·武帝纪》记载:“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要是女孩子十五岁,十七岁的时候,父母还没给她找到人家,那么地方长官就要帮着这姑娘找婆家了,不然全家人都要判刑,多可怕!
所以,你觉得当今社会能允许你悠闲的找自己合心意的配偶,已经是多么人道,虽然父母时而逼婚,总不至于被判刑,或者说是父母被逼死,社会已经很仁慈了,我们未婚青年也该知足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