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0-20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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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人们都普遍有一个感受,就是自己借出去的钱不容易要回来,所以就有了“欠钱的都是大爷,要钱的反而成了孙子”的说法。钱借出去反而要不回来,让借钱的人很是无语,明明是欠钱不还的人,却总是一副赖皮、别人拿你没办法的样子,而且,还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只能一直等着,碰到这种欠债不还的人,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和古代人相比,我们发现还是老祖宗聪明,他们对付欠债不还的人有着自己的一套处理办法。所以在古代,一旦发现欠债不还的情况,经官府查证后欠债不还的情况属实的话,官府不仅会帮民众做主,也有权利对欠钱不还的人进行惩治,而最常见的刑罚就是笞刑和仗刑。
笞刑始于战国时期,是古代五刑之一,具体操作过程就是用竹板或者木板鞭打犯人的背部,臀部或腿部。虽然看上去这种刑罚比较轻,但它在实行的过程中犯人是不被允许穿衣服的,他们必须在众目睽睽之下打屁股,犯人虽然身体受到的痛楚是有限的,但心理上一定是崩溃的,因为这种刑罚重在羞辱,体罚辅之。不得不说,这种方法虽粗暴了点,但是确实很管用,欠钱不还的人不仅会忍受身体上的疼痛,还会丢失面子,所以为了免受这种惩罚,一般都不敢赖账。
挨了打之后,要是还有人不还钱赖账的话,还会面临蹲大牢的处罚,在《唐律疏议》曾规定过:被处以杖刑之后,过了100天还不偿还,就要处以有期徒刑1年。所以为了不蹲大牢,很多人都会按时偿还借款。而清朝的刑律也曾明确规定过,官府对于破产的商民,可以实施拘禁,债务人家族须在二个月以内返还欠债,否则要被判处劳役,直接就被流放到一些边境或者是荒无人烟的地方。想象一下为了不还钱占一点别人的便宜,最后还赔上了自己,那太不划算了,所以这样的规定也让很多欠债不还的老赖减少了很多。
所以说,对付赖账的老赖,古代人确实比我们有办法。借钱这件事本来就是基于朋友、亲戚之间的信任而言的,要遵守承诺,毕竟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嘛。当然也希望,关于这方面的法规能渐渐完善起来,相信有了法律的保护,老赖应该不敢再赖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