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0-26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孔融被杀,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
孔融像
孔融,字文举,鲁国鲁县(今属山东曲阜)人,生于东汉元嘉三年(公元153年),建安七子之一,家世显赫,为孔子十九世孙,七世祖孔霸曾担任侍中之职,是汉元帝的老师,父亲孔宙为太山都尉。
《三字经》中有“融四岁,能让梨”之语。《后汉书》记载:孔融“年四岁时,与诸兄共食梨,融辄引小者。大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
孔融四岁的时候,和几个哥哥一起吃梨,孔融挑选最小的梨。大人问他为啥这么做,孔融回答说:“我是小孩儿,按理当然要拿小的。”宗族的人对这个小家伙感到很惊奇。
长大后的孔融善写诗文,才华横溢,在当时的文坛很有名气,曹丕曾称赞他的文章超越了当时的诸多大家,甩扬雄和班固至少十条街。
孔融代表作为《荐祢衡表》,创作的六言诗反映了汉末战乱的现实,诗文大多散佚,明代学者张溥编辑了《孔北海集》。
孔融年少时就有“异才”,聪慧好学,受到名士李膺的赏识。
孔融十三岁的时候,父亲孔宙去世,他因悲痛过度,需要有人搀扶才能站起身,州郡民众都称颂他的孝行。
中常侍侯览嫉恨名士张俭,下令缉拿张俭,张俭和孔融的哥哥孔褒是好友,就跑到孔褒家躲藏。当时孔褒不在家,十六岁的孔融就代表哥哥容留了张俭。
后来,张俭逃脱了,朝廷将孔氏兄弟抓捕入狱,当时不知如何定罪。
孔融就说:“是我收留的张俭,不关哥哥的事。”孔褒表示:“张俭要找的人是我,我弟弟无罪。”
孔融的母亲也说道:“年长的人应当承担,是我的罪过。”朝廷最终判处孔褒有罪,孔家人争着承担罪名的事儿却流传甚广,孔融因此声名鹊起。
出了名的孔融开始逐渐膨胀,变得目中无人。和平原名士陶丘洪、陈留名士边让齐名,州郡官员以礼策命,他都不到场。
汉献帝在位时期,孔融历任北军中侯、北海相、青州刺史等官职。
孔融多次轻慢曹操,使得曹操极为不满。
建安十二年(207年),曹操征讨乌桓,孔融讥讽说:“大将军远征乌桓,使得海外萧条,从前肃慎人拒绝进贡弓箭,丁零人盗窃苏武的牛羊,可以一并讨伐啊!”
当时,战乱不断,饥荒频繁,曹操上书建议朝廷禁酒,孔融屡次给曹操写信,要求取消禁酒令,言辞之间,多有傲慢无礼之语。
孔融是名扬海内外的人物,这种人的言论直接影响着舆论导向。
曹操认为孔融的存在,对自己篡权不利,大臣郗虑揣摩曹操的心思,于是搬弄是非,诬陷孔融诽谤朝廷。
曹操蓄积已久的忌恨终于爆发,他唆使丞相军祭酒路粹上书,捏造孔融的罪名。
路粹说孔融“昔在北海,见王室不静,而招合徒众,欲图不轨”,还说孔融散布不法言论,曾说过:“我大圣之后,而见灭于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还曾和孙权有往来,恶意诽谤朝廷。
建安十三年(208年)八月,孔融被处死,时年五十六岁,同时株连全家,儿子都被诛斩。
孔融的罪状中有一条是“孝行有亏”。孔融和祢衡聊天,说了一句大逆不道的话:“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缶中,出则离矣。”
意思是:父亲对于儿子来说,没有亲情可言,探究源头,不过是情和欲的产物;儿子对于母亲来说,就如同在瓦罐里放了一个东西,取出来,这东西就和瓦罐没啥关系了!
这种言论在崇尚孝道的汉朝,无疑是离经叛道,狂悖至极。
至于这段话究竟是路粹的诬陷,还是孔融的酒后的胡言乱语,因史料有限,早已无法澄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