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0-29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周代早就确立了一套完整的婚礼制度,其中规定彩礼只需用币五两,天子及诸侯的彩礼也十分简朴,不过比平民多了一块玉而已。
但到了西汉,国力大增,早期象征性的彩礼更注重经济价值。上层人士的彩礼高得吓人,比如王莽娶个媳妇需“黄金两万斤”。皇室的做法无疑带动了百姓对高额彩礼的追求,百姓娶妻也需用一万钱。而像东方朔这样的名流,彩礼就更多了,他还喜欢换老婆,一年一换,每次聘金达10万钱。
在高额彩礼的压力下,自然有人要打光棍了。东汉有个叫展允的基层公务员,就因拿不出两三万钱的彩礼,近50岁仍孑然一身。
魏晋隋唐时期是士族门阀的时代,时人十分重视门第观念。于是,许多富商通过赠送大量彩礼来攀附高门,而高门士族也乐意用门第换取巨额财富。南朝士族王源的曾祖、祖父、父亲都是朝廷重臣,他把女儿嫁给庶族满家,得了一大笔彩礼。
宋代不流行彩礼,而流行嫁妆,且是厚嫁,于是“剩女”扎堆。南宋初年,四川华成县县令发现,其治下的适龄未婚姑娘竟多达数百人。普通人家嫁女儿难,上流阶层呢?苏轼的弟弟苏辙嫁女儿,出手就是9400亩农田的嫁妆;秦桧的老婆王氏,更是直接带去20万贯的嫁妆。
高额彩礼限制了结婚率,这对建立在小农经济上的封建王朝显然是不利的。为解决这种威胁,统治者颁布了不少打压高额彩礼的法令。
早在西汉,婚嫁的奢侈之风已大行其道,汉宣帝颁布了“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的法令。汉光武帝在建武初期颁布法令:俸禄在300石以下的官吏及庶民的嫁娶费用不能超过15000千钱;关内侯以下,包括宗室、列候子在内,嫁娶费用应严格按照标准,不得逾越,违者所拥有的奴婢、财物一律充公。
到了唐朝,朝廷打击婚嫁奢侈之风的力度更大,而且社会各方面都要提倡节俭。
元朝一改宋代的厚嫁之风,男方需备重金、重礼作为彩礼,以至于百姓给儿子娶完媳妇,连米都吃不上了。于是,1271年,忽必烈颁布《至元聘礼》,规定:一二品官员的彩礼不能超过500贯;三品官员不能超过400贯;四五品官员不能超过300贯;六七品官员不能超过200贯……百姓富裕家庭不能超过100贯;中等家庭不能超过50贯;贫穷家庭不能超过30贯。
明初经济凋敝,朝廷为严格限制婚嫁奢侈之风,将一系列法令写入《大明律》《大明令》《明大诰》。结果洪武年间,户部侍郎郭恒就因嫁女儿收了6000两白银、5锭黄金、22头羊的彩礼而被杀。
清朝为打压高额彩礼,采取了与前人不一样的措施——大力推广礼法。婚姻的礼法是什么?其实就是《周礼》。历代婚礼仪式虽有不同,但都是周礼的延续,而周代婚姻礼法最核心的本质就是:仅将婚礼当作一场仪式。而之后的王朝将婚姻当作价值交换的筹码,婚礼成了攀比、炫富的舞台。
正因有了各种政策,古代普罗大众在男多女少的情况下仍能各自婚嫁。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单身,原因虽错综复杂,但高额彩礼无疑是原因之一,“没有面包”的人大多不会触碰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