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01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曹操的故事,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三国时期,曹操就设置了这么一个官职,职位名称叫“校事”。你别看这个名字很简单,没什么了不起,但权力大的惊人,甚至比大明王朝的东厂还要恐怖。
这个“校事”到底是一个什么官?
“校事”是曹操首创的吗?
是。
“校事”一官,《史记》《汉书》及《后汉书》等史籍均不载,汉代以前各种私人著作也无涉及“校事”官职,所以校事在汉朝之前是没有的。
所以说,这个官应该是曹操首创的。那么,曹操设置这个官到底是干什么用的?
清人俞正燮在其《癸巳存稿》中说:
“魏、吴有校事官,似北魏之侯官,明之厂卫。”
就是和明朝的锦衣卫、东厂差不多的官,简单来说就是特务机构。主要目的是监察百官的。
校事的权力大吗?
《太平御览》卷二百四十一引《魏略》云:
始太祖欲广耳目,使卢洪、赵达二人主刺举,洪、达多所陷入,故于时军中为之语曰:“不畏曹公,但畏卢洪;卢洪尚可,赵达杀我”。
意思就是说,曹操设置这个职位就是为了侦查臣下的动向,监控部下。当时的校事卢洪、赵达权力很大,让百官战栗,甚至比曹操本人还可怕。
这与大明王朝的官员和百姓听到魏忠贤、刘瑾的恶名就毛骨悚然的心理是一样的,足以说明曹操的“特务”都是鬼见愁一般的人物,“鬼”见了都怕。
《三国志·魏书·徐邈传》记载了一则关于校事赵达对百官的监控故事:当时曹操下达了禁酒令,不准喝酒,不过徐邈仍然私下饮宴,而且喝的伶仃大醉。于是校事张达去询问公务,徐邈回了一句:“中圣人”。结果曹操十分生气,要杀了徐邈,要不是有人求情,徐邈小命不保。
由此可见,校事的分量。
因为校事绕开了正常的司法体系,破坏朝政与体制。于是当时的法曹椽(相当于现在的最高大法官)高柔就向曹操进谏说:
“设官分职,各有所司。今置校事,既非居上信下之旨。又达等数以憎爱擅作威福,宜检治之。”
意思是校事们作威作福,破坏了制度。
结果曹操很坦然的直接说,他就是喜欢用这些“小人”管理。
“卿知达等,恐不如吾也。要能刺举辨众事,使贤人君子为之,则不能也。昔叔孙通用群盗,良有以也。”
看来也是实话啊。
实际上,曹魏时期的校事制造的冤假错案不比明王朝东、西厂和锦衣卫诬陷的案件逊色。
曹操为什么要设置这么一个职位?
不放心。
曹操跟后来的朱元璋一样,疑心很重,对谁都不放心。为了及时掌握群臣和百姓对他是否忠心,便广布耳目、刺探隐秘,这跟他诡诈残忍、善用权谋的心理也十分吻合。
众所周知,曹操出身并不高,他不属于士族门阀。他以地方军阀崛起,创建自己的势力,并逐渐统一北方。
为了自己的梦想,他收用了来自各方面的人才,不论出身,只要有才的,都可以用。
因此,在这样一个遍地草头王,社会与道德秩序双重解体的时代里,如何维持和巩固统治,如何既能充分发挥体制内各种不同背景势力和人才的能力,同时又能有效控制各类人才和确保对其忠心耿耿。
这是曹操必须考虑的问题,尤其是那些身居高位的士族门阀。对于这些门阀,曹操更加愿意依赖特务手段去监控他们。
曹操之后,校事制度一直保留下来,而且权力越来越大,甚至侵越到司隶校尉的司法权力。
《高柔传》中记载了另一件曹丕儿子魏明帝时期的事:
宜阳典农刘龟窃于禁内射兔,其功曹张京诣校事言之。帝匿京名,收龟付狱。柔表请告者名,帝大怒曰:“刘龟当死,乃敢猎吾禁地。送龟廷尉,廷尉便当考掠,何复请告者主名,吾岂妄收龟邪?”柔曰:“廷尉,天下之平者也,安得以至尊喜怒而毁法乎?”重复为奏,辞旨深切。帝意寤,乃下京名。即还讯,各当其罪。
魏明帝时期,“宜阳典农刘龟窃于禁内射兔”,这种不法行为被校事侦知,皇帝就立即把这位屯田官扔进了大狱。
后来到齐王曹芳时,校事更加的作威作福,无法无天,“奸利盈积,朝野畏惮,莫敢言者”。
不过司马懿夺了曹魏政权后,直接废掉了校事,因为他很不喜欢校事,主要是他自己曾经是校事严密监控的对象。
自此之后,校事官位没了。校事虽然被司马懿废了,但类似于“校事”的官和机构并没有从历史上消失,而是愈演愈烈,最终发展成了明朝的厂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