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杰一生政绩卓著,历史上的他真是神探

日期:2023-11-04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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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狄仁杰,字怀英,并州太原人(今山西太原),一生历经太宗高宗和武周三朝,从不受重用的地方小官做起,到后来的曾两次出任宰相,不管是身居何处,他都是不畏权贵,忠诚辅佐君主,特别是在武则天执政时期他很受重用,他也是珍惜机会适时地向武则天谏言,举贤不避亲、也不避仇,人际关系处理得非常好,特别是武则天的晚年,他极力的劝诫立庐陵王李显为太子,将天下又还给了李家,所以李氏重掌皇权后对他极为感激。

  虽然他是个很称职的宰相,但是他更闻名于世的还是在律法方面的特长。根据《旧唐书》记载,他并不擅长八股文,所以科举是走的是明经科的道路,这门科目考的主要就是对经文的记忆能力,所以他中举以后没有得到朝廷的重用,只是当了个七品的判佐,后来因为表现优异被提拔到了并州都督府法曹,这个职位主要就是协助审案的,由此开启了狄仁杰成为神探的第一步,他在断案方面的才华逐渐显现出来。

  到了高宗仪凤年间,狄仁杰被提拔为大理寺寺丞,此时的狄仁杰好像是开启了断案的神技,仅仅用了一年的时间就解决了大理寺堆积了几年的疑难案件,涉及一万七千人,而且没有一件是冤假错案。由此,狄仁杰的神探之名慢慢传了出去,成为了朝廷信赖、百姓敬仰的大法官。

  狄仁杰参与的调查审判的案件中,就出名的一件就是“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案件,权善才是当朝的大将军,不小心砍了一颗柏树,要命的是这颗柏树长在李世民的昭陵旁边,因为此案牵扯到的当事人一个是皇族,一个是朝廷的大将军,一个处理不好可能就会冤枉了好人也毁了他神探的名声,要危险的是会成为皇权的牺牲品。

  狄仁杰想要保住无辜的权善才,于是就想方设法做皇帝的思想工作,他一方面搬出律法为准绳,一方面引经据典,说“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难,臣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如此的理论与情感综合运用,将唐高宗争辩的无话可说,为了证明自己是个明君他也只得放了权善才。

  由于狄仁杰秉公执法、不畏权贵,所以其法官形象在民间传得越来越广,无论是知名度还是赞美度都越来越高,并逐渐被赋予了传奇色彩。明末清初,小说这一新型的文学形式悄然兴起,民间传说中的清官形象几乎都被搬进了小说,包公、施公等都成了断案传奇小说的主角,其中有本名为《武则天四大奇案》的小说也横空出世,主角正是狄仁杰。

  该书结合了部分历史资料,又根据作者的想象杜撰了几个破案故事,共有六十四回。前半部分描写了狄公当县令时所破的几个冤假错案,后半部分则是在讲述狄公当宰相时和贪官争斗的故事。乍一看是公案小说,其实这里面还夹带着私货。百姓看到的是清官们平冤情、斩贪官,文人看到的是明君用清官、暴政重奸佞,甚至将暗讽着清廷的无能腐败。

  不过总体而言,这还是一部挺有吸引力的书,在民间广为流传,并最终到了荷兰人高罗佩的手上,后者的创作真正令狄公誉满全球。高罗佩,原名罗伯特·汉斯·古利克,是一位对中国文化痴迷的荷兰外交官。此人具有极高的语言和文学天赋,通晓英、日、中、梵、藏等15种语言,19世纪的清朝被派到中国来做外交官,虽然他的外交生涯做得风生水起,但是真正让他留名千古的却是他的业务爱好——文学创作。

  良好的语言天赋让他在中国不但学会了说汉语,还会写中国的小说和古诗、文言文等,真的是个名副其实的中国通。在中国任职期间,高罗佩无意间看到了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令他对主人公狄仁杰的破案奇才大为惊慨,同时也对古代中国的刑侦技巧心生敬佩。

  随后,他将这本自认为可与福尔摩斯侦探集媲美的小说翻译成英文,并在西方国家出版,没想到反响空前强烈,几度卖到断货。更让人意外的是,出版商看见有利可图甚至一再催促他出版续集。

  于是高罗佩一边在中国收集狄仁杰的断案故事,一边不断的润色加工。到后来,他嫌弃民间小说中的情节过于杂乱,于是就开始自己编剧,一口气创作了16部长篇小说和8部短篇,就是我们后来看到的《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四漆屏》和《铜钟案》等。

  高罗佩的这些作品统称为《狄公案》,在西方文学界引起了巨大轰动,也让更多的外国人了解了中国,知道了这位中国的福尔摩斯。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文学创造氛围越来越宽松,这本著作也成为了“出口转内销”的经典之作,再后来影视界多次将其翻拍成电视剧,狄仁杰的神探之名也就彻底盖过了他的宰相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