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11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也就是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过程。
西周时期,我国通行的是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的婚龄制。古人认为:男三十筋骨坚强,可以作父亲,女二十发育成熟,可以当母亲。这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生理知识认识水平的提高。此后,历代王朝关于婚龄的规定逐渐降低。
春秋时期,齐桓公规定:男子三十成家,女子十五出嫁。
汉代曾规定:女子十五以上不出嫁者交五倍的赋税,强迫人民早婚,以至很多父母不懂怎样抚养教育儿女,造成婴儿死亡率增高。
西晋规定:女子年十七,父母不为其出嫁,由地方官史择配。北周时男十五,女十三以上都要婚嫁。
唐初为缓和社会矛盾采取休养生息政策,对婚龄有所放宽,规定:男二十娶,女十五嫁。此后,自宋至清,法定的婚龄都在男十六,女十四左右。
由于中国古代社会生产力低,劳动人民也需要劳动力来维持生活,因此在历代统治者强迫下,也逐渐接受了早婚政策,并形成了中国古代社会中早婚早育的传统心理状态。
我国西周以前,已有不甚严格的同姓不婚习俗。它符合人类婚姻由群婚到一夫一妻制进而消灭近亲通婚的历史趋势,是我国婚姻史上的一个转折点。
在古代,王室的婚姻,可以说是一种很“麻烦”的事,首先要“门当户对”,但皇帝只有一个,自然不可能有两个王室,于是也只能有求于功臣勋爵之家。例如汉武帝时,长公主要嫁人,却很难找对象,结果选来选去,只有选了当时在军事上有最高威望的大将军卫青,但卫青在未成名之前,却只是为长公主控马的小卒。
与皇帝做“亲家”,在我国历史上,有一个人是非常出名的,他就是后周的独孤信。所生三个女儿,竟分别嫁了三个皇帝。一个嫁给后周皇帝封为周后,生周武帝;一个嫁给隋文帝,生隋炀帝;一个嫁给李渊的父亲,生下唐高祖。同时有此荣耀,历史上也只有他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