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11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朱元璋的文章,欢迎阅读哦~
作为最后一个汉人王朝的建立者,朱元璋出身社会底层,给地主刘德放过牛,给皇觉寺的和尚撞过钟,行过乞,自然深知民间疾苦。于是建国伊始他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官吏的贪腐,加强监督,善待百姓,而他所采取的措施更是在历朝历代中无出其右者。那么为何在后世却成了暴君模样,到底是得罪了谁?
朱元璋的善待百姓措施,主要有三点:
1) 法令的严苛
朱元璋有鉴于元朝官员贪腐造成的严重后果,制定了封建社会史上最为严苛的法律《大诰》——“凡贪墨六十两者,一律杀无赦”“剥皮实草,鞭杀”。
而对盗匪流寇,抢劫者亦是严厉惩处。
《大明律》中“凡窃盗已而不得财,笞五十,免刺” “三犯者绞。以曾经刺字为坐”。 “凡强盗己行而不得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但得财者,不分首从皆斩”。
而也正是通过这一系列的法令,从法律基础上保证了百姓的安居乐业,生活环境。
2) 监察制度建设
在法令的基础之上,朱元璋更是从地方到中央的完善的监察体系,1582年,朱元璋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司职弹劾百司。而又在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监察御史的“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
1373年,朱元璋又在六部之中设置监察科,每科给事中二人,品秩虽然为七品,但六科的指责:“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
提刑按察使司设置。作为地方主管司法的行政机构,按察使,兼具弹劾之事。
设置锦衣卫。1382年,朱元璋设立了锦衣卫,从事侦察、逮捕、审问、判刑等活动,而蓝玉案的告发者便是锦衣卫指挥使蒋瓛 。
在官吏的监察之上,不仅仅如此,朱元璋还史无前例的将监督权下放,赋予了底层百姓监督权,凡有贪腐者,底层百姓可以直接捆束送往京师,有阻拦者一律杀无赦。从监察制度上确定了对官吏的监督。
3) 养济院、漏泽园、惠民药局的设置
养济院,顾名思义便是收容鳏寡孤独的福利院。洪武元年,朱元璋便下诏:"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养者,官为存恤"(《明太祖实录》卷34)。洪武五年,"诏天下郡县立孤老院"。 更是对于不收容的官司,明确规定要处以杖刑,克扣粮草者,以监守自盗论。而规模之大,更是达到天下府州县俱有。
漏泽园,便是官府设置的免费埋葬过世死者的制度。始创于宋朝,而在明代建立伊始,朱元璋便下令民间设置义冢。
惠民药局,乃是由政府免费给穷困患病之看病、免费领取药品。诞生于宋朝的惠民药局,在元朝时继续发展,到了明代时期朱元璋对医药也非常重视,1370年在北京设"惠民药局",行使对全国药业的管理职权,各地也相继设立惠民药局主管当地的药业。各地地方官员参与惠民药局,并能够使得贫苦百姓生病之时,能够 病有所医,有所治。
朱元璋的利弊得失:
封建社会一直存在着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这对孪生子也一直伴随整个封建社会演进。而在构建了古代中国最为严苛的法令以及监督体系之后,朱元璋几乎事无巨细的为底层群众,百姓,量身定做了最为完美的制度。
但在后世的众多书籍之中,朱元璋似乎与“残暴、暴君”如影随行。那么到底是得罪了谁?
任何措施的实施,无有不是实现动量平衡的相互妥协。而作为对立的阶级,农民阶级的利益得到了保障,便会损害地主阶级的利益。而历史书又是谁书写的呢?官吏、文人,更遑论清修《明史》。
在洪武四大案之中,“空印案”“郭恒案”对贪墨的官吏进行了大规模的镇压,而胡惟庸案、李善长案、蓝玉案,正如人之双面,事之可否,胡惟庸等人有功于社稷,但亦均涉及贪墨等枉法之事实。更遑论狡兔死,走狗烹,历朝历代皆有。刘邦一样诛杀韩信等。
诚然朱元璋为官吏设置的俸禄也随着社会发展,而显得更加捉襟见肘。为地主阶级代表的文人,官吏,在仕途之上,因为条件严苛,求而多不得,也自然而然会导致贪腐问题会日渐加重,一如严嵩者也便层出不穷。而作为回馈,他们自然而言的会为他们的行径,找寻遮丑布。于是,对百姓最好的朱元璋便成了他们笔下弑杀功勋,滥杀大臣的暴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