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13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还不知道:古代刀下留人到底是什么情况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很多时候大家在看古装剧的时候可能都会遇到这种情况:眼看着犯人就要被斩首示众,这时候一匹快马疾驰而来,马上一人高喝“刀下留人!”,就这样刽子手就会无条件的停下来。那么这种情况在真实的历史上是真实存在的吗?不瞒大家,其实古代确实有这种情况,而且还时常出现。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
相信大家一定会非常疑惑,古代的死刑可是没有那么轻易更改的,而且一旦停下不敢再继续行刑,那么面子最过不去的就是监刑官和判官了,这就是触碰到古代官场的“官威”问题了。而古代谁有能力命令官员并且免除死刑呢?只能是当朝皇帝。那么问题来了,皇帝凭什么无缘无故为一个犯人伸冤呢?其实这和现代的一种法律条文不谋而合。那就是一旦被法院定罪之后,还可以申请上诉。
其实我们都知道,一般来说古代犯人一旦要被执行死刑,是很难再更改的。但是古代有一个朝代的法律却明确规定,但凡犯人在临刑前叫冤,那么行刑官必须停止行刑,并且听犯人陈述冤情。这个朝代就是大宋朝,历史上对于宋朝的法律是非常推崇的,因为这是古代各朝代法律最为完备的一个朝代,而且司法审查制度也最为严格,很少出现冤假错案。曾经就有这么一个案子,因为证据不足犯人就被免除了死刑。
宋太宗时期,有一个寡妇到开封府状告他的继子想要谋害他,最后官府派人将妇人口中所谓她的继子抓来,并且严刑拷打一番最后这个继子认罪了。之后寡妇去世,这个案子也就搁置了下来,后来开封府再次复查这个案子才发现可能出现了纰漏。几个月下来再次调查这个案子,才发现这个犯人没有动机和很多疑点,于是开封府就把这个案件上报给宋太宗,宋太宗一看觉得这个案子疑点太多,完全没有证据证明这个犯人打算谋害寡妇,于是就免除了他的死刑。
因此来说,在大宋朝法律非常开明的大环境之下,喊一声“刀下留人”是非常有可能伸冤成功的。毕竟确实没有冤屈的,是根本没有这个胆子喊冤的,这样只会死得更惨。根据宋朝律法记载“凡死囚临刑叫冤者,再勘问陈奏。”,这就是大宋朝相对开明的地方,你觉得有冤屈你可以说出来,法官会酌情考量。其实清朝嘉庆皇帝在位期间也有明确法律条文规定:凡处决犯人,有临刑时呼冤者,奏闻覆鞫。这可能是针对满族吧,当然这纯属小编个人意见,真实情况并不得知。
那么既然出现相对公正的法律,那么清官自然就非常之多了,就比如说北宋时期的包拯,是历史上断案入神的大判官。另外还有寇凖、刘温叟等人都是刚正不阿,忠义两全的官员,是他们将大宋的法律制度贯彻得这么彻底、有效,同时他们的断案经验对后世有很多的积极意义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