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13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大清王朝为何会灭?7件“怪”事揭示大清腐败!
01
历朝历代都有卖官鬻爵现象,清朝也不例外,叫“捐班”,又叫“捐纳”,靠花钱当上官儿的人,姑且叫他们“捐官”。
这些捐官,大多是些不学无术之徒,其中很大一部分甚至目不识丁。
这样的人,怎么能为百姓服务呢?
高高在上的皇帝,并非耳聋眼瞎,实际上对此心知肚明。
比如道光十六年,在翰林院供职的张集馨获皇帝特简(破格选用),外放为山西朔平府知府,上任前向皇帝谢恩请训时,道光皇帝嘱咐他好好干,不要辜负了他的希望。
然后又对他说:“那些捐班出身的官员,总是让人不放心,他们的目的只是求利,其心可知,在任上会干些什么,用脚趾头都想得到!当然了,科举出身的官员,未必没有这样的人,但他们毕竟读过圣贤书,礼义廉耻之心犹在,稍加警告,一拨便转。”
问题是,既然明白捐班有害无益,为何还要这么干?
道光二十九年,张集馨由四川按察使调任贵州布政使,再次上北京谢恩请训。
道光皇帝再一次提到“捐班”时说:“我最不放心的,还是捐班,他们素不读书,只是一味求利,他们的字典里,是没有廉字的。”
顿了顿,道光叹道:“既然我说捐班不好,为何又要开捐呢?无奈经费无所出,不得不这样啊,既然让人家花了钱,又不能不让人家上任,否则就是骗人!”
那么,这些捐官的办事能力,究竟如何呢?
举个例子:道光三十年,为了整顿营务,陕甘总督琦善打算淘汰老兵,固原(那时的固原属于甘肃省)的老兵听说要淘汰老兵招募新兵,而且不让兵家子弟递补,顿时大哗,一齐来到教场,准备闹事。
巡捕去劝,那些人把他按在地上,竟然把他的头发和胡须,拔了个精光!
得知消息,平庆泾道道员范懋德怕得要死,赶紧来到教场给那些人跪下。
磕头如捣蒜,请求他们解散,那些人根本不尿他。
范懋德无奈写下保证书交给队长,保证收回成命,闹事的人才罢休。
事后,琦善派副将特克慎去调查,把范懋德叫到省城问话,范懋德居然认为自己立下大功,要求琦善向朝廷保奏,请皇上赏他个花翎!
范懋德这个道员的职位,就是花钱买的。
这人本系陕西一商人,目不识丁,而且长相猥琐,让人不想看第二眼。
02
清朝的钦差大臣到地方出差,是腐败的大好机会,他们利用这个机会,大肆收取所谓的“钦差费”。
道光十九年,协办大学士汤金钊和尚书隆云章到山西办案,案子办砸了,却花去当地巨额“钦差费”。
这笔钱,先是由省政府预支,然后层层摊派到各州县,“大约每次摊派俱在三五万金”,可见这笔费用,多么巨大!
介休县姓林的知县忍无可忍,收集了一系列官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向省政府递交报告,并请求转呈中央,他的报告中,就有对上述两位钦差索要“钦差费”的揭发。
林知县之所以敢举报,大概因为该县经常被摊派,造成了巨额亏空,他实在无法填补窟窿。
这事儿如果捅到皇帝那里,不但两个钦差得掉脑袋,省长和其他有关官员,都得掉脑袋。
藩台张澧中不得不咽下这个苦果,以一万两现银的巨款,从林知县手里买回举报材料,同时免除其任期内所有的亏空,“转移”到继任者头上。
钦差出差索要“钦差费”,也是当时的官场潜规则。
03
在清朝,除了各种苛捐杂税,老百姓还得为驿站提供号草,也就是驿站军马过冬的草料。
这些号草,分摊到百姓头上,必须按期交纳。
没想到,这也成了官员敲诈勒索的机会。
道光十九年,代州一些老人和村长拦住山西巡抚申启贤告状,控告驿书(驿站领导)和县令的亲信,指控他们借接收号草之机,对老百姓进行敲诈勒索。
他们的指控主要有两点:
一是驿站另做一杆有问题的大秤,用这杆秤收号草,往往七八十斤号草上秤后,那秤一点反应都没有;
二是老百姓交纳号草时,必须向收号草的驿书和县令的亲信进贡一笔“辛苦费”,否则他们就借口质量问题,故意拖着不收。
官府规定的号草价格,是一文钱一斤,而且这笔钱,早早就从官府支了出来,但却从来没有发到老百姓手上。
老百姓竟然对此毫无怨言,大概他们不知道是有报酬的。
04
道光年间,驻防太原的兵丁窝盗为匪,肆无忌惮,以至于居民愤怒地说:“满城皆是梁山泊”,而地方官无可奈何。
道光十八年九月初,有满兵数人深夜外出,令看守大街栅栏的更役撤走栅栏。
更役不肯,那些兵就用砖头砸,致使更役头颅等多处受伤。
第二天,阳曲县令李廷扬与理事通判麟耀会审,麟耀不敢得罪满兵,有意袒护,认为根本不存在他们打伤差役之事,反而对差役进行杖责。
从此以后,满兵更加肆无忌惮。
九月十八日,李县令查夜,只带了一名小仆。
他们便服微行,来到一个旅馆门口,看到店内有火光,李县令便叫仆人进去看看情况。
仆人进去后,突然从里面跳出几个满兵,不管三七二十一,抓住李县令就是一顿拳头。
李县令急忙大呼:“我是阳曲县令!”
满兵假装没有听见,不但不收手,反而边打边说:“这两人想入店qiang jian老板娘!”
想以此要挟李县令。
县衙闻讯,急忙派人前往解救,李县令才得以脱身,回到县衙。
次日,布政使和按察使来调解,城守尉恒通并未处置无故殴打朝廷命官的满兵。
李县令深知满兵骄悍,不敢追究,自认倒霉。
堂堂县令,被几个当兵的无故殴打,挨了还白挨,不知算不算怪事一桩?
而对于类似于李县令的遭遇,麟通判早就见惯不惊了。
他说:“你这个算什么,鄂云浦中丞(满洲正红旗人,曾任山西巡抚)比你官儿大多了吧,当初被满兵辱骂之后,连责问都不敢责问;知府珠澜,在街上被满兵打破轿子的窗户,报告布政使和按察使后,也是没有下文。”
暂代太原知府张集馨听说后,叹了口气说:“上司纵容、满兵放肆如此,祸不远矣!”
05
比如,道光十九年四月,山西雁平道章荆帆出缺,省里让朔平府知府张集馨暂时代理。
来到雁平道,张集馨很快了解到,这里的前几任道员光拿俸禄不干事,几乎从来不问案,积累下来的案子多如牛毛。
尤其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道员章荆帆不但一贯尸位素餐,还既糊涂又愚蠢。
所有的公事一概不管,全部交给师爷打理,要不就派书吏去调解,从不提审,哪怕上京控告后发回审理的案子,也是这样。
有时候,迫于某种形势不得不开庭审理,他竟然连原告和被告都分不清楚,常常张冠李戴,把原告当成被告,把被告当成原告。
至于审案时笨嘴笨舌,根本无法判断谁对谁错,则更是他的常态。
这就为师爷斯为盛捏造双方供词、伪造审讯记录,开了方便之门。
06
道光十九年,山西雁平道发生了一个很简单的案子:
候补知县冯麟角为家务事告状,几次判决后他都不服,判决一次上诉一次,钦差的行辕、抚台的阅兵场都告到了,历任官员都怕他“刁滑难缠”,听到他的名字就头大。
原来冯家是个大地主,家里有不少田产和一个叫“五福堂”的当铺。
这个冯姓地主,为他的五个儿子都捐了官或者出身,长子名叫冯麟趾,捐的是个经历(官名,为知府属官),老二冯麟角捐的是个知县,其余三人都是捐生。
父亲去世后,老大冯麟趾和在家里的几个弟弟商量分家,他们一致认为,当初老头子为老二冯麟角买知县时花了很多钱,如今虽然是个候补知县,但今后上任后肯定会捞到不少钱,所以分家时没分给他。
父亲去世后,在直隶候补的冯麟角回家丁忧,几个兄弟又来翻他的行李箱,把箱子里的银子抢了个干干净净,而那些银子,除了冯麟角自己的结余,其余大部分都是别人托他带回来的。
冯麟角咽不下这口气,几次到道里、州里衙门去告。
但他不冷静,言辞太激烈,主审官员把他当成了刁民,作出不利于他的判决,他不服,就去上诉,不服一次,上诉一次。
几年过去了,情况依然没有改变,而冯麟角依然只能住在两间破屋里,住在豪宅里的兄弟们,看都不来看他一眼!
案情就是这么简单,为什么有关官员的判决,不能使他折服呢?
原来他们根本没有彻查他告状的原因,胡乱判决了事,而几任官员的处理,基本上都差不多,好像一个师傅教的!
多亏代理道员张集馨接手后,很快查清了案情,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新为冯家五弟兄分了家产,一家人心悦诚服,老大冯麟趾还把好房子让出来给弟弟住,这个久拖未决的案子才结了案。
官员不查清案情就判决,这样的判决,哪个能服?
07
道光二十二年,福建漳州有一个军工厂,每个月都要造一艘战船,主要用于水师巡逻。
实际上,水师把船领走后,就用来创收了,不是租给商人运货,就是租给往来tai wang的官员,有时候在海边停一下,表示出海巡逻过了。
总而言之,他们从来没用这些战船,做过该做的事情,缉获海盗更是无从谈起。
何况水师和海盗,本来就是一家人,一家人怎么会抓一家人呢?
“父亲当海盗,儿子做水师”,在这里再平常不过了,犯了事的水师兵丁,第一选择就是去当海盗,水师一招人,海盗就来报名。
这些海盗,还特别受水师的欢迎,因为他们经常跟海潮打交道,熟悉海情。
就像如今单位招人,肯定首选有从业经验的。
福建水师提督窦建德,就是海盗出身,后来英国人打来,这家伙毫无担当,只想保住狗命,一路狂奔逃命,跑到同安县才停下来。
这样的军工厂,毫无疑问成了道署的极大负担,造的船不但没有派上正当用途,水师派去督造的武官、道里派去陪同监督的多名文员、派去弹压工匠的差役等等,他们的薪水和津贴,还得费去一大笔。
有人做过统计,军工厂每造一艘船,道里至少要垫赔上千个大洋,多的要垫赔三四千个大洋。
军工厂交船后到藩司衙门去领造船款,好处费不给够,是不可能领到一分钱的。
而道里“亏”这么多钱,只好另想办法弥补。
在龙岩一个木材商人必经之地设了一个关卡,凡有木材经过,每一百根抽取十根,象征性地每根付款五钱。
他们抽的时候,当然选择最粗的圆木下手,因为无论粗细,都只给五钱。
这样的军工厂,整个福建有三家,一家在漳州,一家在泉州,一家在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