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舍勾栏”,属于宋朝市政工程吗?

日期:2023-11-13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瓦舍勾栏”,属于宋朝市政工程吗?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大家应该都有所了解,宋朝时,几乎每一个城市都修建有瓦舍勾栏。瓦舍是城市的娱乐中心,里面设有酒肆、茶坊、食店、摊铺、勾栏、看棚等游乐设施;勾栏则是设于瓦舍之内的演出场所,每天都会表演杂剧、滑稽戏、歌舞、说书、杂技、魔术等节目。但你未必知道,宋朝的瓦舍勾栏很可能是宋政府的一项市政工程。

  泸县宋墓石刻:勾栏表演

  我曾在微博上说出这一论断:“在宋代,建造瓦舍勾栏作为一项市政工程,纳入政府主导的城建工作,目的是给市民提供文化娱乐的场所与设施。”但很快就受到宋史研究方家、北京大学教授赵冬梅老师的批评:“市政工程?太过了。吴先生,材料不能支撑啊。这般无限类比,宋朝的好处也要给你比没了,别让热情的意图带累了历史事实。”

  我查了一下“市政工程”的定义,觉得自己的理解并没有错:市政工程指城市政府修建的、给市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根据我们掌握的材料,我敢断言,至少南宋都城的一部分瓦舍勾栏是完全合乎“市政工程”定义的。

  这一史料来自南宋潜说友的《咸淳临安志》“瓦子”条:“故老云:绍兴和议后,杨和王为殿前都指挥使,以军士多西北人,故于诸军寨左右营创瓦舍,召集伎乐,以为暇日娱戏之地。其后,修内司又于城中建五瓦,以处游艺。今其屋在城外者,多隶殿前司,城中者隶修内司。”《武林旧事》也载,“瓦子勾栏,城内隶修内司,城外隶殿前司。”

  《咸淳临安志》与《武林旧事》的记述非常简单,却透露了一条很重要的历史信息:南宋杭州的一部分瓦舍是政府出资兴建的,并列为城市公共设施加以管理。

  一般来说,位于杭州城外的瓦舍隶属于“殿前司”(宋朝的军事机构),修建的初衷是给驻城的士兵及其家属提供一个“召集伎乐”的娱乐场所。宋人所说的“召集伎乐”,可不是我们理解的“召妓”,而是指歌伎歌舞弹唱。当然这些瓦舍也并非供士兵独享,市民显然也可以到那里玩耍、游乐。

  位于城内的瓦舍则隶属于“修内司”(宋朝的城建机构),建造的目的是供士庶“以处游艺”,是城市民政工程的组成部分。南宋后期杭州市民嬉游之风极盛,以致后来,“贵家子弟郎君因此荡游(舍瓦勾栏),破坏(民风)尤甚于汴都也。”

  还有一条史料也可以表明瓦舍为宋朝的市政工程——《东京梦华录》“京瓦伎艺”载,“崇、观以来,在京瓦肆伎艺,张延叟、孟子书主张。”学者考证出,孟子书为北宋末的乐官,“主张”乃主管之意。也就是说,宋廷任命了专门的乐官来管理东京的“瓦肆伎艺”。

  为满足市民的文化娱乐之需,政府出资、出面在城市修建一批娱乐中心,并且由官方委派乐官管理,如果这不是市政工程,那什么才算市政工程呢?

  至于其他州县、市镇的瓦舍勾栏是不是地方政府所建造,眼下我们还未找到有说服力的史料证据。不过,按常理推断,宋代几乎每一个城市都有瓦舍勾栏的市民娱乐设施,这不大可能完全由民间自发完成,应该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

  瓦舍勾栏是宋代特有的城市文化建制。元代时,瓦舍勾栏犹存,但入明之后,瓦舍勾栏作为一种城市建制,已经销声匿迹,城市中不再有瓦舍勾栏。文学史的研究者发现,冯梦龙整理的“三言”,里面多处提到了“瓦舍勾栏”,这是因为,“三言”乃是据宋元话本整理而来,保留着宋元社会的信息;而在凌濛初的“二拍”中,却无一处提及“瓦舍”,因为“二拍”是明代文人创作的拟话本,而明人对于“瓦舍”已经非常陌生了,“勾栏”也从商演场所变成了妓院的别称。

  瓦舍勾栏消失的原因,一方面是改朝换代之际、兵荒马乱之时,大部分瓦舍勾栏毁于战乱;另一方面是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后,严厉限制市民娱乐,导致城市娱乐业迅速衰落。要等到中晚明时才恢复繁华,但瓦舍勾栏的建制则再未复活。

  这里有一点值得我们特别留意:宋朝君主与明太祖朱元璋在对待“民欲”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别。

  宋朝历代君主都比较注意“从民欲”,尊重庶民娱乐享受的需求,如宋仁宗在迩英阁收藏了十三轴御书,上面写着自己需要时刻谨记的事项,其中第二十三项便是“从民欲”。我们举个例子,旧时元宵节,实为民间的一场大狂欢,嘉祐七年(1062)的元宵节,因上一年发生了水灾,司马光等谏官“乞罢上元观灯”,但宋仁宗却跟往年一样,“御宣德门观灯”,他跟大臣解释说:“此因岁时与万姓同乐尔,非朕独肆游观也。”仁宗此举,是在向天下百姓表明一个态度:元宵节的狂欢是正当的,朕与民同乐

  从宋人笔记《北窗炙輠录》记录的一件小事,也可以看出宋仁宗对于民间享乐的态度:“一夜,(仁宗)在宫中闻丝竹歌笑之声,问曰:‘此何处作乐?’宫人曰:‘此民间酒楼作乐处。’宫人因曰:‘官家且听,外间如此快活,都不似我宫中如此冷冷落落也。’仁宗曰:‘汝知否?因我如此冷落,故得渠如此快活。我若为渠,渠便冷落矣。’”仁宗皇帝认为,官家不可纵情享乐,却应该为民间享乐创造机会

  南宋《西湖清趣图》上的钱湖门瓦子。图中文字为研究《西湖清趣图》的学者陈珲所标注。

  网上有一句贫嘴的话:“娱乐八卦是人民群众不可侵犯的权利。”宋朝人当然不会这么说,但他们显然也明白:娱乐亦民之欲也,为市民建造瓦舍勾栏便是“从民之欲”的表现。

  明太祖朱元璋的态度却正好与宋代君主相反:更倾向于将民众的声色享受当成一种不务正业的罪恶。这一观念在其注《道德经》时表露无遗:“有德之君,绝奇巧,却异财,而远声色,则民不争浮华之利,奇巧无所施其工,皆罢虚务而敦实业,不数年淳风大作,此老子云愚民之本意也。”

  其于这样的治国理念,朱元璋热衷于节制、控制、压制“民欲”,立国之初,他便颁下圣旨:“在京但有军官军人学唱的,割了舌头;下棋打双陆的,断手;蹴圆的,卸脚;作卖买的,发边远充军。”不要以为朱皇帝严禁娱乐的禁令只针对“军官军人”,他还在京师“造逍遥楼,见人博弈者、养禽鸟者、游手游脚者,拘于楼上,使之‘逍遥’,尽皆饿死”。民间的“丝竹歌笑”也被列入法禁的范围:“元时,人多恒舞酣歌,不事生产。明太祖于中街立高楼,令卒侦望其上,闻有弦管饮博者,即缚至,倒悬楼上,饮水三日而死。”

  如此苛严的管制之下,哪里还有瓦舍勾栏的立足之地?

  我讲瓦舍勾栏的兴衰,是希望诸位看官能够理解宋代文明的独特魅力之一:基于“从民欲”的理念,宋朝政府懂得将满足市民娱乐之需纳入市政建设的公共工程。这是我们在汉唐明清历史中很难看到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