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何要禁止同姓结婚?实际上很多人都弄错了字面意思!

日期:2023-11-16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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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中国被流传数千年的婚姻习俗有这样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可以接受近亲结婚,但却有同姓不通婚的规定。

  如汉惠帝的皇后张嫣居然是他姐姐的女儿,就是说汉惠帝娶了自己的外甥女。大诗人陆游也是近亲结婚的,他与妻子唐婉是表兄妹关系。在当代,受中国文化影响颇深的韩国,也是在2005年才彻底废除同姓不通婚的制度。

  其实从遗传学来看,近亲婚姻危害更大,为什么在古代近亲结婚不禁止,而同姓结婚却不可以呢?

  “同姓不婚”的习俗原则大概始于周代,一直延续至民国年间。《魏书·高祖纪》记载:“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绝同姓之娶。”这段话被认为是同姓不婚的开始。周代同姓不婚是周先族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来的规定。由于周先族属于氏族部落,所以实行外婚制一定要靠姓名来区别。

  春秋时代,对于同姓不婚,有人还从生理上作出了解释。《左传》记载,郑叔詹曰:“男女同姓,其生不繁。”《国语・晋语》亦载:;“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国语・郑语》亦有:“气同则不继。”可见在春秋时期,古人就已经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看待近亲结婚的问题,认为同姓之间婚配会造成后代的不育。

  还有一种原因,近乎迷信,从“异类相生”的迷信观点出发,认为“娶妻避其同姓,畏灾乱也”,认为同姓通婚会带来灾乱。后来随着地域为基础的社会代替了血缘为基础的氏族,这样同姓不婚就丧失了原有的作用,再强调同姓不婚,就显得有些迂腐了。

  战国以后,随着交流的扩大,姓氏文化发展逐渐趋于成熟,从过去的以氏为姓,发展到姓氏不分。因此因此同姓不婚多有不禁。但到了唐代对同姓结又强循古制,并出台了法规条款。《唐律》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其后的宋、金、元等朝代沿袭唐朝,前后计有六七百年之久。

  到了明清时期,《明律例》、《清律例》则显得比较开明,明清律分同姓同宗为二,并禁止其通婚,虽在表面上合于旧制,但实际上同姓同宗之间也可以通婚的。清末删律,只禁同宗婚而不禁同姓婚。

  虽然官方不再禁止同姓通婚,但是民间的婚烟生活与各朝代的法律又不完全吻合。始于周代的“同姓不婚”实际是指血统关亲而言的,即有较近的血统有关亲就不能结婚。但久而久之却改变了原的本意,形成了一种生活习俗,即并非注重血的远近,只要同姓就不能通婚。这对后来民间婚姻生活影响极大,在婚烟中,像姨表兄妹和姑表兄妹,无论血统怎么近,习俗却不禁结婚。

  然而男女双方虽毫无血统关,乃至相距甚远,但姓氏相同,习俗则禁止结婚。这种状况直延续到清末。直到清末民初,尤其是新文化运动期间,有人又开始重新研究“同姓不婚”的问题,从生理、历史、法例诸方面进行探讨,主张抛弃“同姓不婚”的观念,只要没有血关亲,完全可以“同姓结婚”。这种主张实际是五四时期“自由结婚”观念的进一步扩展,是对婚烟自由在内容上的补充。此后,人们“同姓不婚”的观念淡化了,在婚烟生活中不太遵守这样的传统说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