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水河,为啥成了郑国子产的丰碑?他竟有“十个历史第一”!

日期:2023-11-15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郑州金水河,为啥成了郑国子产的丰碑?他竟有“十个历史第一”!不清楚的读者可以和小编一起看下去。

  子产像

  金水河:改革家子产的千古丰碑

  ——试说子产的“十个第一”

  文/夏廷献

  流经郑州市区的一条古河,始叫“不家沟”,再叫“泥河”,后称“管水”。公元前522年,得名“金水河”。史载,春秋时期,子产在郑国任相执政26年,为国家为人民办了许多好事,廉洁到死后无积蓄办丧事。百姓闻讯,纷纷拿出金银首饰赠送。子产的儿子坚辞不受。百姓便将金银首饰投到他封地的“管水”中,意在让子产在“阴间”不再受穷。金银珠宝的绚丽光芒在“管水”中,泛起了耀眼的金色斑斓,“管水”犹如满河金水流淌,好像金带飘在百姓身边,又像一面金镜可以世代映照官场,从此得名“金水河”,成为纪念好官、能官、清官子产的千古丰碑。

  郑州金水河

  政声人去后,金水万古流。郑国百姓为何用这种空前绝后的特殊方式纪念子产。因为子产是造福百姓的改革家,是人生完美的“春秋第一人”。现从以下十个方面试作说明。

  一、眼光敏锐:敢于指出国家政策错误的第一人

  郑国(公元前806年——公元前375年)是春秋时期位于河南中部的一个诸侯国。开国君主郑桓公建都陕西棫林(今华县),第二任君主郑武公随周平王东迁到虢(guó)郐之间(今荥阳市东京城遗址公园),第三任君主郑庄公迁都到郑韩故城遗址。公元前395年,建都郑(今新郑),直至被韩国所灭。立国432年,传位24君(有争议)。

  子产(?—公元前522年),姬姓,公孙氏,名侨,字子产,以字行 。郑穆公之孙,公元前554年为卿,公元前543年任相,先后辅佐郑简公、郑定公32年。子产出身贵族,天资聪颖,好学上进,文武双全,颇有见识。他成长期间,郑国已从霸主地位跌落成弱国一百多年。经常受到邻国欺负。郑国为雪国耻,向小国蔡开战,俘虏了蔡国司马公子燮。好不容易赢了一次,老百姓都感到高兴,觉得国家有了再次强盛的希望。

  子产和大家的看法不一样,他对时任司马、领兵作战的父亲公子发说,小国没有文治却有了武功,没有比这更大的祸患了。蔡国背后的楚国必来讨伐,我们能不顺从他们吗?顺从了楚国,晋国的军队就一定会前来。晋楚两国进攻郑国,至少四五年郑国不得安宁。” 他父亲愤怒地说:“你知道什么?国家有出兵的重大命令,而且有执政的卿在那里,小孩子说这话,是会被杀头的。”

  子产的话很快应验。楚国大军把郑国打得很惨的同时,国内也出现了动乱,子产他爹被杀。子产十分难过,但临危不惧,带着家庭武装,在其他族人的协助下,收拾了叛乱分子,把他爹的尸体抢回安葬。动乱平息后,君主开始重用他,子产位列公卿,参政议政,正式走上政治舞台。他一上任,就对君主说,国家到了这种地步,说明管理制度政策和人事都有问题,需要大力改革。子产之前,没有人敢这样批评君主,指出国家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勇于担当:推行田地制度改革的第一人

  公元前543年(郑简公二十三年),子产由卿升相,开始执政。他对“政”的看法是:“政事好像农活,白天黑夜想着它,想着它的开始又想着要取得好结果。早晨晚上都照想着的去做,所做的不超过所想的,好像农田里有田埂界限一样,过错就会少一些。”

  具有“干农活”意识的子产,深知粮食事关人心向背,社会稳定,国家安全。而这个重要的“战略物资”,别国不会轻易卖给郑国,必须自己解决,必须“耕者有其田”,使农业得到发展。他制定并实行了两项政策。

  一是整顿田制。“为田造洫xù”。洫,田间的水沟地界。子产之前,贵族大家“占田过制”、没有地界,瞒产少报。许多庶民无田耕种,成为“流民”。国家粮仓空虚,财政困难,人心不稳。他开始整顿,划定公卿士庶的土地疆界,削去富家多占的土地,将这些土地分给少田或无田人,给每个国民补足一百亩田地,以满足“耕者有其田”。与此同时,,推行“庐井有伍”制度,即将居民按五家一口井、五十户为一制的方法组织起来,结为“互助社”——类似于2500年后中国施行的“合作社”,以方便生产和扩大生产力。从此田地界线清楚明白,沟渠灌溉通畅无阻,村舍田园井然有条,城乡组织井然有序,上下贵贱等级分明。实现了国家对所有土地和城乡人口的全面控制与管理,这在春秋诸侯国中是罕见的,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经济意义、社会意义和军事意义。

  二是收农业税。确定田地户主、明确划分地界、国家承认“私地”之后,户主可以自己支配土地。但必须按土地人口数量给国家交税(粮或钱)。子产开创的这项政策,在我国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直到2006年1月1日才废止。当时一些庶民,停留在有饭吃就不干活的生存状态,如今要按土地人口数交“农业税”,感到压力大,难以偷懒,不舒服。但这项政策,给勤劳者提供了发家致富机会

  子产的新政,维护了国家利益,限制了贵族特权,惩罚了庶民懒汉,遭到了上下反对,以至于有人扬言要杀了子产。子产无所畏惧,明确表示:“苟利社稷,死生以之。”(林则徐诗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趋避之”的出处)坚决在全国推行。舆人之诵(众人议论)曰:“取我衣冠而褚(贮)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三年之后,土地不均、有夫无田现象得到纠正,农业生产开始发展,民众生活得到改善。子产的新政得到普遍拥护。舆人之诵说:“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史家也对子产新政给予肯定。《左传·襄公三十年》评价说:“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子产的划田收税做法,也开创了中国的“户籍制度”,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郑国在列国中的位置

  三、远见卓识:征收军赋和兵役制改革的第一人

  子产之前,军费军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贵族捐助两个渠道。子产执政时,郑国财政相当困难,贵族内斗,自顾不暇,不愿捐助。子产觉得无长远可行制度保障不行。决定采取征收“军赋”的新办法:和“农业税”一起按土地人口数征收。以“丘”(众人聚居的地方)为单位征收军马军牛。当时一方里为井,十六井为丘。一丘“出马一匹,牛三头。”《左传·昭公四年》里说,子产为此专门写了《丘赋》,讲了这件事。军费、军品有了制度性保证后,子产扩充了“国军”规模,限制了贵族家庭武装的发展,对维持国家稳定起到了作用。但在开始征收军赋时(公元前538年),因为从来没有这样做过,民众极不理解,抨击声咒骂声不绝于耳。子产不为所动,表示:“我听说,做好事的不改变他的法制,所以能够有所成功。百姓不能放纵,法制不能更改。”

  周王朝时代,把人分成两大类。住在都市里的人,是“国人”,住在乡村里的人,是“野人”。只有“国人”才能当兵当将军。“野人”地位低下,没有当兵资格。由于“国人”数量相对较少,兵员难以满足“国军”所需。有官员就把“野人”招来,冒充“国人”,弄虚作假,败坏了社会风气。子产打破周朝“国野分界”的传统,实行新法:“国人”“野人”一视同仁,都可以服兵役,有功者一样提升。新兵役制的实施,“国人”及其背后的贵族因没有了特权,极力反对和阻挠。子产态度坚定,毫不动摇地推行。保证了国家有充足兵员,适应了战争发展的趋势。国家公民都有服兵役义务和权利的创举,一直延续至今。

  四、铸刑于鼎:把“秘密法”改为“公开法”的第一人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一直没有成文法,只有传统习惯。贵族利用手中权力,以言代法,想怎么判庶民的罪,就怎么判。庶民也无处上诉。后来“传统习惯”虽然变成了文字,但被贵族视为“国家秘密”。他们认为,刑法条文不能让老百姓知道,才能给老百姓造成无比威慑(“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秘密法”给掌权的贵族,提供了肆意歪曲法律的机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成了国民痛恨的社会问题。子产决定把“秘密法”改为“公开法”。公元前536年(郑简公三十年)农历三月,子产把自己修订过的法律条文(《刑书》),铸在具有王权象征意义的大鼎上(“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放在王宫门前广场,人人可看。使民众对于国家所确立的是非准则,能够事先掌握,对个人行为的后果,有所预测,让企图触碰法律底线的人,望鼎生畏。铸刑于鼎,石破天惊,削弱了贵族的专制统治,平民可以依靠法律维护自身权利。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比古罗马“十二铜表法”早了近百年。是中国政治史、法制史、社会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个事件。显示出子产整顿秩序、依法办案、接受监督的决心、信心和能力。

  子产心系平民铸刑于鼎的做法,不仅遭到本国旧贵族的强烈反对,连晋国的重臣叔向也极力反对,他写信给子产说,用刑法并不能解决问题。有了刑法,人民就会存在竞争之心,放弃礼而以刑法为依据,这样将会导致“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祸及子孙。你的有生之年,郑国可能就要败落了。子产用“挽救当世”回击了叔向。坚持“公开法律”,依法治国,依法安民,使郑国在诸侯国中,率先走向法治轨道。犯罪案件逐渐减少,农业、商业迅速地发展起来。

  五、依法治国:提出“宽猛相济”思想的第一人

  子产公开法律条文后,又提出了“宽猛相济”治国思想。宽,以宽服民——进行道德教化,实行怀柔政策;猛,以猛服民——严格执法,必要时不惜用暴力镇压。他对“宽猛”的形象解释是,宽,犹如水,水性温柔孱弱,民众愿意亲近,甚至嬉戏玩弄,所以死于水的人就很多。因此,宽厚政策,实施的难度要大,过程较长。猛,犹如大火,火势猛烈,人们望见,就感到害怕,很快躲开,所以很少有人死于大火(“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子产认为,只有道德高尚的人能够用宽厚的政策使民众服从。犹如大火的“猛”策,在执法实践中更有成效。

  史料记载,子产执政时,“宽猛相济”,郑国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一度中兴。继任者子太叔主政后,不忍心采用“猛”策而实行“宽”策。造成盗寇蜂起,群集于密生芦苇的萑(huán)苻泽(今河南中牟东北)中,成为国家祸患(今日看可视为农民起义)。子太叔后悔说:“我早听从他老人家的话,不至于弄到这个地步。”于是采取“猛”策,出动军队去围盗寇,将其全部歼灭。这个案例,诠释了如何把握子产的“宽猛相济”思想,才能真正落实法律条文。

  子产之后,儒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以宽服民”,法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以猛服民”。“宽与猛”两策一直贯穿中国社会发展史,哪个王朝把握“宽与猛”之间的“度”好一点,那个朝代的社会治安就好一些。猛,被后人改为“严”。其实,严,字意模糊;猛,生动强烈。用严不如用猛,但已约定俗成了。

  子产被视为法家先驱之一。甚至有学者认为是“法家思想之始”。其“猛”策,开后世“重刑”之门,并提供了“以刑去刑”的思想雏形;。“乱世用重典”由此而来。后人印象子产重猛轻宽,实际上他曾把礼抬到了天地之经、万民之则的高度 ,时人也多赞子产“举不逾等”、“知礼”、“守礼”。由此看来,对子产的“宽猛”思想,要完整准确的理解和运用。

  “宽猛相济”思想,唯物辩证,对后人影响很大。成都武侯祠有一副著名楹联:“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就是子产这一思想的体现。

  六、不毁乡校:主张百姓可以自由议政的第一人

  西周时期,办有贵族“官学”。东周时期﹐“官学”趋于没落,有才能的教师流落到各地,私学开始兴起。在这种大背景下,郑国在“野人”比较密集的居住区,建有乡校。成为当地居民的一个活动中心,收工之后到乡校聚会,议论国家政策措施的得失和逸闻趣事

  郑国大夫然明,听到“野人”对治国理政评头论足说三道四,感到有损执政者威望,就找到子产说:“把乡校毁了,怎么样?”子产说:“为什么毁掉?人们早晚干完活回来,到这里聚一下,议论施政措施的好坏。他们喜欢的,我们就推行;他们讨厌的,我们就改正。这是我们的老师。为什么要毁掉它呢?我听说通过忠善之举,来减少怨恨;没听说过依权仗势,来防止怨恨。制止这些议论很容易,然而那样做,就像堵塞河流一样:河水大决口造成的损害,伤害的人必然很多,我是挽救不了的;不如开个小口子导流,我们听取这些议论后,把它当作治病的良药。”然明感佩地说:“我现在起才知道您确实可以成大事。小人确实没有才能。如果真的这样做,恐怕郑国真的就有了依靠,岂止是有利于我们这些臣子!”

  据说,周游列国的同代人孔子,听到子产的这番话,说道:“说子产不仁,我是不相信的。”把子产“不毁乡校”的举动,上升到仁政、仁德的高度。用当今的眼光看,子产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广开言路的执政者,体现了子产超越时代的“民本民主思想”,显示了他的博大胸怀、超强能力和执政自信。

  郑大老校区梅湖西边子产祠园

  七、公道正直:成功化解“七穆”内乱的第一人

  郑国虽是小国,但在庄公时期,曾经辉煌过。庄公分别击败周边多个国家,战功显赫,被誉为“春秋霸首”。但由于对继任人没有安排好,引起多年内乱,加上外患,国势日渐衰落。到了“国小而逼,族大宠多”纷乱不停的地步。郑穆公后代世卿:驷氏、罕氏、国氏、良氏、印氏、游氏、丰氏七大家族,被称作“七穆”,内乱不止。子产之前的执政,也想解决“七穆内乱”,但由于态度能力水平问题,成效不大。子产属于“国氏”家族,小时候经历了四场动乱,其父在动乱中被杀,深知动乱危害。执政后,他充分认识到不解决“七穆”问题,政令难以执行,国家难以稳定。为化解“七穆”内乱,他采取了以下六种办法:

  一是不偏不倚安葬遇难者。良氏与驷氏两大家族发生械斗,良氏族族长伯有遇难。子产为两家的争执而痛心,前去调解后,以礼安置了遇难的伯有。缓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

  二是量才录用失败者的子弟。伯有被安葬后,发生了“伯有闹鬼”事件,搞得人心惶惶,互相惊扰。子产趁势将内乱中失败被杀的执政公子嘉的儿子公孙泄和伯有的儿子良止都聘为大夫。安抚了人心,平息了闹鬼风波。

  三是争取大族对执政的支持。罕氏是“七穆”中的大族,族长是罕虎(子皮)。子产用品格、见识、才华,征服了罕虎,得到了罕氏一族的信任和大力支持。事情经过大体是,罕虎想让他看中的尹何去治理一个采邑,征求子产意见。子产认为尹何年轻,难以胜任。子皮说可以去学习。子产说,您有一块美丽的锦缎,您一定不肯让人用它来练习剪裁衣服。担任大官、治理大邑,这些都是民众身家性命所托,让一个正在学习的人来担当不合适。大官大邑与美丽的锦缎相比,不是更加贵重吗?我只听说过,学好了才去管理政事,没听说过用治理政事的方式来让他学习的。如果真这么做,一定会受到危害。子产又用打猎作比喻,说不会射箭、驾车就去打猎,是顾不上猎获禽兽的。说得罕虎口服心服,放弃了提升尹何的想法。从此,罕虎十分佩服子产,支持子产,子产遇到危险时,主动解救子产。成为子产执政的一个得力助手。

  四是用软硬两手对待越轨者。子产当政之初,对丰氏家族族长伯石(公孙段)划拨采邑,加以笼络。对伯石在为人上的缺陷加以限制。不久,因制止伯石之子丰卷的逾礼举动,子产受到丰氏家族攻击,不得不流亡晋国,幸而得到罕虎相助。丰卷也逃亡到了晋国。子产请求君主不要没收他的田地住宅,三年后让丰卷回国复位,把他的田地住宅和一切收入都退还给他。子产不计前嫌的做法,赢得了丰氏家族的好感。

  五是严惩怙恶不悛者。子产从大局出发,一度容忍了驷氏家族族长公孙黑的不端举动,甚至为公孙黑还驱逐了无辜的公孙楚(游氏家族,字子南)。但公孙黑心黑手辣,阴谋作乱除去游氏,罕虎等挫败了他的阴谋。正在外地视察的子产,闻讯立即回到国都,让官吏历数公孙黑的罪过,促其自尽以免刑戮。这一做法,震慑住了驷氏家族,开始安分守己。子产晚年,帮助驷氏在立嗣问题上摆脱了晋国的干涉。

  六是依靠可靠的大家族。游氏族长子太叔,忠实厚道,德才兼备,子产把他视为为政的重要助手,有事就同他商量。子产委屈游氏族、驱逐公孙楚之前,与子太叔进行了沟通,取得了理解。在处理公孙黑历数其罪过时,子产还把老账“昆弟争室”(公孙黑与公孙楚争妻)翻出,为公孙楚正名。曾经两次保全游氏家族的宗庙。临终,把子太叔选为继任者。印氏家族,由于佩服子产为人正派和执政能力强,族长印段长期追随子产,言听计从

  子产的做法,赢得了敌手的尊重。《史记·郑世家第十二》记载:“二十三年,诸公子争宠相杀,又欲杀子产。公子或谏曰:‘子产仁人,郑所以存者,子产也,勿杀!’乃止。”由此可见,子产是冒着生命危险化解“七穆”内乱的。从而使贵族阶层保持了表面上的团结,械斗不再发生。子产也能比较放心的执政了。

  八、智勇兼备:弱小国家取得外交胜利的第一人

  郑国地处中原,北有强晋,南有大楚。一个弱小国家,如何在夹缝中生存发展,子产之前的执政,头脑不清醒,方针不明确,以至于经常受到晋楚乃至其他小国的欺负,弄得国民灰头土脸,在“国际”上毫无颜面。子产执政后,确立并坚持了“从晋和楚”的方针 ,不卑不亢的态度,从而取得了一个个外交胜利,为维护国家名誉和利益的实现做出了重要贡献。

  先看子产如何对待大楚。当时各国之间,通行“和亲”,以“政治联姻”方式搞好彼此人际关系、国家关系。郑国一个大夫,把女儿嫁给了楚国的王子围。骄横的王子围,来郑国迎亲时,竟带了三千精锐部队,浩浩荡荡开到了都城郊外。郑国人闻讯,很是害怕。国君六神无主不知所措。子产淡定,想好说辞,派要员子羽出城,告诉王子围迎亲规矩,只同意三个头人进城,所有随员都要换上便装,否则不许进城,也不给三千精锐提供给养。子产不容置疑的强硬态度,镇住了王子围,原来还想接应亲之机搞点事的他只得服从。事后,郑国人对子产大加称赞。国君也松了口气,赞赏子产为郑国挣回了脸面。

  再看子产如何对待强晋。子产虽然确定了“从晋”的方针,但前提和原则是,坚定维护本国权利和尊严。这里从史料中摘编三个:

  一是争取减少沉重的赋贡。当时晋国是霸主,要求诸侯国缴纳的贡品很重。郑国深为这事苦恼。子产为解决这事,托人带信交给执政范宣子。子产在信上,引经据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美德美名“刺激”范宣子,用贪图贡品财物会导致诸侯离心、人民离心、晋国垮台、家室垮台,“警告”晋国。结尾是“大象因为有象牙而招来杀身之祸,就是由于象牙是财宝啊。” 范宣子和晋王读了这封信,汗颜之余觉得子产的话很有道理,于是减轻了各诸侯国的贡礼。公元前529年,平丘会盟,子产为进贡物品的轻重次序与晋国谈判,自中午争到晚间,再次得以减轻赋贡。

  二是维护国家独立和尊严。公元前542年,子产奉郑简公之命出访晋国,带去许多礼物。当时,鲁襄公去世,晋平公借口为鲁国国丧致哀,没有出宫迎接。子产令随行人员,把晋国宾馆的围墙拆掉,赶进车马,安放物品。晋平公得知,吃了一惊,派大夫士文伯到宾馆责问子产为什么拆了围墙。子产回答说:“我们郑国是小国,需要向大国进献贡品。这一次我们带了从本国搜罗来的财产前来朝会,偏偏遇上你们国君没空,既见不到,也不知道进见日期。我听说过去晋文公做盟主的时候,自己住的宫室是低小的,接待诸侯的宾馆却造得又高又大。宾客到达后,样样事有人照应,很快能献上礼品。他和宾客休戚与共,你不懂的,他给予教导,你有困难,他给予帮助。宾客来到这里,就像回到自己家里一样。可是,现在晋国铜鞋山的宫室有好几里地面,而让宾客住的却是奴隶住的屋子。门口进不去车子,接见又没有确切日期。我们不能翻墙进去,如果不拆掉围墙,让这些礼物日晒夜露,就是我们的罪过了。如果让我们交了礼物,我们愿意修好围墙再回去。”士文伯把子产的话报告了晋平公,平公感到惭愧,马上接见子产,隆重宴请,给了丰厚的回赠,并下令重新建造宾馆。

  三是维护国家信誉。晋国权臣韩起有一个手环,听说郑国商人手里有另一只可以与自己的配对,于是,韩起就来到郑国,见到子产,请求子产帮他寻找那位商人,子产当场拒绝。之后,韩起费尽周折,找到了那位商人,从商人手中强买了那只手环。子产觉得,手环事小,国家信誉事大。马上找到韩起说:“我们郑国曾经颁布过“商法”,商人依法经商,国家决不强买强卖。如今,你这样做,得到了一个手环,却让我们国家失去了信誉,也让你的声誉受损,你觉得合适吗?”韩起感到十分羞愧,把手退给了商人。这件事发生在公元前526年,史料有明确记载。

  子产博学、尚辞、通礼,同楚国晋国打交道,不畏强权,有理有据、言辞得当,该尽的礼节,一丝不苟地完成,既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也得到了对方的谅解和尊重。一个弱小国家,在外交上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子产居功至伟。

  九、平易近人:高官体恤属下言行的第一人

  《孟子·万章上》里面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人送了一条活鱼给子产。子产让属下小吏(校人)把活鱼放到池子里养起来。小吏偷偷把鱼煮吃了,却回来报告子产:“我刚把鱼放在池子里的时候,鱼还奄奄一息的;过了一会,鱼就摇头摆尾的游动起来,眨眼间就钻进深水里不见了!”子产听了,高兴地说:“鱼儿得到好去处了!鱼儿得到好去处了!”小吏出来后对别人说:“谁说子产聪明?我把鱼煮掉吃了,他却还说:鱼儿得到好去处了!鱼儿得到好去处了!”孟子记述这个生动有趣的“一条活鱼”故事后,结论说,君子难以被不合情理的说法欺骗,但可能被看似合乎情理的说法所蒙蔽。

  这个故事,可以有多解,既可解释为子产被属下蒙蔽;也可解释为子产为人谦和,属下才敢在小事上蒙蔽他;还可解释为料事如神的子产,知道属下把鱼烹吃了而不说破,豁然一笑,为属下留个颜面。子产作为相国(正国级高官),在“一条活鱼”故事中的表现,可圈可点。司马迁在《史记》里评价子产:“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子产不会被蒙蔽,在“一条活鱼”故事中“被蒙蔽”,显示了他与属下的亲切融洽关系,其音容笑貌,给后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古代,这样与属下密切相处、平等交流、甘受“蒙蔽”而不发怒的高官,子产是第一人。

  子产墓、子产庙

  十、率先垂范:践行薄葬制度的高官第一人

  人死后,是厚葬或是薄葬,一直是个没有取得共识的社会问题。实际生活中,厚葬者有,薄葬者也有。春秋时期的贤人,主张薄葬。子产在郑国是提倡薄葬的。

  公元前522年,身患重疾的相国子产,把子太叔请到床前,做了政治交代,提醒子太叔坚持依法治国,宽猛相济。弥留之际,交代儿子和家人,我生不贪民财,死不占民地,我死之后给我快葬薄葬,南边一座山顶上,是不毛之地,就在那里给我挖个坑,埋在那里就行了。子产去世后,依照他的地位、贡献和声望,完全可以举行隆重的“国葬”。他的儿子和家人遵照他的薄葬遗愿,没有向君主提出这样的请求,而是用老牛小车,把他的尸体拉到山顶上,自己用筐背土掩埋了。百姓听说后,纷纷把家中的金银珠宝送往子产家,希望给子产厚葬,被子产的儿子谢绝。大家便把金银珠宝抛到子产封地的“管水”中,“管水”从此以“金水河”闻名于世。史料记载,子产死后,老百姓三个月自觉地不进行任何娱乐活动,不少人一直不停的哭泣。子产身后的影响,是郑国有史以来去世的君主和公卿都不可比拟的,可说是“盖棺定论流芳千古的第一人。

  子产在用人制度上,亦有改革举措,主张学而后入政、“择能而使”。在其他方面,例如保护林木、修桥铺路等方面都有作为,这里不再赘述。总之,子产一生,为国为民殚精竭虑,至死方休。其改革精神和做法,堪称执政者的楷模。史载:“名相子产治国有方,使得郑国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这也正是后人对安居生活的期望。

  子产身后,受到孔子、子贡、司马迁、王充、韩愈、苏轼、王安石等众多历史文化名人和近代政治家们的高度评价,这些上层文人的赞誉都很高很好,但总感到不如基层老百姓自发铸造的“金水河丰碑”生动灿烂,胜过千言万语,令人印象深刻,触目难忘。

  金水河不舍昼夜地流淌在郑州市区,改革家子产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相信勤劳智慧的中原人民一定会继承和发扬子产的改革创新精神,把美好家园建设得更美好。